通过制度的规范,人们能够清楚明确自己的任务和方向,从而使自己的行动更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怎样才能写好学生活动制度范本?这里给大家提供学生活动制度范本,方便大家学习。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39;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务必持续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务必整理好自我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持续清洁。
3、各种物品要持续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持续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状况需要回寝,务必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务必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状况务必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状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忙,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作为大学生,学生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合,它是我们在大学时代温暖的家,更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班级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一、 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1、宿舍内东西摆放整齐,不允许有杂乱东西摆放在外面,每天离开宿舍的时候整理好宿舍内务在离开。
2、执行宿舍人员按床号轮流打扫卫生制度,保证宿舍的卫生状况,大家之间彼此提醒监督,保证宿舍的整齐洁净。
3、被子一律超窗户的方向摆放,保证大家的床上用品摆放位置一致,不允许将衣物等杂乱物摆放在床上。
4、鞋子一律摆放在坐姿底下,且摆放整齐,不允许在别的地方随便摆放。
5、脸盆等必须放在门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许随便摆放,毛巾叠好整齐的放在脸盆边上。
6、开水瓶放在柜子边的架子下,不允许随便摆放,不能让宿舍有水渍。
7、宿舍内的网线有序的贴在墙上,以防蜘蛛网式的网线出现。
8、各宿舍卫生必须在八点之前打扫完毕,以方便阿姨检查卫生。
9、宿舍人员必须在八点之前起床,不允许在上课时间睡觉。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破坏。
2、宿舍内不准私自拉线,不准私自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3、禁止将他人留宿,将非本校人员带进宿舍,亲友来访必须登记之后方可进入。
4、如在宿舍之内发现推销等可疑人物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5、平时不再宿舍应锁好门,长时间不在宿舍应锁好门窗。
6、勿将大额现金放在宿舍,贵重物品请妥善保存,以防丢失。
三、学生宿舍学习方面管理
1、各个宿舍之间形成互帮互助的风气,平时互相督促学习。
2、学习好的同学应积极帮助学习差的同学。
3、各个宿舍争取使整个宿舍整体拿上奖学金,大家之间形成良性竞争。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为加强对各级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核,更好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西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监督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第三条学生干部考核工作一般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成绩考核以及学期考核。
第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分为院学生会和行政班级两级进行。
一、院团委组织部考核范围: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二、各个行政班级所有班委由各个行政班辅导员评分(70%)以及班委互相之间进行评分(30%),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组织、监督进行考核,并收纳、汇总评分表。
三、上述应在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开展,考核结果报至院团委组织部和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并递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第五条试用期考核为新干部任期满一个月后进行;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按照院团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成绩考核在每届干部第二学期的初始进行统计考核;学期考核安排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考核对象为所有学生干部(包括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行政班班委干部)。
第六条考核项目:
一、组织考评(共30分)
1、出勤情况(20分)
由考核小组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汇总评分,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校培训情况(10分)
由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校、院青马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分
二、学习考评(共40分)
学习考评分为平时上课出勤和期末成绩考评。
上课出勤考评(20分):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被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会安排负责查课工作的同学查到无故旷课者,每次扣4分,扣满20分学院将根据《西华大学学生守则》给与通报批评,并免去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
成绩考评(20分):
1、各部门或行政班统一出示受考核对象的上学期成绩总表,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进行统计。
2、一科必修正课未及格的扣20分,两科记为不合格。
注意: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团)及行政班主要班干部(班长、团支书)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一门则自动离职;学生会干部(部长、副部长)及行政班班委(除班长、团支书之外的其他班委干部)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两门则自动离职。两学期连续必修课挂一科的在换届选举中不考虑。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在换届选举时有必修课尚未通过的一律不考虑。
三、民主测评(共30分)
1、民主测评方式:工作测评,由上一级干部评议,30%;团队测评,由同一部门(班级)干部互评,30%;民主评议,由下一级干部(成员)考核,40%。
2、测评依据:《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院团委统一动员,通过动员大会达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学生干部要自觉接受考核和评议;广大青年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并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干部。(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开展)
二、民主测评
根据考核内容所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级,对被考核人进行民意测验。
1、测评前准备:
确定考核工作的人数并报送材料,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安排表》(见附件二),并公示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院网页。
2、开展测评:
(1)确定被考核人员全部到场,到场人数达参与人数的五分之四有效。
(2)开始考核,考核小组按类别发放《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或《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绩考核表》。(见附件四)(3)统计与总结本次考核。
三、组织考评
四、考核汇总
1、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评,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审定。学生干部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考核汇总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将所有文件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查。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学生干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适合本岗位者,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第二次考核仍为基本合格者,最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一、当学期有两门及以上的必修课程正考不及格;
二、受到学院及以上的违纪违规处理,受到处分的;
三、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
四、未取得校或院青马学校培训合格证的。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如下处理:
一、免去现任职务;
二、责令辞去职务。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可以参加评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不可建立干部档案。
第十三条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其负责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应回避所属班级的考核,若未及时回避,则此次考核无效。若因回避不及时造成考核结果有异议者,立即免除该成员现任职务,责令退出院团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有关组织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小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十七条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规范:一、不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
二、不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设臵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劝导或上报学院请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投诉与申述
对被考核人有情况反映,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实名的形式交到院团委组织部。自收到投诉与申述之日算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院团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组织部
20__年1月制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得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管理处挂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根据《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和《缙云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全面落实《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至5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晨会、“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各班主任做到把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明确规定: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活动要求:每位学生画一幅创作画,三至六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征文,学校进行选拔和奖励,学校同时出一期水上安全教育专题宣传窗。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数来自中西部山区农村地区,对江、河、湖、塘不甚了解,缺乏必要的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知识,学校要特别加强对这部分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给家长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1、为了提高学校各方面发展,抓紧学校团委工作,学生会工作和少队工作其中学生会工作是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部分之一,所以加强学校学生会工作进贡学生的积极性并且提高教育教学工作。
2、学校领导安排下制定学生会负责人。
3、全校学生会主席对山古丽同志。
4、学生会工资负责如下:
(1)学生会主席选出每个班里2个学生会成员。
(2)学生会举行升旗降旗仪式。
(3)每周2次检查全校卫生清洁并总结。卫生工作差的班集体用喇叭通报,一次扣办主任考核分。
(4)学生会成员每天站在大门口热情欢迎学生到校上课。
(5)学生会公平检查总结每天的早读,少先队代红巾,团员带团会比列等情况。
(6)学生会组织用喇叭通知新来学生,学校纪律,制度。每天学习“中心学生日常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
(7)每天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8)学生会起到带头作用。举行各项知识竞赛,爱国卫生,体育活动等。
(9)学生会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10)学生会按照考核总结期末选出优秀班集体。
通过学生会成员和学生会负责人的努力根据上面内容坚持落实。学校多方面的发展努力奋斗取得好成绩。
一、从学校、学生安全的大局着想,从服务学生的宗旨出发,学校食堂一律由国家或学校建设,不得实施所谓的“后勤服务社会化”或承包租赁与社会人员经营。
二、学校食堂硬件设施需参照学校食堂建设相关标准与《餐饮业卫生标准要求》标准执行;不能完全达标的,至少要有较为合格的食品原料储藏间(蔬菜、作料储藏室,米面、干料储藏室,油料、肉类储藏间)、原料初加工间、操作间、更衣与守护间。
三、学校食堂要有必要的基本设施,如:防尘、防鼠、防蝇设施;“一洗二清三消毒”的设施;用于保鲜与食品留样的保鲜设施。为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与质量,设施设备的采购应遵照南教发(20__)19号文件相关程序办理。
四、食堂制度管理
各校食堂管理应遵照教育局统一印发的17种管理制度执行。根据辖区实际与当前管理要求,特增添下列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实行学校教职工公开推选,一年一次;应有一名领导负责食堂管理的&39;指导与检查、监督。
2、食堂一般工作人员由学校按照条件优先从教师家属中招聘,数量不足的面向社会招聘,一年或一学期一次,以解决部分教师家属无工作的实际困难;学校应按照《劳动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好用工合同与工资、福利待遇,做到依法依规按合同用人,能上能下,不留用人上的后患。
3、学校对工作人员实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与岗位培训;实行工作中的定期教育与培训制度。
(二)账务管理制度
1、食堂实行集中采购与零时采购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价廉、物鲜;集中采购时尽可能索要正规的发票与检验、检疫合格证。
2、学校制发统一的购货单据用于零时采购。采购时单据须有卖货人、采购人员、保管员、伙食团长签字才能入账。
3、坚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过期变质原料销毁制度;坚持每月库存盘点制度,做到原料不过期、变质,采购有计划,不浪费。
4、食堂收入进入学校总账,每月由内审组成员对食堂收支情况审核后,出具一式二份的审计结论,一份作为会计入账的附件,一份与当月的食堂收支票据作为附件包保存在会计处。
5、食堂账目与学校财务一起每月公示一次,每期结束后向教职工、家长公布一次。
6、学校要根据每月收支情况调整饭菜质量,做到不亏本,少盈利,确保为学生服务的宗旨。
7、学校要将每期结余积极用于食堂硬件改造与卫生防疫工作,做到食品卫生万无一失。
第一部分:学生会宿保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基本守则:
1、学生会宿保部由经过面试、笔试、综合考察选拔出来的学生以及经过主席团面试审查通过的正副部长组成。
2、学生会宿保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行为。
3、学生会宿保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校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做到“团结、务实、创新”,摒除官僚思想,秉公办事,不徇私作弊。
4、热心服务,耐心沟通,细心工作。部门工作要深入到同学中间,深入了解同学的生活需要,及时反馈并解决同学的切身实际问题,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
5、对自己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尽心尽责,不推卸责任。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会举办的各类型活动,勇挑重担,不回避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
6、应具备团结互助的精神,无论是部门内部还是其他部门的工作都应积极配合,为促进学生会更好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7、应具备永不停滞的上进心,努力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锻炼自己,认真、主动、高效、优质地完成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8、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谦虚有礼,勇于接受他人的批评和进行自我批评,树立起良好的威信与形象。
9、努力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刻苦勤奋,在工作上认真负责,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二.例会制度
1.每周三21:00召开部门例会,由部长主持。(若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件调整开会时间)。
2.会议内容:
(1)听取各专项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寻找、讨论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部长针对上阶段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阶段各成员具体工作。
3.每次例会宿保部成员必须全体出席,到会者要配合部门秘书认真做好签到工作,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4.因病、事不能出席会议者应事先向部长请假,并提交正式请假条,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会后向部长作书面说明。
5.如无正当理由没有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一次者进行口头警告;累计满三次者,由部门秘书记录在案,并通报批评;累计五次者,经部门审议留用查看;累计满七次者,经部门审议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6.部门成员在会上要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笔录,总结经验教训。
7.部门秘书应认真对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日后查阅。三、扩大会议制度
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院系宿舍管理部门扩大会议,由部长主持。
2、会议内容:
(1)交流宿舍管理工作经验,就内务检查、宿舍环境评估等营造文明住宿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2)商议并制定有助于活跃宿舍生活气氛、培养同学良好生活习惯的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四、责任分工制度
为了使部门的工作规范化,宿保部根据民主集中的原则制定责任分工制度,具体如下:
(一)部长:
1.制定部门整体工作计划、工作制度。
2.根据具体情况为各成员分配任务,组织、协调各成员的工作。
3.主持宿保部各项会议及活动,并对会议及活动做一定评价和总结。
4.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宿保部内部成员进行观察、评估和选拔。
(二)副部长:
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分管的工作。
2.了解各成员的工作态度、情况并及时告知部长,做好部门内部团结工作,调节工作氛围。
(三)干事:
1.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积极参与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作为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积极认真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3.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大胆、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五、值班制度
1、学生会日常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7:00—9:00,办公地点为学生会部长办公室。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值班工作,配合秘书处当值人员,自觉作好签到登记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班者,需提前填写请假条并由部长签名再交到秘书处,由当值秘书统一订在当日值班表上(右下角)或在部门内部作出适当的&39;人员改动,并告诉秘书处。如无故缺席值班,累计三次者,向其提出警告;累计七次者,经部门审议开除其出学生会。
3、值班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衣着整洁,并负责收取、整理信件和报纸,接听电话,礼貌接待来访人员,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向主席团汇报。总体由秘书处组织。
4、办公期间进入办公室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日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携带食物进办公室。
5、值班干部可以利用办公区域进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
6、办公室电话(39310099)是为学生干部联系工作而设的,不的随意使用。
7、接电话应注意礼貌用语,应说:“您好,这里是校学生会。”不许打私人电话。
8、办公室电话由秘书处管理。
9、出入人员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外借大学城校区学生会的一切财物,主席团同意除外。
10、值班后,当值秘书负责当天值班情况的统计整理,并填好值班情况登记表。
11、最后离开的干部应关好电灯,拔电器插头,锁好电话,并关好门窗。
12、各值班人员应认真当天清洁工作。
1)摆放好桌椅,打扫地面、清理垃圾等。
2)养成保洁的习惯,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卫生。
13、每月按照值班表进行考勤统计,并于次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公布最新统计情况。
14、违反上述制度者,由秘书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在例会上作出批评并责令起在例会上作出检讨。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宿保部主要文件资料
1.宿保部组织机构设置办法及各项管理条例。
2.宿保部成员名单、个人资料及联络方式。
3.宿保部各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对部门成员的能力测评。
4.宿保部特色活动的工作计划,工作过程中的文档材料及活动总结。
5.宿保部所有的会议记录。
6、各院系上交的宿舍内务检查的内容及其检查结果。
7、各楼委会上交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考勤情况、宿舍内务检查结果、活动方案等文件。
(二)、文档管理办法
1.宿保部的各类文件档案由本部门的秘书负责管理。
2.经本部门策划主办或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的活动,部门秘书应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整理活动资料,并做好备案。
3.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保证分类明晰,便于日后查阅及使用。
4.部门秘书应密切配合秘书处的工作,统一对文件进行管理。七、奖惩制度
1.在部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绩效、得到本部门及其他部门成员的好评、得到同学们的认可的成员经主席团审核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得到相应的奖励。
2.不服从部门工作分配与调遣者,予以警告批评;如再犯,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对于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成员将视具体情况选择对其提出警告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处分,情节严重者考虑除名处理(如因客观因素造成任务不能完成的将不追究其责任);在工作过程中有失误者将会根据其影响程度做相应处理。
3.各成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长评定并记录在案,将影响其学期末综合评估。
第二部分:各楼委会管理制度总则
一、楼委会的内部设置及其成员职责:
1、楼委会是学生会宿保部的附属机构,实行楼长负责制,楼长由学生会宿保部任免。此届楼委会成员任期为一个学年,新招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2、根据各宿舍楼具体情况,各楼委会设楼长一名,其他成员若干;负责配合学校后勤办、学生会宿保部和广东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持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一)楼委会楼长的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楼委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报学生会宿保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2)主持本宿舍楼委会会议,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以及收集反映同学关于当前宿管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宿保部门与同学的信息;
(3)主持卫生检查工作,组织成员进行宿舍卫生、设计评比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4)负责主持每周规定办公时间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并负责本栋楼委的工作考勤情况;
(5)组织每月定期的楼长开放日。
(二)楼委的职责如下:
(1)协助楼长认真积极完成楼内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及时收集同学对宿管现状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上传下达;
(3)协助维持宿舍的纪律和安全,参与所在楼委会的卫生内务检查等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1)楼委会进行卫生检查时做好考勤记录并将考勤情况上报学生会宿保部;
(2)成员无故不参加卫生评比、楼委会例会达两次者,采取公开批评,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楼委会处理;
2、人员调整制度:
(1)成员调整(退出或加入),须经楼长批准,报学生会宿保部核准;
(2)楼长、副楼长在任期未满之前退出楼委会须上交辞职书,报学生会宿保部核准。
附注:各楼委会可根据本制度总则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工作制度。
三、楼委会的服从管理与自我管理制度
服从管理:
1、楼委会做为校宿保部直接领导的职能机构,有服从宿保部部级层所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及完成下发的工作任务的义务。楼委会对具体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可以发表建议,可以参与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制定的讨论。
楼委会的相关人事调整或工作上的问题,必须报宿保部核准。
2、楼委会在工作上必须服从后勤办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配合后勤办以及学校做好宿舍相关工作。
3、做为校学生会的一份子也必须配合校学生会的相关工作安排。
注:在宿舍管理方面与物业公司有所合作,对其工作上的过失以及工作上的漏洞有权进行干预。
自我管理:
1、楼委会做为每个楼栋的独立机构,可以根据自己楼栋的特殊情况以及不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基于宿保部工作计划的相关工作计划。
2、在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下,为加强自身建设,各楼委会内部可以自行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使所在楼委会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3、根据所在楼栋所驻学院的学院相关特性,可以自主安排相关工作。
4、可以根据各楼栋的实际情况开展现行有效的相关活动。
5、人员调整后,产生人员空额的,该楼委会自主进行新楼委的招进。确定人选后,上报部长核准。
6、各楼委会自主安排每月一次的星级宿舍评比的宣传工作,自主安排大扫除活动通知的下发形式。
7、各楼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博客、空间、网页等相关的楼委会展示平台,做好管理与维护工作。
8、楼委会可开展相关接受建议或投诉的工作,收集楼栋资料以及学生关于宿舍问题的看法。
9、各楼委会自主发现问题并自主着手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上报宿保部征求意见。
注:各楼委会对每月或每周的自我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部长。
以上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会宿保部制度》,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学生会宿保部所有。
为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和群体性疾病,减少疾病传播,加强对因病缺勤学生的严格管理,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在校内暴发,结合我校__基地实际情况,特制订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一、__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按照学校晨午检工作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及时对学生进行晨午检,对晨午检中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午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学校晨午检工作小组负责人。
二、学生因病缺课,辅导员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记录表》,随时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辅导员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调查,并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__公室每天对__上交的《学生因病缺勤追踪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或互传染病疫情,应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区资助中心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1、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对象初步评议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度。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2、学校资助评定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资助评审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由__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担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和标准,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
四、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后,评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拟确定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若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更正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资金管理
1、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学校要严格按照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开。
3、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应当做好资助资金发放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或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银行回执存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档案管理
学校要做好学生资助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册等档案资料,包括:
1、上级相关资助文件;
2、学校资助管理办法;
3、学生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4、宣传、评议、公示、发放过程等影像资料;
5、卡户学生名册;
6、受资助学生签字名册(通过银行卡发放的还要必须有银行发放回执、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加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学校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进行资格复查,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一)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得旷课,怒的无故迟到和早退。
2、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在一天以上的,要事先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且须有家长证明。事先来不及请假者在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事先不请假,事后又不补假者,做旷课处理,对旷课学生应及时进行了解、教育。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向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病愈后,持医院证明向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的,应向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说明情况。长期的应有医院或家长证明,临时的,可口头申述。
6、每班设考勤册,学期结束,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成绩报告单,并记入学生档案
(二)学籍管理制度
籍管理是学生入学后直到离校整个时间内的入学、转学、休学、留级、毕业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完善学籍是教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名册类
1)学生总名册
A、学生总名册的编造应以第一次的总册为础。每学年初把本年的一年级新生编入并抽出当年毕业班的部分,逐年顺次集中汇成档案。
B、学生总名册用活页按年级顺序编排成册。一个年级为一个部分,年级的末页为空页,以备转学学生的编入使用。
C、每个班应有代号,编排代号以该班在毕业时的年份问准。如该班在90年毕业代号称“90级”六(一)班。以方便查阅。
2)学生学籍卡片
A、一年级新生和转学学生入班后,由班主任填写学籍卡片,一人一卡,由教导处存放,以便管理和查阅。
B、学籍卡具有学生“历史档案”的性质,学生转学和毕业升入中学时随学生送入新的学校存档。
C、每学期考试完毕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的各科成绩、品德鉴定、体检情况、奖惩情况认真地填入卡片的相应栏目。
3)成绩报告单
成绩报告单是记载学生学习、品德、健康或其他情况的依据,是班主任通过书面于家长取得联系的一种形式,具有证明学籍学历的作用。是学生入高一年级时向班主任报到注册的依据。
4)毕业生升学分配备查名册。本册一般可分姓名、性别、班级、升入学校、备注等。
2、手续类
1)入学。系指外校学生因故转入本校的插班生。
A、收回该生的转学证明、学生卡片及其他材料。
B、注册登记编班。按所编班级将该生的情况填写在本校学生总名册的各栏内。
C、新立本校学生学籍卡,填好表内学生基本情况栏目。
D、填写并发给该生本校的《学生手册》E将该生学校转来的学籍卡及其他材料按本校编号顺序归档。
2)转学。系指本校学生因故转入其他学校。
A、注册登记学生转到的地区和学校,据此开出转学证。
B、在本校学生总名册中的备注栏内填写该生的去向。
3)休学。学生休学要经教导处研究,小组批准。
A、因学生的健康原因家长提出申请,或因其他原因学校劝其休学。休学以一个学年为起止。
B、注册登记休学的原因、起止时间,并开具体的休学证明,写名复学时间及就读年级,并在学生总册中注明休学情况,同时抽出该生学籍卡归档存查。
C、复学时缴验休学证明,注册登记,编入新班,重新登记。
4)学籍证明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学籍证明的学生,本人应写出申请,查该生存留的档案,然后出具体证明,并将该生的申请书保留存档。
3、建立学籍档案,大项目有以下几类:
1)上级关于学籍问题的指示、文件。
2)插班生转来的各种证明材料。
3)本校办理学生转出、休学和学历证明的各项材料。
4)毕业生档案。
5)各项学籍统计材料。
6)关于学籍的各种表册。
(三)招生常规
招生工作要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学区学籍儿童百分之百入学,招生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如下:
1、新生报名前的准备
1)招生工作人员向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户籍中心处了解当年适龄儿童的数量、住址和名单,然后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
2)撰写招生广告,印制招生表格及入学通知书。
3)组织招生人员召开招生会议,明确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具体的作法。
2、张贴招生广告
3、报名。由家长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户口、房卡等证件到报名处领取并填写报名单。
4、进行了解、口试、考察,包括情况考查、基础考查、品德考查、观察力考查、思维力考查、记忆力考查等,为编班和入学后教育服务。
5、编班。依据口试试卷和报名时带来的儿童材料进行分配,各班按起点基础达到基本平衡。
6、通知录取。可采用在门口张榜公开通知,亦可个别通知。
(四)课务管理制度
从学年开始到学年结终,对学校授课表的建立、修改、调整和监督实施总称课务管理。课务管理好坏关系着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授课质量。教导处应专人分管此项工作。
1、认真检查日常课表的实施情况
1)巡视各班是否按学校排定的课表和任该课的教师在上课。
2)教师之间是否有不经教导处或教研组长同意私下对调课程的现象。
3)检查中发现“空堂”,要作好临时处理,然后再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2、处理因故调课的工作对因公出差、病事假、承担接待任务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课者按调课制度办理。
3、处理因故缺课的代表工作凡遇教师不能按课表上课而课表又一时无法调动,就需要安排班级代课,需要安排代课的教师应按代课制度办理。
4、每个学期的结束,教导处应将课务管理中的缺课、调课、代课情况制成一览表。表中栏目记有:教师姓名、学科、缺课次数和总计节数、原因等项。经统计核实无误后一式两分,一分交校长作为总结分析工作时参考,一份留教导处存档考核时备查。
(五)课堂教学常规
1、上课铃响,迅速进教室,准备好书籍用具,静等老师上课。迟到学生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2、老师进教室,班长口令“起立”齐向老师行鞠躬礼,老师还礼后坐下上课。
3、上课要认真听讲,积极思维,认真作业,不做、不想与本课无关的事勤记笔记。
4、遇有问题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起立发言。回答老师的提出问题要起立,仪态要大方,声音要响亮,口齿要清楚,讲普通话,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也能认真听取他人的不同意见。回答问题后,得到老师允许再坐下。
5、认真阅读老师的批改,不懂就问并及时订正,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自觉预习、复习,认真参加考查、考试。
6、上课坐姿端正,要保持正确的看书、书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7、衣着整洁、朴素。上课不脱鞋。上体育课穿跑鞋、运动鞋、运动服。到各专用教室上课,须遵守各室的制度。
8、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六)一日礼仪
1、进出校礼仪:
(1)衣冠佩带包括周一或重大校庆活动穿校服,少先队员挂红领巾,队干部佩带标志,书包服饰整洁,夏天不穿拖鞋、背心,进校等礼仪。
(2)迟到早退即按规定时间到校及离校,不得反之。
(3)早间活动进行文明的学习、体育等有意义活动,不得有违规行为。
(4)放学排队按规定地方做到静齐快,在值班老师统一指挥下有序地离校,直至黄线处(雨天除外)。进校时家长送至学校规定的黄线。
2、集会礼仪:
(1)对列礼仪,包括上下楼梯靠右行,队列做到快静齐,礼仪时是否端正,动作是否到位,有没有行注目礼。
(2)精神状态包括仪式举行中是否严肃端正,精神饱满,国歌是否唱齐。
3、两操礼仪:
(1)广播操是否做到快、静、齐,即上下楼梯是否快速、安静靠右行,操场集合是否安静整齐,动作是否到位。
(2)眼操要求认真严肃,穴位为做准。
4、卫生礼仪:
(1)教室:坚持每天二小扫,早晚各扫一次,每周一大扫;黑板清洁,课桌椅前后、左右排列整齐,课桌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痰迹,保持干净;教室内外墙面无痕迹,墙上无蜘蛛网;室内卫生工具一律按放在教室左侧角,摆放整齐;玻璃窗明亮,窗架、窗台无灰尘;经常开窗通风,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不随地吐痰,把痰吐在废纸上仍进纸屑箩;日光灯、电风扇、电视机等无灰尘。
(2)包干场地:保持一天二小扫,一周一大扫,场地内无纸屑,无瓦砾;场地保持平整,无积水,积水疏通阴沟,包干场地要及时清扫;厕所内要保持地面清洁,墙壁洁白无蜘蛛网,每天至少冲刷一次;无杂草及其他废物。
(3)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衣,勤剪指甲,不乱仍纸屑果皮、剩菜剩饭。
5、课间礼仪:
(1)同学交往是指相互是否有脏话、粗话,是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2)师生交往包括学生是否尊敬老师;有礼貌包括有来宾时能主动问好以及学生进入办公室时的礼仪。
(3)课间游戏包括课间、中午等活动。是否有同学进行不正当游戏或打闹追赶、乱仍东西、危险攀爬等。
6、其他礼仪:
(1)不准进入三室一厅,玩打电子游戏机。
(2)按时清校,关好门窗、日光灯、电扇等。
(3)中午用餐是否按顺序就餐,是否有谦让精神,是否节约粮食,不乱倒剩菜剩饭。
(4)爱护公物包括玻璃窗、课桌椅、花草树木、田径场地、用水、用电等。
(5)买零食:放学回家、中午时间不能在学校附近买零食。
7、值日教师、学生应认真严格对待,公正评分。
8、考核评表每星期一向各班反馈得分情况,作为评比文明班级的依据。
(七)学生安全教育的规定
1、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活动一般都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有些活动要有保护、警戒人员。凡规定的活动时间,教师都要在场监护、指导。
2、校外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学生参加春游、爬山、野炊、游泳、祭扫、参观、访问等校外活动都要做好充分准备。一般来说,行程不宜过长。徒走往返低年级以一、二公里为宜,中年级以五公里为宜,高年级也不要超过十公里。有心脏病、血压不正常、体质不好或有病在身的学生一般不让他们参加。沼泽地带或丰草茂盛中不宜带学生盘恒,以防蛇兽伤人。要教育学生不要随便摘野果吃,不要到危坡上采花草,不追逐野生小动物。
3、课外游戏时的安全教育。加强纪律教育提倡文明行为,对少数好搞恶作剧的学生要严格要求。活动场所不要堆放器材杂物,活动设施要经常维修,儿童自备的弹弓、火药枪等玩具不允许带入校内。
4、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教育。根据学生的家庭住址,把学生就近编组,沿途由大学生带着小学生走。主动与有关岗警联系,在学生通过的路口时能给予照顾。遭有大风、大雨、大雪天气,教师与家长合作分头护送学生回家。
5、劳动中的安全教育。劳动前要讲清劳动的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教会事使用工具的方法,劳动过程中,教师要亲自参加具体的指导,以防使用工具时,碰割致伤,打扫阴沟,清扫垃圾时要防跌扑致伤。
(八)安全教育公约
1、学生不准在教室的走廊内做游戏或追逐。上下楼梯慢步轻声靠右行,要有秩序,不准争先恐后。
2、严禁学生在教室的走廊和室外平台的栏杆上坐立。严禁在教学楼的楼梯扶手上玩滑梯。
3、学生不准爬窗门,不准爬学校的四周围墙等高物。严禁玩学校的铁门,不准随便攀越铁门。
4、不准用石头击树上的花,不准爬树,不准在校内外玩火,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上学。
5、学生游泳活动,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大人组织,严禁学生到河中玩水,单独游泳。
6、学生不准随便玩弄校内外或家庭的一切电器和电器设备。
7、不准在电线杆附近放风筝,不准攀爬线杆。学生不准在变压器旁边玩耍。
8、遵守交通规则,不准杂一铁路边、交通要道和马路上玩耍或做游戏。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9、学生放学要有秩序地按时回家,不在路上追逐,双休日放学后不得回学校活动或玩耍。(除老师组织外)。
10、注重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不卫生和变质的食品。
11、不做其它危险的游戏和活动。
一、高度重视预防幼儿溺水事故工作。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幼儿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晨会、“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各班主任做到把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明确规定:幼儿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明确要求:幼儿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
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活动要求:每位幼儿画一幅创作画,学校同时出一期水上安全教育专题宣传窗。
三、做好对幼儿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给家长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幼儿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四、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幼儿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幼儿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为了你能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中学习好、生活好、工作好;为了你能在本班有更大的发展,为了你能够顺利地考上大学,特制定班级管理制度,但愿通过你的努力,C177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面为扣分、加分的具体细则:
一、早操
缺操者扣2分(值日人员除外),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
二、课间操
1、缺操者(除请假外)扣2分,迟到扣1分
2、体育委员不在扣2分,没有带班牌扣1分;
3、课间操后不按要求回教室者扣1分
4、队伍没站整齐、不认真、乱讲话者扣1分;
三、眼保健操
溜出教室者扣2分;在教室里走动、闲谈等其他的没做操者酌情扣1分
四、集会
缺席者扣2分,不遵守集会纪律者酌情扣1——5分;
五、卫生
1、没有打扫者扣3分;不听安排者扣3分没有带劳动工具者扣1分
2、打扫不干净者扣2分;大扫除未到或没有者(未经检查离开者)扣2分
3、没有倒垃圾者扣2分;走廊没有打扫扣2分;
4、乱丢、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等扣2分,劳动工具没整理扣2分。
六、就餐纪律
1、提前就者扣1分(值日人员外);乱倒饭菜、水等扣1分;
2、不在规定地点或插队就餐者扣1分;
七、课堂纪律
1、迟到、早退、讲小话、走离座位、调座位、睡觉等违纪者扣2分;
2、旷课、与老师顶撞、吵架等严重违纪者扣2——3分;
3、打架、侮辱老师等重大违纪者扣5——10分
4、写字时间不认真者2分/次。上课吃零食扣2分/次。
八、其他纪律
1、课前乱起哄者扣2分;没有按要求穿校服者扣2分;
2、打架者扣5分,请人聚众斗殴者扣10分;
3、唱歌时吵闹、没有唱歌者酌情扣1——2分;
4、吸烟者10分,赌博者扣10分,进电游室、网吧者扣10分;
5、在电脑室、阅览室不听从老师的安排者扣2分;违纪者酌情扣2——5分;
6、对老师不礼貌者扣2——5分,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1分;
7、破坏值日表或辱骂值日班干部者扣3分;
8、每退步10名(年级组排名)扣1分;
9、缺作业(包括课外的)者每次扣1分;
10、班干部没有履行职责扣2分;
11、学校或年级组扣分者,班上加倍扣分;空档缺到扣2分/次(班主任批准者除外),迟到、讲话、干扰他人扣1分。
九、加分
1、举报他人违纪者100%奖于举报人;
2、学习成绩每进步10名(年级排名)奖1分;班上进步1名奖1分
3、在学校、年级组奖分者,班上加倍奖分;
4、为本班获得荣誉者加分1——10分;
5、在各项活动、竞赛等中取得名次者,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9分…最后一名4分;
6、上课积极回答问题且得到表扬加1分/次;
7、唱歌、早读认真且仪态得体者1分/次;
8、为班上积极服务且得到好评加1——3分,
9、班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有成效者加班2—5分;
10、乐于奉献、助人者奖1——10分;
11、其它未涉及的,酌情奖分。
说明:
1、若有没有涉及的方面,值日干部酌情处理;
2、扣分、奖分情况将由当天值日干部公布;
3、值日干部必须及时、详实、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记载;
4、每周累加、统计,并公布;一月一总结。本组成员分的总分为本组分;
5、奖罚:
(1)未扣分者给予通报表扬,有评先评优的优先权;
(2)本组一周扣分人平超过或到5分或本人一周扣分超过或到10分(并连你在的组一并)给予义务劳动。
(3)个人一周扣分多于或到15分者,处以献爱心活动。并给予义务劳动,还要进行“六个一”教育。
(4)每周扣分合三名的,给予义务劳动或学雷锋活动
6、对每周表现最好和学习最认真的同学给于物质奖励,并在本组加5分进行奖励。
7、值日情况监督;班主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资助资金(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和学校财政安排用于资助政策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拨款部分)、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等。
第四条学校财政安排的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校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业奖学金(学校自筹部分)、勤工助学、“三助”岗位津贴等。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人数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分配名额,每生每年8000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人数由教育部分配名额,每生每年5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资助面由教育部下拨预算名额确定,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人数由教育部下拨预算名额确定。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中央财政每年给予一定比例资金的支持,其余资金由学校统筹利用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予以补充。奖励标准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我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九)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我校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及单项奖,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
(十)校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1500元。
(十一)校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十二)困难补助。资助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在校中遇到的一些突发、临时、特定的经济困难时给予的一次性的帮助。困难补助包括绿色通道补助、毕业生求职补助、寒暑假返乡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春节留校学生节日补助以及其它专项补助项目。
(十三)学费减免。是对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符合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给予的学费减免。
(十四)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活动是指本专科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劳务报酬为每岗每小时12元,每岗每月480元,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
(十五)“三助”岗位。“三助”即助教、助研、助管的简称,“三助”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渠道,研究生参加“三助”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完成规定的40小时工作时间,“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600元/月,“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助研”岗位津贴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助研津贴由设岗导师和学校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
(十六)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校内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三助”等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学校收费标准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资金分担和预算安排
第七条学生资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据学生人数、相关标准等进行测算。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拨款部分)、国家助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校助学金、困难补助、学业奖学金(学校自筹部分)、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三助”岗位津贴由学校财政承担。
第四章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学生资助资金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学校财务处要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机制。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处)要加强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应用,规范档案管理,将学生申请表、认定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在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勤工助学、“三助”岗位、“绿色通道”、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方式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
第十四条学校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十六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涉及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工作按照各奖助项目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