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促进政府内部的协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优秀的人事制度范文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人事制度范文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39;,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⑵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⑶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⑷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⑸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
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⑵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10、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10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⑵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⑶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⑷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⑸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⑹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
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
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
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
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
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11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⑵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10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10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五、人员聘用制度
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六、进修学习制度
1、自20__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满八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2、进修时间累计半年、回校工作满两年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3、自20__年7月1日起,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报考审批程序,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4、各教学单位当年报考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师总数10%以内。
5、行政兼教学人员应回到对应部门申报。
6、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应该选择假期学习的形式,学习期间每学期可以享受二周学习假,超过学习假学习的停发5个月津贴。
7、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20__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报销学费三分之二、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__年7月1日之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5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4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3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2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1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8、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20__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学费全部报销、住宿费按450元/年报销、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__年7月1日以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8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5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4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3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2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9、教材费、考试费自理。
10、编外人员申请攻读研究生,原则上以全日制统招形式为主,学校不负担任何费用。毕业愿回校工作者,按照当年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
11、教师进修考研申报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教务处意见→人事处意见→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读研教师本人签订协议
12、报销读研费用工作流程
相关报销单→携带硕(博)士学位学历证书、读研协议书到人事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计财处审批。
七、退休制度
(一)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到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二)学校原则上不办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可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
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l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应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②从事高空(如架线电工等)、高温(如司炉工等)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认定其出生日期。认定的原则是:
1、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认定其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2、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五)退休后的待遇
1、退休人员从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退休人员管理,享受退休生活待遇。退休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和保留津补贴(全额)。退休费以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2、由于教学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到龄退休后,因承担的学期教学任务尚未完成,不能离开工作岗位者,在该学期内,所任课时按相应职务在职教师发给课时酬金。
3、符合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条件的人员,经市人社局批准,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舞弊,收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二节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提供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安全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节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第四节请假、休假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请假、休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请假、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业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一个月。事假逾假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一周。
第二十三条请假期内薪资,依薪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一并递交部门经理签批,并送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假满后应及时按原批假程序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集体外出活动应填制“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个人外出活动时应填制“个人外出活动审批表”。
第二十五条法定假日另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偿献血200cc以上的职工可给假三天疗养,视为出勤。
第二十六条其他规定:探亲、年假、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
第五节员工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员工教育培训分为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具体参照《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节考核
第二十八条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就“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交行政人事部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年度工作考核,每年一月上旬为年度考核期,各部门经理应对其下属员工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评核。考核结果应于一月十日前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第三十条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法,具体做法见《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考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或经授权的总经理考核,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及所在部门经理考核。
第七节调迁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所属员工个性、学识、能力及志愿,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十三条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并与接任员工做好移交工作后,方可到任新岗位。
员工办理交接应填制交接清单,待各有关部门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有关调迁手续。
第八节免职
第三十四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二)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
第三十五条前条第(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不得要求补发停职期间之薪资。
第三十六条自解聘之日起,薪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先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者,于十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于二十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可随时解雇,并照上述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先通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周请假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其请假日薪资照发。
第九节辞职
第三十九条从业人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具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其为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签具意见后呈转董事会核准;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核准辞职后,再转回行政人事部,据以填制薪资通知单转财务部门办理停薪。
第四十条行政人事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审批表”,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妥移交,办理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财务部门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奖金,薪资发至批准离职之日。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解职处理。
第四十一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导致公司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审批表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人员变动记录薄。
(二)注销控制内人员状况登记表。(花名册)
第四十三条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第十节保险
第四十四条凡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职员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第四十五条上述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手续,保险单据及相关手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第四十六条正式职员在聘用期内,均享受上述保险。凡职员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为其办理的各类保险随解除合同当月起停止。
一、目的:
为使学校人事档案管理与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
二、内容:
1、归档制度
(1)对资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2)按照资料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3)将资料放入档案,并输入资料库。
2、核查制度
检查核对一般定期进行。但突发事件之后或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3、保卫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
(2)备齐必要的存档设备。
(3)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4、统计制度
(1)人事档案的数量。
(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3)档案整理和保管情况。
(4)档案及设备利用情况。
5、转递制度
档案转递一般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
(1)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2)填写人事档案转递记录;
(3)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6、借档制度
(1)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
(2)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由人事处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一、总则
1、为强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学的配备、统筹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受企业聘用的各类劳动者。
二、机构及职责
1、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人事管理职能由__(科室机构名称)承担。
2、人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调动、辞退等具体工作和相关手续。其他任何单位所作出的决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聘用
1、本公司各部门确实需要招聘职工时,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先提出书面申请,综合办调查落实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由__或__授权其他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2、__或经过授权的招工单位所招收的新员工报到时首先必须到__办理入职手续,由其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等有关证件。
3、新员工应如实填写自身材料,企业有权向有关部门核实,如一经查实确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4.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机关通缉及其他类似情况。
4.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不可治愈性严重疾病,肢体残缺或器官残缺以及体检报告内容中不符合企业要求者。
4.4品性恶劣,道德不佳者。
4.5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入职资格材料者。
4.6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5、新员工入厂后,由__介绍到安全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厂规厂纪等培训活动,培训完毕考试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门报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学习和工作试用。
6、试用期间,新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绩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6.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者;
6.3非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者;
6.4拒绝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7、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除享受夜班津贴和国家法律规定相关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佣流动性较强的人员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部门,鼓励以对外整体协议承包的方式解决。
9、各部门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务活动时,需暂时(短时)雇佣临时劳动力,例如装卸工、杂工等,必须到__领取《临时劳务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此类劳动力,月终汇总后由财务部门开具相应发票,报销相应费用。
四、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限根据所签订合同期限长短,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曾从事过相同或类似工作,短期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企业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和__调查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试用期可酌情缩短。
2、试用期满前一周内,新员工自我评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由所在单位到__领取《员工鉴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3、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认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__牵头,组织生产、技术等有关部门给与业务考核,合格后报公司经理核准。
4、通过鉴定评估的员工享有同岗同酬的待遇,计薪日期从通过评估之日起计。
5、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五、考勤
1、公司各部门领导严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__统一发放。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缺勤、旷工、病假、事假等内容,日记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予该部门主管领导处罚。
3、倒班员工考勤由当班调度负责,月底由各车间报工。
4、月底报工时应背附考勤表,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六、休假
1、员工正常休假参照国家休假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现行统一假日制度执行。
2、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丧假。
3、事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领导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领导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时由所在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审批,特别注明请假详细时间和截止时间,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
5、请事假的一律扣发此期间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要由个人承担此期间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6、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与诊断结果相匹配的医院正式收费票据、检测化验结果方可视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员工,医疗期从休假之日起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每月发放()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痊愈后要求复工时,该员工所在单位必须知会__。
9、其中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计生机关出具证明,增加产假四十五天。
10、产假期间每月发放产假工资。
11、职工婚假、丧假为三天,每日发工资标准的日平均工资。
七、迁调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员工应予配合服从。如有特殊原因,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核准后方可撤消调动。
2、各部门领导应按员工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接调动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
4、员工到新职部门报到后即日起享有该岗位相应待遇。
5、因个人业务素质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办理:
5.1进行岗位调整;
5.2所安排的岗位本人拒绝到岗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5.3岗位调动后不能胜任新工作,给予一个月培训学习期,期间发放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学习期满后仍然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八、离职
1、离职分为两种,第一种:辞退,指企业辞退员工;第二种:辞职,指员工自动辞职离开企业。
2、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符合下列条款,公司有权予以公开书面辞退。
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3严重失职或,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殴打,危害团队秩序者;
2.5偷窃、侵占、无故毁损企业财物经查属实,性质恶劣或损失数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者;
2.6无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而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3、企业辞退员工,应由被辞退者的部门领导填写《辞退审批单》,经综合办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发放由劳动部门统一格式的有关文书。
4、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写《辞职申请表》,交部门领导、综合办、财务部门、公司经理依次审核批准后可离职,有以下情形的,可暂不办理离职手续。
4.1给公司造成损失没有承担相应责任的;
4.2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支付的;
4.3工作没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财物没有交还的;
4.5负责的业务款项没有回收的。
5、因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离职者要按预定日期办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续,所在部门领导确认无误后,知会综合办。离职者薪金核算以实际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为准。
为了完善公会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会人事管理,促进公会团队建设,突出以人为本,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会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会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加入七维空间网游公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会员管理制度要求:
1、无条件服从管理员的一切安排
2、必须改入会修改:马甲,新号便是以后的大号,谢绝玩玩看的态度
3、认真看过公会管理制度,并自觉能够遵守服从;
4、要有一定团队意识和待人技巧,我们不欢迎不能合群、人品有问题的玩家。
5、入会必须上歪歪,歪歪频道__。每星期最少在线30小时次以上
7、严禁谈论及张贴反动、色情、等有关话题
8、不能已公会名字进行欺诈,赌博,私自对他人进行辱骂
红马甲(即子频道管理员——ca)发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红马甲发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1、外交部、外宣部、接待部正式成员由其部门部长推荐,可成为外交、外宣、接待等子频道管理员。
2、红马甲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4小时,达不到或未遵守公会规矩将会撤消
3、其他公会会员,凡公会歪歪贡献度达到300以上,麦克风正常者,均可申请一个房间的子频道管理员。但需有其申请频道的总负责人推荐。
红马甲管理制度要求:
遵从会员马甲基本制度要求;
1、红马甲不可随意使用权限,不可无理由的移动房间内人员,禁麦,禁止打字等管理行为;
2、红马甲不可随意辱骂其他成员,修改频道信息。
3、红马甲在挂机时,必须到挂机房间挂机,休息时必须在"管理休息房"休息,否则因此带来的会员投诉,擅离职守等后果自行负责
黄马甲(即全频道管理员——ma)发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黄马甲发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全频管理、会长、副会及个部门部长和副部长可颁发黄马甲。
黄马甲管理制度要求:
1、遵从会员马甲基本制度要求;
2、所有黄马甲不可擅自增删公会歪歪频道,修改频道信息。如有需要增删频道或修改频道名称,必须有正当理由,且须先经过会长同意;
3、黄马甲不可以权谋私,随意使用黄马甲权限,影响公会其他会员。不可发与公会无关的全频道广播;
4、黄马甲必须严格遵守公会歪歪马甲管理制度发放马甲,不可因任何私人原因肆意发放不合格马甲。如有特殊情况,在与其他黄马甲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可发放相关马甲;
5、任何情况下,黄马甲均不可辱骂公会会员,踢出公会会员出频道,封其id或ip。若公会会员严重违反公会规定,可先撤销其会员资格,再进行其他处理;
6、黄马甲有接待指导新人、接待外交的义务,所有黄马在除挂机状态下外,均应及时接待新人及外交;
7、长时间不上线,或长时间不上歪歪的黄马甲,或上歪歪也不接待新人及外交的黄马甲,均应及时撤销其黄马甲权限。
8、所有管理操作必须在歪歪管理处发帖记录。
9、黄马甲在挂机时,必须到挂机房间挂机,休息时必须在"管理休息房"休息,否则因此带来的会员投诉,擅离职守等后果自行负责
10、4、黄马甲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6—8小时,达不到或未遵守公会规矩将会撤消。会员贡献必须达到200才允许上黄!
11、任何管理人员任何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马甲,应聘为管理人员的,可经两天试验期限为准,若能够达到,则批准管理
二、管理层解职
1、工会的管理人员解职分为:停职,辞职,免职三种。
2、自行辞职的,必须自辞职日起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说明理由,人事部门可根据以前的工作记录来决定是否聘请其为荣誉会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具体内容另行决定。
3、人事部有权就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勉去其职务或开除工会:
①长时间不在线,不处理手头工作的;
②严重违反工会会制度,屡教不改的;
③影响公会声誉的;
④不服从上级安排,严重个人主义的。
三、行政管理层请假制度
请假者必须于告假前,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人事部门得以有足够时间找人代替其以前的手头工作。
四、其他
因公会歪歪对外完全开放,非会员亦可进入。公会管理房间,以及各部门的相关管理房间,特殊用处房间均应设置密码。并应告知相关人员密码,且保证相关人员不对他人泄露密码。
五、马甲人性化管理
采取马甲上下制,含义是:黄马甲暂时更换成红马甲,红马甲暂时更换会员。要符合下面的条件
1、在管理人员的任期中,觉得最近管理比较累,想放松下
2、在管理人员的任期中,受现实生活的压迫等问题,
3、每天还能上网上yy的管理,只是时间比较少
可以帮你更换马甲的权限,由黄马甲更换成红马甲,红马甲更换成会员。但必须要推荐位素质好有管理能力的信任的朋友来代替你的位置,必须是本公会的成员,等你有时间有精力了继续做你原来的工作职位。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学院章程,规范学院人事管理,保障学院各类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依法办学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第三条学院教职员工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院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员工总量和教职员工比例。
第四条学院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依法自主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决定机构和岗位名称、目标任务、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岗位的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学院人事处是人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院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教职员工。
第二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七条学院新聘用教职员工,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第八条公开招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学系、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处申报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人事处进行审核,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二)人事处收集和初步审核应聘材料,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按照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名单报上级人事部门。
(三)完成上级人事部门和人事处规定的程序后,由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
第九条学院内部岗位人选进行竞聘上岗,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方案;
(二)公布公示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条学院内部岗位竞聘工作在学院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原则上二~三年一次。
第十一条学院教职员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学院与教职员工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新进教职员工与学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见习期)原则上为12个月。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在学院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学院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院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院人事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学院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39;人事关系终止。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员工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教职员工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教职员工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教职员工违学院规章制度的,学院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合同义务的教职员工追究违约责任;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学院可变更其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的;
(七)一学期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或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发生重教学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律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分为警告、箭、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箭,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二十九条教职员工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可以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教职员工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实行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条学院及其教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教职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教职员工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七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教职员工与学院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教职员工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六条负有学院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七条对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员工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违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人事处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