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度的规范,人们可以更好地遵守合理的行为准则,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行为。优秀的社团活动制度汇编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39;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6、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礁。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蓝墨轩请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
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
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
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
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
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
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
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
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条:附则
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2,本章程最终归属权归蓝墨轩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伪造侵权。
3。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制度,规范社团建设,使活动资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证文件的方便查阅、可行传递,保证社团人能更好的从文件中了解社团及其发展历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
第二条反映社团活动及发展实情。
第三条分类明确便于查阅。
第四条管理规范。
第三章存档范围
第五条社团重要会议资料(社长例会、社团例会、常务会议及典型发言的会议记录、总结及照片等)。
第六条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发来的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第七条反映社团活动情况的策划书、活动总结等。
第八条各种工作计划、统计材料及学期或学年工作展望和总结等。
第九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任免材料以及关于社团理事和成员的奖励、处分文件材料。
第十条关于社团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等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关于社团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应社团活动的简报、照片。
第十二条社团的财务、物资、档案的交接凭证等。
第十三条社团指导老师及外聘指导员的个人资料及指导意见等文件。
第十四条社团编辑的出版物。
第四章档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制定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八条社团重要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并保密管理
第五章档案收发、查阅及更新
第十九条档案材料要整洁、完整。
第二十条按要求和分类存档,不能杂乱无章。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归档及登记制度。
第二十二条在社团换届时完成档案移交
第六章处罚制度
第二十三条对恶意破坏损毁档案者,严格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于档案遗失的处理,经调查后酌情给予处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第十三条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收取或缴纳参赛费的需挂靠单位和团委审核。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正规票据(手写涂改无效)、已审批的计划、预算交社联财务部(挂靠单位的社团上交实际发生明细或账目,以备审计),所有票据需经税务局查证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活动实际产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报账完后的相关票据由学生社团挂靠单位保存。
第十六条交通费可使用武汉通充值发票和公交车票,需注明人数及往返地点,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十七条下次申请活动经费应在上次活动经费报销完之后,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章财务监管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团委给予社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相关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对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1、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2、不配合社联财务部审计的;
3、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4、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5、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6、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7、决算超支严重的;
8、不按规定配备专门财务负责人的;
9、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11、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学生社团活动注册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会员权益,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社团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其工作职能为对社团联内部财务情况进行管理以及对各学术型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指导的学术型学生社团,即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外国语学院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术型学生团体,其他社团参照执行。外国语学院挂靠学生社团的财务监管可以本条例为指导,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社团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第五条学院团委要求学院社团联对各个学术型社团社长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团严格执行条例。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六条各学生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保管现金,详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日记账。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会计行使管理本协会财务的职责并接受协会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七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如果该项经费涉及报账,每一笔经费开支由会长、会计、至少一名活动费用经手人(会长和活动经手人不得与会计重合)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第八条学生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会计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由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统筹各学生社团会计组成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监督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的工作职能。
第三章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分为两个来源。
一、在上一学年的优秀社团评比中获得奖金的社团,原则上以奖金为社团资金来源,不允许其他活动资金来源。经费使用不需要报销,但需要做好现金日记账,记录好资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满一年的学术型社团或者在上一学年的社团评比中未获得奖金的社团,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学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动经费,需要在做好资金去向用途账本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走报账程序。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财产归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末,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在qq群等平台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社团在申请活动时,需要写明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请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费审批后在会计处登记,然后持有效凭证在出纳处领取经费。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责成社团财务领导小组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各学生社团须注意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确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现财务赤字,则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审批其一切活动。在经过整改并经社团联确认取得成效后,方可继续审批活动。
第十八条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定期召集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开会,各社团的会计在会上对其协会财务状况做详细报告,并讨论财务管理方案。财务制度拟于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变更,应在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上公开征求意见,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每年社团换届选举后,原社团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清单移交给新一届的社团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中的会计以本人名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上一年度的剩余经费全部转入下一年做社团活动使用。
第二十条社团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算。社团财务清算,应当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社团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划转撤并的社团清算结束后,经由校团委、挂靠学院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挂靠关系改变,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转为非社团单位或撤销的社团,全部资产扣除债务后,由挂靠学院牵头,在社团在册成员中进行平均分配;若社团在册成员放弃,则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三)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一条资金去向:
(一)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
(二)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购置办公用品或开展内部培训等支出;
(三)出版内部刊物开支:包括编辑、出版等业务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包括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物,食品不计入内)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给予预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依《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等学生社团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直至对该学生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二)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三)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四)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五)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六)不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的;
(七)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的;
(八)由于保管不善使社团资产严重流失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社团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__年5月起生效。
一、社团申请程序:
凡金山中学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发起成立社团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详细内容见《上海市金山中学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具体要求见待批社团有关内容)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二、社团分类及评定方法:
为了方便社团部管理并使各社团更有效地开展活动,社团部决定将所有校内社团分为:正式社团(包括校级重点社团、校级普通社团)、待批社团两大类。
待批社团:
所有新申请且通过审核的社团即为待批社团。待批社团有3个月的考察期,社团部将根据该社团在考察期的表现决定该社团是否能成为正式社团。
(一)审核要求:
1、有完整的申请材料;
2、社团的主题及活动形式新颖,积极向上;(内容形式与以成立社团不重复的优先考虑。)3、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并在申请表上附上指导老师的意见及签名;
4、除申请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发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该社团的同学的签名;
(二)活动要求与注意事项:
1、经批准成为待批社团后,该社团拥有3个月考察期,可以在学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讲座、播放影片、CD及爱心义卖、户外活动等。所有活动开展流程须遵循社团部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2、考察期内必须开展2次以上活动,并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3、考察期到期后,团委老师及社团部根据社团活动情况,认为该社团符合要求的,将批准其成为正式社团(校级普通社团)。
4、待批社团不享有学年末社团评优的资格。
5、若待批社团考察其中开展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活动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团的规定,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正式社团:
正式社团为学校正式认可批准的社团,有资格参加年度的评优及其他有关活动。
(一)校级重点社团:
校级重点社团在校园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重点扶持的社团类型,每学年将由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社团的活动赞助。(详见社团资金问题方案)
评定方法:
1、所有校内正式社团均有资格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每学年末,社团部将根据当年社团评优总体情况决定下一学年的校级重点社团名单,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学年,表现优异的社团可连续成为校级重点社团,表现不佳则降为校级普通社团;
3、凡社团活动成绩优异、社团管理规范出色的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4、社团部经综合评定后将适当选取个别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评定要求:
1、社团活动开展积极,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有意义并在校园内有较大的反响。
2、社团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经典活动;
3、社团有一定的规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遵守社团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分数排名靠前;(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二)校级普通社团
校级普通社团为普通的正式社团,经费由社团自行筹集,学校不予资助。
评定方法:
1、通过考察期的待批社团及原有正式社团中未被评为校级重点社团的即成为校级普通社团。
2、每学期末,社团部将根据社团考核分数决定下一学期的社团名单。若社团在该学期未达到考核要求,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评定要求:符合社团考核制度标准。(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三、社团考核规范:
(一)考勤记录
1、社长或社团负责人需及时到会,社团会议无故缺席作扣分处理,每学期累加汇总,记入优秀社团考评总分。
2、社长无法到会时,应委托骨干成员参加会议,转达会议内容。
3、一个学期内3次无故参加会议将给予警告,若无效则考虑撤换社团负责人。
(二)社团活动
1、凡有活动,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连续1个学期无任何活动且经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动计划者将予以解散。
2、活动结束两周内需上交《社团活动备案表》,同时需上交成果实物(期刊,杂志,光盘等)或活动照片及详细报道(或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校园网页面)。
3、如供稿给校园网将予以一定加分。
4、汇报的活动需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参与性强,根据活动情况予以加分。
5、如在活动中售卖杂志、CD等物品,需将价格报于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杂志单价需低于人民币十五元。
6、社团期刊、杂志需交由社团部及团委老师审阅后发行,擅自出售者将予以扣分。
7、各项打分将综合指导老师评价,社团管理委员会意见与团委意见,如有对评分有异议者,在学期末可提供查询。
8、如需要社团给予一定协助,则需在《社团活动申请表》中注明,经社团部讨论决定是否提供帮助。
(三)团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规定
1、社团因活动需要可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资金。申请资金时需要书面的申请书(包括指导老师的意见,资金数目,活动计划,事后活动报告),社团管理委员会根据活动的情况决定是否拨给活动资金及资金数目。
2、各社团若要向社团成员收取会员费的必须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收取标准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10元。
3、各社团也可自行联系赞助单位,筹集资金。但筹集情况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的报告。
4、各社团的资金使用必须规范有续,资金必须用于本社团的发展。
5、社团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个社团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以批评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团,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学校处分。
(四)常务规定
1、社团宣传海报、传单(复印前)需经社团部盖章批准,如需复印,需由社团部负责人或团委老师签名批准。大张海报一律张贴在食堂门口的宣传板、食堂正面右边的墙上、超市门口的墙上,小张传单可贴在每班宣传栏中,不符合规定张贴或未经批准的海报一经发现社管部有权进行处理。过期海报请务必自行清理。(小贴示:食堂门口风大,贴宣传画时请加以固定,否则第二天“残骸”难寻)
2、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并予以采纳的社团可酌情得到加分。
四、社团评优制度:
(一)评优要求:
1、遵守社团考核规范,社团活动开展具有良好的纪律性、组织性,社团内部管理有序。
2、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反响良好,社团在校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人气。
3、每次活动及时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社团活动备案表》,社团资料有序齐全,网站内容丰富。
(二)评优办法:
1、每学年末,社团部将进行统一评优活动,具体将以经验交流会形式进行,所有正式社团均有评优资格,所有待批社团可旁听交流会。
2、交流会后,由各社团社长或负责人无记名投票选出十个候选优秀社团,选票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
3、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票数统计,并根据学年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十个。
4、十个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下一学年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享有一定数额的由学校提供的活动经费。
五、校级重点社团资金有关规定:
1、除上一学年十个优秀社团自动成为校级重点社团之外,社团部将根据综合评定,另外选取1~2个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将得到由学校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校级普通社团及待批社团不享有此权利。活动经费经申请,校团委视情况进行批复。
上海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社团部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和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团委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注销、备案;协调、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并对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院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资保障。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3)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团委同意。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人公开选拔由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团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团委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
(6)在团委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团委审定后实施。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社员登记注册表)交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情节严重者需移交团委、学生处处理。
无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团委解散该社团,并通报全院。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团委。
(2)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并报党办备案。
(3)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4)团委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团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5)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团委。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月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团委社联部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团委审定后报党办批准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团委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实际会员不足10人。
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组织活动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解散。
五、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委。
纪律 1、社员到教室不得大声喧哗,要保持良好的秩序,形成良好的练字氛围。 2、为了将社团资源合理使用,提高教室利用率,社员一周需三次来练字。 3、社团内部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不文明行为者部长将与其谈话。 4、看见学长学姐以及老师要礼貌打招呼。 5、不恶意顶撞自己的学长学姐,有问题及时沟通。 6、相关书体授课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扰乱上课秩序。 7、该社团活动一般不占用上课时间,如有必要会进行协调。 卫生 1、每个人注意每次写完字后整理自己东西并清理自己的垃圾。 2、部门会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值日生每天大概8:30到9:00为打扫时间。 3、值日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当天的值日三次未值日者主动退社。 4、每次大会或者活动时各个部门必须组织自己的部员打扫自己部门所在区域。(重点)。 工具 1、个人工具贴标签,各自保管好自己的书法工具。 2、书写完毕后须收拾整洁,不得胡乱摆放。 3、不得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兰亭公共财物不得擅自使用。 5、不明人员借用兰亭物品出外须先向学长学姐告知。 作业 1、社团作业不得无故不交,少交,迟交。未及时补好者前两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视为自动退社。 2、社团作业态度认真,保证质量,不得乱写。否则由授课人监督重写。 3、有特殊情况的提前跟授课人说明,并在之后写好交予授课人。 4、作业完成优秀者,光荣榜张贴表扬。 考勤 1、按时参加社团会议(包括全体大会、部门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若有事可提前向部长请假。 (1)若无故缺席会议,并未向部长请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部长找其谈话给予警告,第三次提示后仍旧缺席,将其劝退。 (2)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手机应开启静音或关机。 值班 各部门部长分配好人员值班,若有情况不能按时值班,可找人帮忙代替,或者向部长说明情况后再另外安排。值班人员须知: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可自行看书练字,时长一小时。 (2)值班人员值班前需签到,结束后需签退,并记录好值班时间。 (3)晚上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需要做收尾工作,打扫教室卫生。 (4)值班未向部长请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部长找其谈话给予警告,第三次经提示后仍旧缺席的,将其劝退。
为了保证“电子制作小组”活动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电子制作小组。
2、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教学期间必须保持严肃、严谨,保持室内工作有序进行。
3、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实验设备,损坏仪器者,照价赔偿。
5、学生需按指导教师要求进行试验,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39;学生,教师有权要求停止并取消参加该爱好小组其他试验的资格。
6、实习操作结束后,学生应协助指导教师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课。
总则
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
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
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
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__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指导教师:本校音乐老师
活动地点:行政楼二楼
第一章社团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街舞协会简称街舞社。街舞社是在05级计算机科学多媒体设计专业(肖刚)的申请下,经由院团体部的批准,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成立,属于精品社团之一。街舞社属于体育健身类社团,隶属于院团体部管理并受学生会监督。街舞社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青春.活力.舞动”为口号,以“宣传街舞文化.推广街舞文化”为协会精神,“一切为了社员.为了社员的一切”是我们协会的承诺。成立至今,社团经过多个年头的发展,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修订完成了《成都师范学院街舞协会章程》《街舞社干部考核制度》《街舞社日常活动条例》),各项活动也越来越规范。现社团主要进行:JAZZA、PIPPIN、BREAKING三种舞种的教授。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一)每周按时进行社团常规教学活动(特殊情况除外)对社员进行街舞培训,并做好通知工作。
(二)加强舞队成员的训练,积极参加各种比赛以及各种演出。
(三)开展街舞交流学习,与其他街舞团体学习交流,提高自己水平,发展新时期的街舞社团。
(四)加强社团成员与成员,干部与成员之间的交流,营造好的社团氛围。
(五)每个月以不同形式开展两次例会,在会议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缺席。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例会,应提前向社长或理事长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辞退或降职处理。
二、社团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街舞社内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素质,增强并规范对街舞社社团干部的监督与考查,激励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本会实行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条街舞社每学期期末对本社干部进行考核,结果由理事长负责记入《街舞社社团干部考核表》一同存入街舞社人事案。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
1、会议考勤、开课值班考勤。
2、纪律观念(会议、值班、活动纪律)。
3、对街舞社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况。
(二)工作能力:
1、部门内部常务工作。
2、部门内部梯队建设(学风、纪律、干事素质培养)。
3、部门内部执行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三)工作成绩:
1、活动开展成效及成绩。
2、部门威信及评价。
3、学业成绩(以上一学期智育成绩为准)。
(四)其他:
1、遵守校规校纪及本协会制度。
2、社长对干部的评价。
三、社团会员考核制度
(一)社团成员考核制度采用积分制,期末考核分为三个模块:日常训练5分;活动考核5分;特别表现5分;总分共计为15分
(二)日常训练活动和活动考勤两个模块,各占10分,共计20分:
1、日常训练活动由社长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出勤登记;考核分值为每参加一次训练每人记0.1分,学期末进行累积。
注:每学期总分最高分为10分,不得突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一、学生社团为非盈利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盈利性活动。
二、学生社团自成立时即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三、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财务人员须在社团中担任副社长或相当职务。
四、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大部分需自行筹集,对于大型活动学生社团可寻求社会赞助,但具体事宜须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并由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
五、社团财务人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六、社团部将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销该社团,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具体处罚条例参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处罚条例》)
七、社团财产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理;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在院团委指导下处理。
八、会费标准
1、会费上限为20元。
2、视社团性质和需要,如增加会费,需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团部会议通过并上报主管书记批准,方可实行。
第一条:社团名称
__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
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加强写字教学若干意见>>为指导,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本社团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门安排学生写字。目的是通过老师指导,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写字能力。社团成员都要按社团活动的章程办事,严格执行活动计划,积极参加有关的竞赛活动等。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
组织社员开展多种学习活动,培养社员书写能力,促进社员的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实践,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修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条:社团的规章制度
1.本社团是由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社员书法水平,引导社员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兴趣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上进心,认可本社团章程。
4.凡自愿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社团成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各社团成员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必须请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8.社团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39;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__文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