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管理工作制度

| 新华

制定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其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发挥作用。优秀的内容管理工作制度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内容管理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篇1

多点音乐学员管理制度公告

多点音乐亲爱的多点学员们:

为了能够使您在多点顺利的进行专业技能学习并完成所学课程,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质量,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课堂要求及安全纪律须知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吃饭、吃零食等,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听从老师安排,坚持做好课前准备。积极完成教师布置的每一项学习、练习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看老师示范,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出教室。

4、家长监护人,请保障和监护好学生在上课时间外的安全,若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多点前台。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应提前向任课老师请假,无故不到按旷课处理,累计旷课三次则划掉一节课时。

2、凡有事需长期请假者需到前台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暂停课时,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奖罚机制

奖罚采取积分制:5积分兑换手提袋一个;10积分可兑换小文具一个;15积分可兑多点文化衫一件;25积分可兑换多点普通鼓棒一副;30积分可兑换毛绒玩具或乐高玩具一个或多点音乐优质鼓锤一副;50积分可兑换谱台一个;65积分可兑换多点哑鼓垫一个;80积分可兑换多点任意主教一节课。

另:1积分=1元,可用于购买店内商品,兑换礼品,但不可抵用学费以及提现

1、按规定时间(由于请假另调课不参与积分)上课每次积1分,每月全勤者可另加一分。

2、凡参加本机构组织的演出、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3、上课迟到者每次扣0.5分,旷课每次扣1分。

4、老带新每位老生奖励10个积分,另赠送课时(所带学生交年费者赠送老生四个课时,交半年费或三个月费用者赠送老生一个课时)

最终解释权归本部所有

文化宫路店前台:67613818嵩山路店前台:56775505

本规定自20__年9月10日正式实施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篇2

一、员工仪表仪容

<一>着装

1、员工日常上班,须穿公司统一定制的工装,一律佩带司徽(左胸前);

2、参加商务活动以及重要会议,男员工穿西服套装系领带,夏季应穿衬衫系领带;女员工宜根据不同场合,着职业套装、套裙、时装,但不宜太袒太露。

<二>仪表仪容

1、员工必须注意仪表仪容的美感,着装干净整洁、言行举止大方得体;

2、男员工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员工不得留怪异发型,应保持清雅淡妆,打扮适度,工作时间不得戴重首饰;

3、坐时要上身挺直,不要弯曲,与他人谈话时两腿不得翘叠和晃动;

4、站时应挺胸、收腹,不得叉腰、抱肩和依靠他物;

5、行走时保持步伐轻盈,双臂自然摆动;

6、员工上班期间应保持饱满而愉悦的精神状态。

二、员工行为规范

1、工作场所提倡讲普通话,不得大声喧哗;

2、提倡礼貌用语,早晨上班,与同事第一次相见应主动招呼“您早”或“您好”,下班互道“您辛苦了”、“再见”等用语;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坦诚待人、团结协作,不拉帮结派、

党同伐异;

4、商务活动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保持良好的坐姿站势,对待客人态度要礼貌、大方、热情、稳重;

5、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

6、接转电话,要先说:“您好”,外来电话,还需报公司名,语言要亲切、简练、有礼;

7、出席会议必须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会或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上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喧哗、不窃窃私语、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保持会场清洁,会议结束后按序依次退场;

8、工作时严禁串岗或相互闲聊、不准看电影、打游戏、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不酗酒,遇特殊情况须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喝酒;

10、未经允许不得打印、复印个人资料,不得使用公司设备、工具干私活、办私事,不得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

11、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得在值班时间留宿外来人员。

三、员工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2、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3、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更不得向他人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4、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不断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5、处理工作要保持头脑冷静,服从上级指挥安排,不推诿、不扯皮、不顶撞上级;

6、按岗位描述及上级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上级安排的工作;

7、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顺畅高效;

9、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立即投诉;

10、客户投诉时要及时上报或处理;

11、有根据自身岗位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12、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兼职工作,不得利用公司名义私自承揽公司同行业务;

1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办公用品、办公设备;

14、爱护公司一切财产,爱护各种办公用具,节约水、电、办公用品及公司财物;

15、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16、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四、员工聘用

<一>基本政策

1、公司本着任人唯贤、人职匹配的原则进行招聘,实行人员聘用制;

2、招聘工作视岗位需要按流程进行,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员工优先;

3、采取面试形式,对应聘人员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4、面试官筛选过程中不得因个人亲疏、凭个人感情而定,不得因民族、性别、年龄等歧视应聘人员。

<二>入职

1、应聘者通过面试、背景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上班的第一天必须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并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及照片等交人事部存档;

3、新员工在参加完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后,到公司人事部门领取《新员工分配》到用人部门正式上班。

4、业务培训由各部门负责。

<三>试用

1、新录用人员一般有7天的试工期,在入职后7天内离职,没有工资;试工期过后,直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加试工期共为2个月;

2、试用期满,员工应由自己提出并撰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人事部报有关领导审批,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转正;

3、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给与转正,成为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4、员工试用期间的薪资按照公司《员工薪资管理规定》标准予以核定。

<四>聘用的终止

1、试用期间,公司有权对员工态度及工作表现给予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直接将员工辞退;

3、员工无故连续旷工2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3日或1年内无故旷工达5日的,视为自动离职,有或劳动协议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4、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并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公司予以辞退的除外;

5、未办妥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损失金额从薪资中扣除;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介绍人负连带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个人资料

1、员工应将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个人学历、工作变动情况等及时提供给公司人事部;

2、公司人事部负责员工资料的保管、更新及保密。

五、考勤管理

<一>作息时间

春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夏秋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员工考勤

1、请假规定

(1)公司所有员工请假均实行先申请后批准的原则,未经上级批准或未在人事部备案的请假视为无效并按旷工处理;

(2)所有请假均需逐级审批,批准权限为两天以内(包括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由副总批准,报人事部备案,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备案;

(3)紧急情况不能提前申请必须电话请示上级批准并通知人事部负责考勤员工,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经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人事部登记,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请假当日上班前1小时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请假时间最小单位为半天,超过半天少于1天者的视为请假1天,依次类推,请假扣款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管理制度员工守则相关文章:

2、考勤纪律

(1)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是指在规定上、下班时间未到岗位或私自离岗。

(2)迟到、早退的处罚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两次迟到(夏季不晚于8:40,冬季不晚于9: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当天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罚款10元;

★当天迟到、早退10分钟到20分钟(含20分钟)的罚款20元;

★当天迟到、早退20分钟到30分钟(含30分钟)的罚款50元;

★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当月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给予严重警告

处分加罚100元。

(3)旷工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且未电话请假)或者未获准不到岗为旷工;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被司法部门处理。

(4)旷工具体规定

★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因个人原因旷工半天者,扣除当日工资的

1.5倍;旷工1-2天者(含1、2天)扣除当日工资的2倍;旷工2-3天者(不含3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倍;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且不发放任何补偿费用;

★连续旷工3日视为自动离职,如因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需另外支付经济赔偿。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篇3

为确保我单位短信平台安全运行,特制订下列管理办法,请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短信平台申请使用程序

申请使用短信平台发送短信的部门必须填写《短信批核表》(见附件1)经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交由综合部留存。发送信息内容及范围必须按照《短信批核表》的批核要求来进行发送,并按季度信息内容汇总交给秘书处备案。注:若单位领导外出不在协会,则需通过短信、QQ、微信等通讯工具将短信内容报至领导批核,经领导确认同意后才可发送。短信群发审批权限如下:

一、对会员单位发送短信通知及提示

向会员单位及个人发送媒体报道提示、会议活动通知、节日祝福等信息,需综合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授权本部门操作员操作。

二、对协会副会长以上领导发送短信通知及提示向协会副会长以上领导发送短信内容,须经综合部分管领导、秘书长审批同意后,由综合部操作员发送短信。

三、其他需使用短信平台情况

对涉及协会利益、财务汇款等短信,须经分管领导、秘书长审批同意后,上报会长审批同意后,由综合部操作员发送短信。

第二条短信平台的维护职责

综合部负责短信平台的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以及通讯录的更新;

第三条短信平台的管理规定

短信平台实施专人管理,申请发送短信的部门需负责起草短信内容、确定发送范围,填报《短信批核表》。

第四条短信平台的安全保密条例

任何人不得使用短信平台系统发送涉密信息、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未经协会领导批准不得开展短信经营、广告发布等业务。

用于发送短信的系统账号及密码应由专人保管,如遗失应及时向秘书处报备,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尽快联系服务商进行补办。

第五条相关法律法规

使用信息平台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送信息不得违反政府相应规定以及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篇4

第一部分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使集团所辖各酒店、网吧、旅行社及各部门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集团实行电子打卡机(即指纹/影像/刷卡)考勤制度。除集团特别规定级总经理特批外,员工上下班必须打电子卡,普通员工到副总级员工,均在考勤之列。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人力资源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人力资源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如代他人打卡,一次罚款50元。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注: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内)一次,可免于处罚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一日者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两日者,扣发当月20%工资,连续旷工或月累计达到三日,以及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5日者,给予开除处理。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后方可休假。如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缺岗或离开岗位,按旷工处理。

(2).属于特殊情况(部门认可)当日可用电话或书面转告,但需补办请假手续。

(3).事假期满仍需续假的应在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不可只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的回复批准。

(4).试用期内员工通常不可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延长试用期。

(5).员工请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和补助。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5病假

(1)员工休病假,应提前履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当面请假,

应至少在上岗前2小时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休假的天数,以便部门负责人安排当日和以后的工作。生病员工可以在病愈后将已确认的病历(市级医院)和诊断书及医药费收据复印件交于部门作为病假凭证,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2)病假半年以上的员工,复工时须自费到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复工手续。

(3)在有病历(市级医院)和诊断书及医药费收据复印件申请病假期间,根据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享受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超过15天的病假部分原则上不享受任何工资和补贴,特殊情况经集团批准,可给予照顾但不享受工作补助和年终奖励工资(按大连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每月1100__80%=880元生活费)。

6.特殊情况

因工作原因未打卡或指纹原因以及打卡机故障打不上卡,部门需填报《特殊打卡明细表》署明原因,月末连同部门考勤记录表一起报人力资源部,方可生效。漏打卡一次,可免于处罚;当月漏打卡两次以上者,每次扣罚10元,五次(含)以上双倍扣罚。(如因特殊原因,漏打卡者,由部门负责人在特殊考勤表中说明原因,并证明正常出勤,可免扣罚。)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篇5

一.使用原则:

1.能够保证班务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各种活动,活跃班级气氛,丰富同学的生活。

2.合理使用,保证公正、节约。

二.使用方式:

1.100元以内至少需班委所有成员同意才可使用,且要写上申请,以便备案。

2.100以上需要全班2/3同学以上表决或投票才能使用。每次投票,弃权票数不得超过班总票数的四分之一。

三.使用过程:

1.欲使用者或团体应交申请到班长处,然后依照讨论申请,必须注明使用理由、使用人或团体以及使用预算金额。

2.每次使用班费至少要有一名班费委员会成员陪同、监督;该成员有否决权。

3.使用完毕后留下发票(或收据),且使用者签名后交班委会备案。

4.每次使用时购物人拿发票(或收据)和两名班委以上成员签字后到生活委员处报销取钱。

四.监督方式:每月月底开会整理当月班费使用情况,然后全班通报

五.注意事项:

1.要写规范的申请样式(包括:使用理由、使用人或团体以及使用预算金额),待批准后才能使用班费。

2.必须有班费委员会成员(至少一名)亲自陪同监督,才能使用班费。

3.除急用班费情况外,凡是先使用后申请的,委员会一律不接受申请。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办公秩序,保证公司各部门员工各司其职,从而实现公司的高效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办公秩序,均依本管理制度所规范的要求管理。

第二章办公纪律

第三条保持工作区域的严肃气氛,工作时间不准闲谈、吃零食、不准窜岗、不准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和报纸,违者罚款10元/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各部门人员应团结友爱,真诚协作。上班时间应保持高度的节奏感,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安排,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密切配合,调查解决,不得相互扯皮,文过饰非。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外出必须向直属领导请示并经批准,填写“请假单”、“休息单”或“去向单”交到门卫室,同时实行办公区人员去向挂牌明示,以增加人员外出活动的透明度。

第六条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对来宾、客户、外来参观者、来访者,接待人员应文明礼貌地做好禁烟提示(总经理室除外)。

第七条加强水、电、空调、低值易耗品的控制管理,做到随手关龙头,下班随手关电源,当室温低于4摄氏度、高于24摄氏度方可使用空调。

第八条保持公司信誉,做好____,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产品相同的业务。

第九条注意自身品德修养,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业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章电话使用

第十条接、打电话语言要精练,尽可能缩短通话时间,严禁电话聊天。接听电话或谈论工作时,尽量控制音量,不影响周边同志的正常工作和学习。

第十一条电话用语要求规范、简洁、礼貌。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腾翔包装”。

第十二条电话的费用控制实行部门负责制。后勤部门每月做好话费的统计分析工作,出具电信局话费清单,以便进行核对。

第十三条公司电话安装维修及位置、号码变更由后勤部门统一承办。

第四章电脑使用

第十四条电脑使用人要负责电脑的日常维护,保证电脑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不得无故使用他人电脑或删除他人资料,严禁私自拆卸电脑。电脑贮存的资料内容,要及时做好备份并标识,严禁将输入电脑的资料内容泄露给他人,或私自复制带出公司。

第十六条电脑若不能进行正常使用,须及时上报,统一由专业人员维修。电脑不得用于私人学习、玩游戏,机上不得装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违者罚款50元/次。电脑在使用外来盘时,要防止病毒侵袭,使用前应进行防病毒查毒处理。

第十七条下班后要关闭电脑电源,盖好显示器及相关设备。

第五章环境卫生

第十八条公司会议室和办公区内的公共场所由清洁工负责打扫清洗、擦洗,窗户玻璃必须每月清洁一次。

第十九条员工进入办公区,必须维护环境卫生,做到垃圾入桶。各工作场所不得堆积垃圾、污垢、碎屑等。

第二十条要保持办公桌面整洁有序。做到“人离桌、桌面清、凳子进”,不在办公桌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一条保持卫生间卫生。废纸、杂物要随手扔进纸篓内,以免堵塞污水通道。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__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____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____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__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__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9个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__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内容管理工作制度篇8

一、每年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二、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三、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认真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五、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六、要配合县防疫站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八、保证学校卫生经费的投入。

九、卫生室要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259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