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则和程序。好的创新教育工作制度应该怎么写?快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分享创新教育工作制度的写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参考!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必须保持安静、整洁。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学生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各组仪器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
四、实验时,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积极思考,认真分析实验结果,按要求写好实验报告。
五、严格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学生在实验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凡因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造成仪器损坏和药品浪费,均应照价赔偿。
六、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纸、火柴梗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圾箱内,保持实验场所的清洁卫生。
七、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仪器装置,关闭电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填写好《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并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一、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大型体育设备应每月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做一次防锈、油漆工作,对计时性器材要定期调、校。
二、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学生需借用体育器材、器械,要办理借还手续,做好登记,限期归还。
三、体育器材、器械都是国家财产,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一、各班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求有教案、有记录、各班级必须有安全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学生上课情况登记表对学生每天的上课情况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如学生没有到学校而班主任又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通知家长的,出现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全部责任。
二、学校教师轮流值周,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记载,每个星期一课间发表旗下讲话,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三、上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维护好课堂纪律。必须做到每节课都有老师在。如在上课上课时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四、上课教师必须在开始上课之前清点学生到位情况,如有学生没有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学生,如果学生没有上课但任课教师又没有通知班主任的,出现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五、教师不能随意利用课余时间要求学生补课,如果因为不可而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六、放学后教师不能把学生留在学校,如果留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七、上课时间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在谁的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八、教师不能随便带学生外出游玩,如果因为外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九、教师不能随意体罚学生或变项体罚学生,把学生赶出教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十、一切由于教师的失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由该当事人负全部责任。要求各位老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发生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责任。
为规范学校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各岗位的编制及定编
1、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各职能部门对职位的设定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真正做到按需设定。
(二)、员工的聘用
1、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学校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学校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4、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配合实行
5、试用期的期限为一个月,实习人员应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始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训中学习的各方面知识
6、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制定的薪酬标准发放。
8、员工试用期满3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校长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学校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9、学校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0、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1、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理辞退手续。
12、员工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5、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6、学校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核实,对符合聘用的经校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前台办理辞退手续。未经校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1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1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学校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终止合同手续。
1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学校有权予以开除。
2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学校以前,必须交还学校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奖励
1、本校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2、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用人部门提名
2)学校审核
3)校长批准
(四)、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学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一、入会要求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统一发放会员证,持证参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读书会的规章制度;遵守读书会章程,服从读书会的管理和安排,执行读书会的各项协议和决定;
3、按时并积极参加读书会的各项活动;
4、活动中积极协助活动的组织者和工作人员开展活动,自觉维护读书会的形象和声誉,爱护读书场所公共设施。
5、爱护书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二晚19:00——21:00
地点:新泰绿城玉兰花园服务中心一楼图书阅览室
读书会活动不限于每周二晚举行,鼓励成员有一定程度的延伸活动;鼓励成员以其他形式在其他地点进行活动,有兴趣的成员做好准备后可以提出增加读书会活动的申请,参加人员以自愿为原则。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审批
1、依法审批。县级以下(含县级)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在本县辖区内举办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学历教育机构,或举办学前教育、其他文化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严格准入。坚持审批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条件和准入关。举办者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办学申请,(在乡镇办学的,中心小学要结合本乡镇教育整体发展规划及布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审核申办者的材料和资格,实地考察其办学条件和办学设施后依法审批。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及时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3、加强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本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民办教育机构的变更和终止,由举办者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要求和程序依法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终止的,当地中心小学要积极配合,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中心小学要加强对本辖区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教学、学籍、师资、教育统计、德育、安全、稳定等工作进行常规业务指导和管理。
4、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二、招生
5、实行广告备案制,杜绝虚假宣传。民办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或简章须送办学审批机关备案。民办教育机构的宣传广告和招生简章应与实际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内容相一致,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
6、禁止有偿和超出业务范围招生。民办教育机构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有偿招生,也不得擅自扩大业务范围招生。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数量应该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三、教育教学
7、课程设置。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得擅自删减、增加课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认真履行办学章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8、教职员工管理。民办教育机构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持证上岗。民办教育机构应与教职员工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组织教职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接受继续教育。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
9、学生管理。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应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应客观真实地记录学生的相关情况。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须按《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要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体卫艺工作,加强法纪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为每名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并使用幼儿在园报告册。
四、安全
10、民办教育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举办者(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舍设施、设备要符合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防范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把安全管理落实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细小环节,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1、民办教育机构在放假期间,不得将校舍租借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办培训班或其他用途。
五、财务
12、完善财务制度。民办教育机构要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如实编制年度财务报表。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新机制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并作好相关报账工作。民办教育机构要委托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每年年底将审计结果报送办学审批机关备案,并按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依法报送年检。
13、规范收费。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报县物价部门审批办理收费许可证,在学校显眼位置予以公示后方能收取,并使用规定票据。
14、严禁非法集资,规范使用教育经费和资源。民办教育机构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赞助金、储备金、抵押金等,不得跨学年或跨学程收费。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不得虚假出资,不得抽逃办学投入,不得将学校的设备和资金挪作它用,也不得擅自将办学场所改作它用。
六、监督与考核
15、等级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内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等级管理。按办学投入、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评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民办教育机构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拉开差距。两年一评,能上能下。
16、年度评估和奖惩。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督导。每年组织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连续两年评估为不合格的,依法注销其办学资格。对评估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法律责任
17、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民办教育机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代码
__大学的学校代码为,__大学报考点的代码为。本简章所指的教育硕士(Ed.M)的专业代码为,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代码为1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培养目标
面向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相关教育领域,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及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等卓越教育工作者。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a)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b)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日期:x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所有报名参加__大学招收攻读教育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__大学报考点,并到__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有关详细情况参考《__大学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5.考试
考生首先参加初试,初试成绩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初试
x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x年12月14日至x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科目共四门,情况如下:
研究方向
政治、外国语、业务一
业务二④
01教育技术
②101思想政治理论
③204英语二或242德语(任选)
④333教育综合
研究方向01:834教育技术学
02科学与技术教育
研究方向02:870科学技术概论
03教育管理
研究方向03:871教育管理学
04职业技术教育
研究方向04:877职业技术教育概论
以上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它科目的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参见《x年__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含初试科目大纲)》。
考试地点为__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为x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过__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其他有关详细情况参考《__大学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复试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口试结合。复试的具体内容由__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确定,参考如下:
“教育技术”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教育技术综合”,参考书目为:《教育技术学》,何克抗李文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__年。
“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科学与技术教育综合”,参考书目为:《科学技术概论(第2版)》,胡显章、曾国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__年2月。
“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教育管理综合”,参考书目为:《教育管理学(第3版)》,陈孝彬、高洪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__年。
“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参考书目为:《职业教育教学法》,徐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__年12月。
6.录取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__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拟录取的硕士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有关材料。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5)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7.学费、学制与学习年限
入学后采用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参加__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学制3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4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学费为36000元人民币,按学年分期缴纳。奖学金体系由__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心另行制定与发布。
8.其它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__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__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9.咨询方式
__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心:
地址:赤峰路67号__大学南校区第三教学楼405室
邮编:2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引用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__)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
四、职责
(一)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调岗”、“复工”、“四新”培训。
五、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
公司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并接受再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公司组织参加政府安监部门举办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公司组织参加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举办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有效期满前至少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
(三)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安全办应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1.公司级安全教育
(1)介绍公司现况、安全主要危险源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5)进行法制、遵章守纪和事故案例教育。
2.部门安全教育
(1)本部门的概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危险源点;
(2)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规定;
(3)本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4)本部门事故教训;
(5)本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人员组成、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作业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
(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四)“调岗”和“复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调换工种、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重新上岗的员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事故案例。
2.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禁止行为;
(2)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五)“四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涉及的有关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各部门实施,安全办进行监督,培训率应为100%。
2.“四新”安全教育的时间,根据其教育的内容确定。教育的主要内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操作要领等。
(六)全员教育
全员教育由公司组织,每年至少一次。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生产、消防、电气等相关);
4.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职业健康培训;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事故案例等。
(七)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劳务分包方等。
2.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3.对进入公司区域的相关方须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告知,可采用书面文档、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
4.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除公司安全告知外,应监督相关方对其员工进行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培训,进行安全交底。
(八)培训计划及实施
每年末由公司组织培训需求调查,依照结果制定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报批。
(九)培训效果评估
公司组织对每次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改进。
(十)培训产生的记录管理
1.公司须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每年对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