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制定不是一次性的工作,需要不断地对其进行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制度始终符合组织的需求和发展。优秀的学生报告制度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学生报告制度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39;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当班老师应落实幼儿考勤制度,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幼儿,应及时了解幼儿缺勤的原因。对于因病缺勤幼儿,教师记录在“因病缺课幼儿登记表”上,并及时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好记录,注意追踪。
二、各班班主任每天负责对各班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幼儿的再联系工作,将缺课幼儿后续情况报告给幼儿园负责人。
三、各班班主任要告知幼儿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病治愈后才可入园。
四、如是传染病幼儿,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当班老师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负责。
五、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登记。发现疑似患者立即__报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每位老师要在一日生活环节密切关注幼儿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幼儿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保健教师,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让家长迅速来园接孩子送医治疗并做好记录,每过4小时应联系家长了解幼儿情况,做好登记。如出现疑似传染病情况,立即启动《梅云小精灵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五、传染病生病幼儿病愈返校,__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才可进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县城)学生必须住宿,特殊情况除外。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当学期的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备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5:20起床,5:30离寝。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为休息时间。
晚上21:00封楼,21:30熄灯。
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
(5)放假期间寝室封门。最后离开的同学同时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贴好封条。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务。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寝室钥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师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6)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7)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9)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打麻将,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1.食堂由专人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禁止入内。
2.仓库应指定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出。进出仓库的物品必须登记并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水、电、燃料的使用情况,及时维修相关设备,工作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料的供应。
4.每天上班前,厨房、餐厅、仓库的门窗必须关闭,并按规定上锁,防止他人进入。
5.下班后首先检查安全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和工具是否受到污染。
6.在长假期间,应有人值班和巡逻。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洗涤、消毒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的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清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餐饮具应分开存放。
4、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按餐饮具要求进行消。
5、餐饮具保械应当足量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严禁存放私人碗筷。
1、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2、进货渠道不明,标签和说明内容不规范、怀疑有卫生质量问题的食品及原料,除查验卫生许可证外,还必须索取产品的化验单。
3、采购鲜(冻)畜肉类,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检验证,查看肉体上是否加盖验讫印章。
学习宣传部,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道德文化素质并通过校墙报的形式引导学生向这方面发展的学生组织团体。为使学习宣传部成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团结协作的部门,特制定《水西中学学生会学习宣传部工作制度》,希望本部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
负责学校的校刊及墙板报,每月出刊一次
二、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积极、行为端正、为人正直、相互团结、和谐相处
三、工作纪律要求:
1、工作方面
(1)在出刊时成员应注重效率和质量
(2)不做有损学生会及本部名誉的&39;事
(3)工作中应积极配合部长或副部长的工作安排
(4)工作中要礼貌待人、不说污言秽语
(5)虚心学习、勇于接受师生的评价与建议
(6)必须持工作卡上岗,工作卡必须附上一寸彩色照片,不得使用大头贴等不规范照片
2、食堂就餐方面
(1)就餐时必须文明用语
(2)就餐时不得乱倒饭菜,就餐完毕应带走剩下的菜和饭
(3)除出刊时,其余时间不准带饭菜离开食堂
四、新成员参选条件
1、思想素质良好、行为规范、热爱工作、有责任心、有上进心者
2、在写作、书法(以粉笔字为主)、绘画、板报设计等方面有一技之长者
3、新成员入选后,有两周工作考察期,经考察合格后方可加入
五、副部长选拔方案
1、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能力,且必须符合成员参选条件中1、2条中的任何一条
2、处事公平公正,工作能力强
3、选拔方式:自我推荐、部员投票、由主席团下任命书决定
4、若副部长已达到部长能力时,可提拔任职部长职位
六、奖惩制度
1、凡好人好事者,将给予奖励,并记入档案
2、若有触犯相关规定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没收工作卡1至5天,若情节严重者,将提交主席团由主席团处理
以上是学习宣传部基本工作制度,力求达到民主化、纪律化、规范化,使学习宣传部向更高方向发展。
本制度从__年4月10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8、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9、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两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管理教师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全日制学生免、助学金以及院级特困生补助评选方案如下:
第一章国家免学费
第一条免学费对象
免学费政策范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涉农专业为中央规定的21个专业(包括“农林类”的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和农村医学(中医)专业。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农村户口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及收入低下的学生。
第二条免学费标准
人社系统注册学生每生每期1600元,教育系统注册学生每生每期1200元抵交学费。
第三条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一)涉农专业学生无需申报,自然享受上级规定标准的免学费待遇。
(二)非涉农专业学生,符合条件者,须先由本人向所在班级申请,并准确填写好《湖南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将表和由乡镇、村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一并交班主任处。
(三)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申请,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贫困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审后的名单报系(院)审核。
(四)各系(院)对本系(院)各班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免学费学生名单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五)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对全院各系(院)上报免学费学生学生进行比较审定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被反映问题的学生,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将进行进一步调查,并根据落实情况确定最终免学费学生名单。
(六)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免学费学生名单上报上级资助部门。
第二章国家助学金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除涉农、集中连片特困学生以外)的15%确定。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
1.农村户籍学生凭户籍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2.城市家庭积极困难学生凭城市低保证、残疾证明等认定。
3.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宜资助的,经学生资助机构批准后可不予认定为资助对象。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每生每期1000元。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一)新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准确填写并交回《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复印件。
(二)学院受理学生申请,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
(三)学院将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劳动和教育部门审核。
第八条国家助学的管理
(一)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院)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负责国家助学金的专职人员为组员,各班班主任为工作人员。
(二)学院为每位受助学生免费办理中职助学卡。国家助学金到帐后及时发放。
(三)学院建立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
(四)学院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学院酌情予以减免学费的资助,再办理学籍注册。
(五)学院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六)学院对学生的助学金不截留、不抵押、不挪用,直接发到学生卡中,由学生自主支配使用。
第三章院级特困生评选
第九条评选目的意义
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党和国家、社会对经济特困学生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我校对学生的关心和关爱,同时受资助的同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可以因为受到学院的关爱而激励自己的学习劲头,有效的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条评选条件
(一)学生本人及家庭确实困难,无固定的经济来源或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无力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的学生。
(二)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或单亲家庭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或靠民政部门救济的学生。
(三)父母患有重病且丧失主要劳动力,经济收入极低或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家庭近期发生重大病、灾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五)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六)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作风朴实、节约,无生活奢侈品,如手机等;不铺张浪费、不吸烟、不酗酒、不沉迷于网络游戏,无社会交往过滥等不良行为的学生。
(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好,学习态度好的&39;学生。
(八)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备注:具备上述1、2、3、4、5、8条件之一且符合条件6、7的学生方可申报特困学生资助。
第十一条评选范围及资助标准
(一)评选只对现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班级(顶岗实习班级除外)学生评选,评选比例为本期统计注册在校学生数的4%。
(二)被评上的学生,每生资助1000元。
(三)学院每年拿出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院级学生资助资金。
第十二条评选程序
(一)各系(院)将特困生的评选条件通过班主任向本系(院)各班学生进行公布、宣讲,特困学生依据评选条件填写个人申请表。
(二)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申请,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贫困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审后的名单报系(院)审核。
(三)各系(院)对本系(院)各班上报的特困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受资助特困生名单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四)学生工作处对全校各系(院)上报受资助特困学生进行比较审定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被反映问题的特困学生,学生工作处将进行进一步调查,并根据落实情况确定最终受资助特困生名单。
(五)学生工作处将受助特困生名单上报学院批复。
(六)根据学院批复发放资助资金。
第十三条申报时间
各系(院)特困生推荐名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工作处。愈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平衡性,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应实施干部预警制度。
一、适用于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以及各部门成员。凡在预警制度下触及红线者,在部长例会、全体成员大会上均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对拒不改正者,上报学院团委办公室,请求团委书记、团委老师进行思想教育,严重者请求解聘处分。
二、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若无故旷课三次者,上报该年级辅导员并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三、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若无故旷课四次及以上者,上报团委书记、团委老师及年级辅导员,请求思想教育,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四、各个部门干事若无故早晚自习缺勤三次及以上者,上报年级辅导员请求思想教育,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五、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若在期末考试中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六、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若在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德语四级考试中不及格,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七、针对全体成员大会、部长例会以及各部门例会中无故缺勤者,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勒令改正;
八、各部门相关活动未开展到位,出现较大漏洞,对于部门分管主席及各部长,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要求上交活动反思总结及工作检讨;
九、对于部门常规文件材料上交不及时部门,经主席团与秘书部核实后,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勒令改正。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部门须认真遵照执行。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换届时对本制度进行改进,由各部提出建议,由秘书部进行修改,经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后颁布执行。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各部门的基础工作,保证各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和举办各种活动时有明确的制度和条理可以作为指导和依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现拟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条例,全文如下:
一、学生会人员任用制度
1、学生组织成员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2、对于大一新生进入学生会人员,要经过严格选拔及挑选,由各部部长确定考察人选,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团,定为考察人员,考察期为一个月;
3、在考察期间要求被考察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没有无故缺席、缺勤现象,并且在学习方面刻苦、努力。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将不予任用;
4、通过考察期并符合的人员经部长会议通过,由主席团审批,上报学院领导和团总支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部员;
5、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被考察人员予以开除学生干部队伍处分。学生组织成员如有违纪行为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给予其相应处分,并上报团总支老师审批;
6、建立意见箱以此来监督全体学生组织成员,由团总支老师负责考核,对出现问题的学生干部作及时处理;
7、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原因,自动辞职者,应向主席团递交申请,并由主席团报给团总支老师,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8、主要学生干部因支教、休学、退学、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者可推荐合适人选并报主席团评议合格后接替其职务。
9、对无故不服从协调者,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学生组织处分等处分。
二、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
1、办公室对学生组织全体人员在活动中的出勤情况予以定期统计;
2、各部门组织活动如需其他部门人员协助时,应先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交于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3、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4、各部部长的工作需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部还应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5、部长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者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6、各部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7、学生会成员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学院和学生组织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三、学生组织活动申请、举办制度
1、各部在申请活动时需有申请表、总结表,缺一不可。两表填写需认真规范,不可出现任何反动言论或过激语言。
2、申请表、总结表各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根,一份由本部门保管;通报表扬需三份,一份张贴公示,一份交办公室存根,一份本部门保管;学期末本部门举办活动数量和质量以申请表和总结表数量为准,二者缺一者一律视为无效。
3、各部门两份申请表、三份总结表都必须有主席或副主席签字(盖章),在审核批准后方可加盖团委公章,未批准而加盖公章的活动一律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三份通报表扬都必须有主席签字、团总支盖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
4、本部门举办活动时,部门内部人员可参与活动但不作为相应评奖人员,即举办活动时部门内部人员一律不予加分。
5、其他事项经由主席团评议另行通知。
四、学生会会议、活动纪律制度
(一)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时间定于周日晚5:00,地点初定于一楼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各部会议时间及内容自行安排,由部长掌握长度,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地点自行安排;
4、与会人员务必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处理或关机,会议进行期间不得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5、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着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
(2)有病、有事不能按时例会者,需及时向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口头批评;
(3)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通报批评;
(4)五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开除出学生组织;
(5)对无故缺席,造成学生组织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6)对请假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实习、公事与病假除外)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二)活动考勤制度
1、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2、无故不参加活动者,给予通报批评,对无故不参加活动造成学生组织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工作期间,不积极,不努力,中途开小差者累计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4、考勤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不得徇私舞弊,在每次月末总结,根据个人参加活动次数,统计参加活动率,并给相应奖惩。
五、学生组织奖惩制度
1、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2、学生组织各部学生奖惩纪录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一)奖励制度
1、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等,直至校级奖励,相关奖励以学习成绩;
2、对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3、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组织干部,向团委老师推荐,优秀个人可提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惩罚制度
1、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留会察看,开除出会处分;
2、对于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例会的惩罚依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议通过分配给个人的任务,由于自身主观因素,没有完成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者,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恰当处分;
4、处分提出后,如有情况失实或本人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享有相应组织的解释权。若被处分人无理取闹,不服从组织决议,经批评教育仍无效,经学生组织讨论,作开除出会处理;
5、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其应有权利;
6、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干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组织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7、以上所有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决不例外;一经触犯严格处理,决不留情。
六、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对学生会包括文字、音像、电子等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
2、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由学生会进行统一管理,并由主席团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3、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由办公室保存,并由秘书长负责管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
4、学生会各部门在每个月的月末应及时向秘书处递交本月的工作总结(按日期制成简报形式),文件中必须对其开展的工作有一定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大胆的方略和创意性的建议。办公室将工作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
5、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及时向主席或分副主席递交活动申请表,在开展完活动后及时向主席或分管副主席递交活动总结表,包括文字、音像及电子资料,保留相应的副本,并指派专人进行本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申请表、总结表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并保管。
6、办公室将活动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秘书长及时将重要文件交至主席团,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保管;
7、办公室应随时将新的资料档案妥善保存,将学生会资料档案系统化。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交主席团查看,并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布;
七、学生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务属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组织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学生组织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每学期初各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严格的经费预算;每项活动开展之前,各部门需在申请表上注明经费预算,并上报主席团和学院团委老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一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的不予以报销;
2、所需款项经学院批准后,由经手人开“正式专用发票”,在发票后注明购买原因及时间,经手人签字,上交办公室统一办理。活动结束后经团总支老师签字审核后报销。学生会的各项经费,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定期到学院报销;
3、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
4、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对于打字、复印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对于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一律由主席签字方可生效,赞助资金和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上述资金;
6、活动经费属于学生会公有财产,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是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1、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部门管理
第一条:本协会由主席团(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构成。
第二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协会日常事务的开展和安排。第三条: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隶属主席团,由副会长负责。秘书处通知召开会员大会(不定期)及部长会议。
(2)活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需按要求及时开办支教或志愿活动和并进行活动总结,并需要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
第二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坚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会员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三条:每次安排人员外出支教,必须服从安排,支教人员的教案,课件,每次必须交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活动完成后,社团应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明细报告。
(3)经费管理
第一条:社团通过招新自筹会员费,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联管理,其余可用于平时社团活动支出。
第二条:社团必须建立完整的经费管理制度。必须确定学生分别负责帐目和现金管理,必须建立专用帐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帐务记录。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各级社团在会员费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须合理,符合手续。社团成员应自己监督。
第四条: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团,将追究会长及财务人员责任。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第一条: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成绩优良。
第二条:工作过程中服从主席团(会长、副会长)的管理。
第三条:按時出席协会工作会议,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付工作,执行协会决策。
第四条:热爱协会工作,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对主席团交代的任务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够按時按质完成。
3、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具有本协会会员资格。评优评先严格依据例会及活动出勤率。第二条:学期末将由社团联合会对社团活动进行星级评定。
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制度
第一条:原主席团(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共同从本社团中选出积极参与活动,并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候选人。
第二条:候选人参与竞选,由社联主席团及协会原负责人投票选举,入选人提交职位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任本协会(副)会长一职。
一、未经许可,一切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幼儿寝室。
二、幼儿进寝室后,保育员应提醒幼儿立即脱衣上床睡觉,不得大声喧哗和玩耍、疯闹。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寝室,不得打瞌睡、做私事,教师之间不闲谈,要不断巡视,幼儿睡眠情况,做好护理工作。
四、提醒幼儿中途解便,特别注意个别特殊儿童的护理工作。
五、中途幼儿有身体不适或不安全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汇报;及时和保育医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医治。
六、早班看护幼儿午睡的教师,幼儿起床后需整理好幼儿的床铺,清理好地面垃圾,保持幼儿寝室干净整洁。
七、每天坚持使用消毒灯。
消毒时间一般在40分钟左右安排在儿童不在寝室的时间进行消毒、即上午9:00—10:00、下午2:30—3:30分随时观察消毒灯使用情况。
八、如遇不安全情况,首先把幼儿撤离,切断不安全因素,立即向上级汇报。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助学工作实行校务公开阳光运作的通知》(闽教财〔20__〕176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规范收支,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生资助资金运行规范有序,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实施的“奖、贷、助、勤、补、减、缓”等各项资助支出项目。
第二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资助资金专帐,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
第四条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助资金收支业务,认真及时做好资金的收支余核算,做到收支清晰,账实相符。
第五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人和部门都不得截留、挪用、抵扣和拖延支付。
第六条对资助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班级是学校的细胞,为进一步确立“抓基础、严管理、重建设、讲实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细化德育常规管理,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学校对班级的各项常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室卫生
教室保持天天打扫,地面清洁;课桌椅摆放整齐;黑板槽无粉尘;墙壁无张贴物;讲台整洁,内无杂物;垃圾及时清理,清洁工具摆放有序;班级张贴卫生值日表;门窗、玻璃、窗台、走廊地面、栏杆、外墙面、小花坛及楼梯地面、平台、扶手、楼梯处窗子平台干净清洁。
二、包干区卫生
及时清除室外卫生包干区内的废纸、果皮、碎石、杂物,花圃草坪无明显杂草。
三、自行车停放
校园内自行车实行推行制度。各班建立自行车管理小组,负责每天早晨和中午对本班停放车辆的整理,排放时按车型大小有序安排。
四、广播体操
各班先整队,然后小跑进入操场指定位置,队伍整齐,不讲话,不做小动作,不拥挤推搡,进入操场时队伍要静、齐、快,队伍排列要整齐划一,做操时思想集中,动作刚劲有力。
五、眼保健操
各班有专人在讲台前监督检查,广播响后,学生立即保持安静,不讲话,不东张西望,做操时态度认真,穴位准确。
六、评比
班级黑板报定期出好。黑板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版面设计美观大方,字图比例搭配得当,力求做到图文并茂。
七、自习课纪律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室内保持安静,有专人在讲台前负责,班内无走动、讲话现象,做到独立完成作业,不做与自习无关的事。
八、食堂用餐
佩戴胸卡排队就餐,一人一份,不得代买。不得拥挤,更不得插队。严格遵守就餐制度,按量取饭,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不浪费,不把饭菜带至教室。餐后将餐具放到指定地方,不得人走具在或乱扔。严禁私自制作假餐券。
一、实施疫情期间线上教育教学的目的任务:
1、贯彻落实疫期“学生停学不停课”的工作要求,促使学生和教师、家长改变传统的学习模式,保证学生在家的预习和学习效果。
2、通过海量的网上教学资源,利用现代化的网络学习手段,引导学生通过自学、网上互动等方式,对学习内容进行有效的预习,确保正式开学后不耽误学习的进度。
二、实施疫情期间线上教育教学的工作重点:
1、班主任和班级的各学科老师协调,制定了班级每周每天的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每日任务中适量安排语文、数学、英语作业以及防控培训、线上德育、室内体育锻炼、家务劳动课外学习内容。老师在布置作业时有具体化。
2.各科老师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布置学生的学习任务。利用微信群、“EV录屏”、“钉钉”软件等平台指导学生在家自主学习。老师线上讲课时注意学生用眼疲劳问题,采用劳逸结合的方式授课,提高教学效率。
3.教师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标上日期,拍照上传,教师线上批阅作业并留存照片,开学后上交。也可以打印《班级延迟期间学习任务单》勾记每天的完成情况。可利用家委会、班级内小组长,班干的力量,督促检查责任到组、到人,保证每一位学生学习的有效性。考虑到每个家庭情况的不同,教师只要把工作做实、做细,但不可过于强求。
三、实施疫情期间线上教育教学的措施保障:
1、高度重视,快速部署。为了确保疫情延迟开学期间远程学习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以李安刚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责任人紧密配合的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有序、快速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实施。
2、任课教师要根据新学期教学内容,精心备好课,教学方法的选择要符合学生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的实际需要;教师在家要认真研究,精心进行“微课程”的实际,与学生开展网上对话,指导学生与教师和其他学生进行互动学习,确保远程学习发挥有效的作用。
3、各班级任课教师要按照课程安排实际,结合延期开学的实际情况,在考虑开学后调整教育教学计划的基础上,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实现与开学后教学内容的衔接。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等,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和沟通,确保每天的预习和学习内容落实到位。
4、要根据一至三年级学生的特点,科学安排各学科的学习时间,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有专门教师的指导,不盲目选择学习内容,教师要适当布置适量的作业,合理安排学生学习和休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私处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习、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男女同学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互串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违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管理中心设立治安办公室,各学生宿舍楼设立治安保卫组,由管理组长兼任保卫组长,值班员、管理员及清洁工兼任组员,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值勤时必须在学生宿舍楼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等。
3、学生公寓楼治安保卫组备有治安登记簿,记录来访人员和学生宿舍发生的治安问题。
4、学生宿舍区内备有消防龙头,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调换。
5、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物品。
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能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7、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8、值班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1、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家具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家具的调配及维修工作。
2、爱护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百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
3、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宿舍家具属于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家具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日常检查评分制度
为了使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立每日检查评比制度以纠正少数学生不文明和违章行为。
1、由学生会组织成立考核管理员队伍,由考核管理员每星期根据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给各宿舍评分。检查结果及扣分原因要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无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住。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系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档案、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
心理教育部:及时了解全院同学的心理动向和心理问题,协同学院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学习部:学风检查,组织各类活动,带动全院学习气氛,为学生学习提供各类信息支持和方法及指导。。
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并配合院里搞好文艺演出,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艺术团:在文艺部的领导下带领我院学生开展文艺活动。
宣传部: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
科技部:普及网络方面的知识并培养网络方面的人才,还负责院网络建设。
体育部: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
生活部:对全系宿舍的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观念。
外联部:为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拉赞助以筹集经费,还包括学生会的外事联系工作。
实践部:为我院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机会。
女生部:针对我院女生适时地举办各项活动,并在有女生参加的活动中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事宜。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主席助理对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四、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一中午11:40,地点:教一418教室,与会人员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副部长。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五、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干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长决定,但必须报请部长和主席团批准。
六、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团成员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须上报学院。
3、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交由宣传部抄写完后,底稿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4、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学生会主席团核准。
5、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7、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
七、活动开展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39;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4、大型活动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八、文档管理制度
1、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我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由办公室主任认可。
2、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3、主席团成员可直接查阅文档,其他人员在上述干部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
4、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出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