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制度能够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加公平的分配。工作制度汇总怎么才能写好?这里分享一些工作制度汇总,方便大家学习。
化验室工作制度
1、化验室持续干净、整洁、卫生、器械使用后及时清洗、清理、需灭菌的应及时灭菌。药品、试剂使用后及时归放原处,切勿乱放。
2、持续化验室肃静,工作时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吸烟、饮食。
3、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拖鞋,出门时及时更换。
4、化验人员务必熟悉所用器械、仪器的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5、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技术操作无误。
6、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做好详细记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总结。若需出具化(检)验证明或报告,务必经化验室负责人签字,其证明报告如实出具。
7、化(检)验涉及刑事或民事纠纷的病料,务必先行索取行政、司法部门的证明,无证明者不得化(检)验。
8、化(检)验后的病料如需保留,则应保存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
随意乱抛,并对剖检场地清洗、消毒。
9、化验人员应爱惜器械、仪器,合理使用药品、试剂,离开化验室时,注意关水、关电、节约水电。
10、注意安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手续。
1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禁止个人在化验室内冷藏或烘烤食品,化验室的器械、仪器及药品外借,需经主管站长的批准,并出具借条。
12、化验人员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不负职责造成事故时,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20__年六月一日
化验室工作制度
1、检验单应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要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要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正确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贴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相关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检验质量。
7、要用心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实验室诊断为传染病者,要及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为了做好办公室的工作,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和省、市、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文件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经办人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领导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或交秘书股保管。
八、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股室需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秘书股文书机要室。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股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办公室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组织领导和教育、检查
1、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办的工作,定期召开保密委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办公室各股室根据需要设立保密员。
2、办公室及各股室要把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除经常向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外,每年应结合保密检查集中进行两次保密教育,务必遵守工作的有关规定。
3、每年应在五一节、国庆节和春节前夕,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有无丢失文件,有无失泄密事件,保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真正落实办。对查出的问题,除查清结果和责任外,应写报告送办公室保密委员会。
4、对工作做得好的股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造成失、泄密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持续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务必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院长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院领导。
三、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1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持续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持续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四、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一天要清扫,持续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持续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5)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检验室。
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为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并实施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的差别,促使镇村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态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潜能,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评机构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党建办、人大办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
二、考评范围
镇直机关单位包村干部三、考评方式实行工作积分考评制度。
1、积分办法:
(1)每月进村入户24天以上,积48分。少于24天的,缺一天扣2分。
(2)每月召开两次以上村支两委、组长会议,积10分,缺一次扣5分。
(3)协助村按时完成阶段性各项工作任务,积30分,没有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按要求每月召开两次群众会,积12分,缺一次扣6分。
(5)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每次积5分,缺一次扣10分。
(6)积极参加各类应急处置行动。参加一次,积5分,缺一次扣10分。
(7)个人受到镇表彰一次,积10分;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一次,积30分;
(8)所负责村受到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单项表彰积20分/次,年度综合表彰的积30分/次;所负责村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的,积50分/次;
(9)所负责村被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积分30分/次;个人被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20分/次。
2、积分办法。干部出勤积分以工作日志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认定,入村开展工作日志必须要有村干部签字,联系责任区领导认可;对抽查中发现工作日志不相符的,每次扣50分。奖励、通报积分以文件为依据。其他工作出勤情况、会议情况以镇党政办统计为准。
3、积分运用
工作积分作为月度奖惩、绩效工资发放和季度排名、年度考评以及年度个人评先选优的依据。
(1)月度奖惩。
月度奖惩以月累计积分进行奖惩,各村干部月基础积分为100分,每1个积分奖励10元,在次月初兑现奖励;达不到基础积分,按差比例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
(2)季度排名
季度排名以季度积分和镇党政领导测评为依据(党政领导测评5分),进行综合排名。所负责村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综合排名前十名的干部进行奖励。设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二等奖励6名,奖金600元。季度排名考评时间在下一季度的上中旬。
(3)年度考评。
以季度考核和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依据。在完成所负责村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年度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包村干部进行奖励。设一等奖6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6名,奖金1200元;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年度排名在全镇后三名的包村干部,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评要求
1、干部绩效考核情况要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2、对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方案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的制作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以下简称秘密文件)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或委机关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光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制作秘密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期限,注明发送范围及制作数量。
(三)纸介质秘密文件的制作应当在机关文秘室或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或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四)制作秘密文件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微机及软盘内存应当及时销毁。
二、秘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
(一)机关收发秘密文件,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文秘室、档案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做到秘密文件不丢失、不泄密。
(二)传递秘密文件,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和处室指定的专人负责,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严守国家秘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三)领导阅处秘密文件应当自觉遵守法规和机关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阅毕应及时退交文秘室及处室指定的专门人员。
(四)领导及涉密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把秘密文件锁入文件柜内,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回家,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时,应到文秘室登记备案,并由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
(五)领导及涉密人员不得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及委机关秘密,不得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和私人信函中涉及国家及委机关秘密。
(六)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应及时交文秘室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
三、秘密文件的使用
(一)机关收到秘密文件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文件的密级和制发机关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知悉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知悉范围。
(二)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文件的去向。
(三)传达国家或机关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说明。
(四)复制秘密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严禁复制国家、省、市秘密级以上文件,以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内部资料。
上级业务部门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分管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方可复制。
凡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内部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控制复制数量,并按原件要求管理。
严禁将各种秘密文件带到营业性复制场所复制。
(五)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印、携带、隐瞒和私自外借,对秘密文件在期内尚未公开的事项,不得泄露。
(六)确因工作需要摘录、引用国家或机关秘密内容,应当按原件的密级、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四、秘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
(一)秘密文件必须放在铁皮专用文件橱或铁皮密码保险柜内。
(二)秘密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长(主任)报告,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严禁私自处理、销毁秘密文件,需要销毁时应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三)办公室负责市社秘密文件的管理,各处室负责本处室秘密文件的管理工作。
(四)禁止将秘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
五、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一)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输入联网计算机。
(三)存储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媒体,如硬盘、软盘、光盘及磁带等,应按所存储信息标明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存储、处理、传递、发布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局域网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的数据库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五)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安装不明软件,尤其是盗版软件。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清查计算机病毒,以免病毒破坏涉密计算机媒体。
(六)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经过委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七)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六、加强机关工作的领导
(一)机关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由市社党委书记任组长,监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机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二)各处室处长为本处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监督本处室的工作;各处室要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日常工作。
(三)新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教育或培训。
(四)严格工作奖惩制度,对于机关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机关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制度造成失泄密的机关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1、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
1)正确使用,精心保养,随手关闭设备或机台电源,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除设备沉积的垃圾;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际定检定人操作;
3)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若设备或机台出现技术性能故障,应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4)保障设备结构的完整,不得随意拆卸或自行维修、不得调换其它设备或机台上的零件;
2、设备事故与处理
1)设备因非正常损坏或正常磨损之故障,致使停产修理或延误生产降低效能者,均为事故
2)不论及事故大小,一旦发生设备故将,操作者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干部和维修人员抢修;
3、设备或机台维修保养规则
1)设备或机台必须服从部门管理人员指派,专人使用、专人保留、专人保养、不得任意调换,违者予以作警告处分处理;
2)不得私自动用或调换他人设备或机台,违者给予作记小过处理;
3)设备机修技术人员,要定期进行设备表面的清洁,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洗机器、清洗机台内部的污垢和垃圾,保障设备的最佳性能;
4)设备或机台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台,应随手关闭电源,减少机械运转,磨损或意外事故的发生,违者作警告处分处理。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干部、品检员、应该强化质量意识,坚持产品质量高于一切的思想;
2、优秀的产品质量是靠精心制作出来的,而不是靠检查出来的,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进厂的原材料、大底、辅助材料、配件等一切物料,必须经品管组检验后方可使用;
4、因设备调整不到位或有问题,应请维修师傅及时调整到位
5、前道工序流转到后道工序的制作品,后道工序操作者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1)经品检员确认的返修品,开具返修单,现场生产干部根据返修单的超额比例就务必开出相应的处罚单。
2)经品检员确认的报废品,则由品检员开具报废单,那么现场干部根据报废单所报废的数量开具补料单。
3)造成返修品、废品流转到下通工序的品检员,处于操作者相同的处罚金额
4)造成返修品、废品流转到下通工序的组长,处于操作相同的处罚金额
6、操作者在制作过程中,必须对领到的配件或材料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如果不认真负责,对返修品、废品继续使用加工,所造成的损失,除对前通工序处罚外,也会对本工序操作者进行更严厉的处罚。
7、严格质量检查纪律,坚持三检制度,即首件必检,中间抽查,逐件检验和自检、互检、专检,对不合格品决不放过的原则。
8、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出的质量问题,应现场询查,分析是否因工艺流程错误,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或调试不正确,操作技术达不到,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等原因造成的,根据造成质量不良品的原因,应立即报告给组长或课长,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
9、坚决做到,对待质量问题公正无私,对返修品及时开出返修单,对报废品立即开出处罚单,以利及时补料。
10、各车间新款型体的鞋子上线生产前,根据样品鞋、色卡制作工艺流程单的要求,达到熟练的掌握,以利严把质量点,对于难点、重点加强巡视检查,把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地方消化在生产过程中。
11、对于常见的易发质量问题,必须制定解决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分析会,总结制定出相应的操作方式、动作,应注意的事项等,把问题消化在生产过程中。
12、对于一个鞋型普遍存在的制作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或直接请板师,技能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杜绝批量事故。
13、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命令停止生产,并迅速召开质量问题现场分析会,找到解决的办法后再行生产,发现个别操作者的操作技能达不到该工序工艺之要求的,有权要求组长更换其工序工作岗位,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14、品检员必须认真作好每位操作者的日质量检验记录,为分析,解决质量存在的问题,加强质量工作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为产品质量优秀者提供表彰的依据,为产品质量劣差者提供批评处罚的依据。
15、对于处罚过程的接近合格能使用的产品,回用时,必须呈报领导,方可流入工序继续生产。
16、品检员在作业现场抽查质量时,切实担负起兼职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督导员的职责。
三、开发部管理制度
1、遵照业务部和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安排,坚决服从开发部制定的日工作进度安排的工作量,每人每天必须完成任务。
2、根据业务部,生产部下达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的月设计制作计划,日工作量的进度安排,制定的原则是:
1)首先必须优先保证客商订单所要的样品、确认鞋,斩刀试作样品鞋的完成时间
2)其次安排根据市场流行要求,公司开发的新型体、新款式、新配色的品种。
3)安排二次开发的品种,如:重新配色,配大底等。
3、开发部制定的设计,制作月计划和日工作量进度表,月中调整计划和日工作量进度表,编制完成后交业务部、生产部、以利各部门追踪进度和生产材料购进情况。
4、板房经理根据技术人员的分工职责,合理分解工作计划任务到每个人,建立个人考核办法。
5、板房技术人员必须绝对的服从上级干部的安排,遇客人紧急情况,需作任务的临时调整时,技术人员应积极的配合,以保证灵活的机动性,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
6、接到业务部转来的客商的有关资料后,立即先开出材料采购单。
7、当制板房接到样品制作单、指令单时,首先应制作模具纸板后,再制作其全纸板。
8、设计、制板、拆板、放板、定额、工艺文件,模具要有明确的分工与合作,对样鞋全套资料作业完成后,师傅、板房经理应严格审查,签发后负全责。
9、制定工艺流程制作单时,应将重要部位技术难点作明确特别标记,并加注文字说明和局部图时,以利生产过程的控制,从而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
10、开发部应及时的与业务部,生产部,加强开发前一阶段的信息,情况的交流,沟通,如材料斩刀、大底施始进度等建立行之有效的联络通道。
11、积极有效的做好国际、国内同行业的新的材料、型体款色、配色、技术、工艺、模具等资料情报的收集、整理建档存放。
16、努力作好以开发或生产的“纸板、色卡”的归类建档存放工作、确保二次开发的有效性。
17、板房之一切技术资料,设计工具,仪器不准拿出生产区,不能使用时,以旧换新。
四奖罚条例
1、对员工向公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购确实行之有效,给公司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视其程度给予(30—200元)奖励。
2、管理有方或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作(10—100元)奖励。
3、本人操作之工序,质量保持较稳定者(10—30元)奖励。
4、凡未经书面批准请假而缺勤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5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将扣发其本人尚未发放的全部工资。
5、思想不集中,粗心大意而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受损的罚30—100元/次。
6、非正当理由而拒绝上级分配任务的,罚50元/次以上严重者开除。
7、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20元/次。
8、下班后不清洁工作岗位或不按要求摆整齐工具者罚10元/次。
9、人离开工作岗位,机动电器(针车机、截断机、前邦机等)之电源未关者罚10元/次
10、盛胶水、天燃水、白电油等物品时,桶未上好盖者罚30元/次。
11、凡发现拿铁锤或其它工具敲打有装白电油,天然水等易燃物品之桶罚100元/次。
12、在上班时间内,个人工作区域物品未能有序摆放者乱扔乱丢物品者(成品鞋、鞋面、工具等),罚10元/次。
13、个人工件区域(台面、地面)卫生较脏者5—10元/次。
14、未经批准留宿他人或上班时间留外来人员在公司宿舍者,罚50元/次。
15拿灭火器玩耍者,罚50元/次。
16、发现前道工序有明显之问题,而继续操作者,罚10—30元处理。
17、鞋面上、成品鞋上发现有针尖和尖锐金属者,罚50元/次。
18、用错胶水、处理水者,罚30元/次。
19、大、小包装:装错颜色、鞋号、码数、单脚、箱数,罚30元/盒。
20、指令单、联络函之内容出差错者,罚50元/次。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
对原始记录要求:
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身旁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超多数据表达出来,务必持续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消质量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资料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化验室管理制度。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状况保留24小时。
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交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持续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三、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过程及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等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务必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状况写上“作废”字样。
1、8、难关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两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务必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两检制),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市场部,原料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原料部。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贴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留意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
2、负责至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验。
3、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
4、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
5、每批原料常规化验项目按原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6、化验次数:原则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验两次。
7、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8、每一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原则上每一天生产出来的成品与入库原料务必当天将结果化验出来,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9、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身旁写上正确的数九寒天,务必持续原数据清晰可辩。
10、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11、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12、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务必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
13、化验员应对对自己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己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防因此带来质量事故。
14、做好当日原料样品与成品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5、观察并记录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16、定期做原料产品质量月报表。
17、持续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一天务必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规范:
所属部门品控部岗位名称化验员
直属上级品控部经理直属下级
职等取级管辖人数
最相关岗位原料部内勤、值班经理、包装工、品控员等
管理范围原料及产成品检验、样品留存与带给等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原材料、产成品的化学检验工作;
2、做好化学检验原始记录;
3、做好各类样品的留样、并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
4、及时填写原材料、产品的检验单;
5、负责客需样品的带给。
权限范围:
1、原料、产成品的独立检验生产;
2、对检验结果的独立决定和记录权;
3、对检验样品的保存权和带给权;
4、对测试设备的维护保养权;
5、对化验室整洁的维护权;
6、绩效考核的申诉、合理化推荐权;
能源采购管理制度
1、酒店工程部油库根据各类能源的使用情况,编制各类能源的使用量,制定出季度使用计划和年度使用计划。
2、制定实际采购使用量的季度计划和年度计划(一式四份)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
3、按照酒店设备和车辆的油、气消耗情况以及营业状况,定出油库、气库在不同季节的最低、最高库存量,并填写请购单,交采购部经理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能源采购组办理。
4、超出季节和年度使用计划而需增加能源的请购,必须另填写请购单,提前一个月办理。
5、当采购部接到工程部油库请购单后,应立即进行报价,将请购单送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将请购单其中一联送回工程部油库以备验收之用,一联交能源采购组。
能源提运管理制度
1、采购部根据油库请购单提出的采购能源品名、规格、数量进行采购。
2、采购部将采购能源的手续办理好后,将有关单据、发票或随货同行单、提货单、提货地点、单位地址、电话等以及办妥提运证后,连同填写委托提货单据,交油库办理签收手续,便以安排提运。
3、各类油类、气类的验收手续,按油库验收的有关细则办理。
4、提货完毕,应及时通知铁路卸车专线负责人,把空车拖走。
5、验收情况要及时报告采购部。
近期连降大到暴雨,降雨时间长,防汛形势严峻,为防止因洪涝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度汛平安,汛期开展的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
严格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负责人是防汛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汛和安全生产负总责、亲自抓,把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防汛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加强职工的汛期安全教育,注意行车安全,确保安全第一。
二、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的防汛应急机制。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突发性,提前制定应对处置措施、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及早落实防汛抢险预案,对低洼易涝的盐及非盐产品仓库重点检查,做好防大汛的各种准备。
三、重点做好仓库防汛工作。
重点做好仓库的防汛工作,密切关注近期降雨情况,了解和掌握当地的天气和水文变化情况,掌握主动权,存在隐患的限期整改。加强防范,对各类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四、加强汛期值班工作。
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施救,并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集中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做好办公楼、出租屋、储存区(仓库)等设施的防水防雷防倒塌等工作,对年久失修、存在隐患的房屋,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能够顺利度汛。抓好自查自纠,结合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责任区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入住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入住员工、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需要过夜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报行政部相关人员备案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行政部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1: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访人处予50元罚款。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1:00,并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2: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
六、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部。
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依据《辽宁局印章管理办法》,加强印章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印章保管。本处印章由综合科负责管理。
2、盖章原则。印章具有一定权威性、严肃性和责任性。盖章要高度负责,严密谨慎、严格审核。
3、对内盖章。凡对局内需要使用印章的文件材料,需在《印章使用审批单》写明用印事由,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盖章。
4、对外盖章。因本处印章仅限对内使用,如因证明材料等确需对外使用的,则由处长在《印章使用审批单》签字后,经局办公室审核后,办理加盖局公章。
二、公文处理制度及流程
依据辽宁局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保证公文处理流程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制定公文处理流程如下:
1、收发文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收文、发文,保证公文高效运转,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确保公文畅通。
2、阅文签字保管,返回。对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由专人负责取回送交处长阅读,按文件要求,再由处长传至副处长,副处长传至其他人员传阅,阅后逐一签字,填写处理落实情况。不需要返回的文件存档,妥善保管。
3、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文件返回办公室。
4、收文处理。所有正式文件(密文)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接收(每天16:30以前),收文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标记结束,并认真填写处理落实情况和意见。
5、所收取的文件(密级),必须及时进行文档登记。
6、网上文件(oa)阅读。对办公室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信息,处长签批“意见”后,逐级传阅,阅后每人打上“阅”字,最后传给专管人员,由专管人员集中处理,返回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7、发文处理。起草公文严肃认真,不出现原则性和政策性问题。遣词造句严谨、准确。
三、参加会议制度
1、接收会议通知。每天必须及时阅览网上会议通知,根据会议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辽宁局有关会议,同时报与会人员姓名及人数。
2、填写到会人数。入场前填写本部门实际到会人数。
3、着装参加会议。与会者要着装整洁参加会议。
4、做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要携带笔和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与会人员要将手机调整振动或静音状态,坐姿端正,不交头接耳,勿随意走动,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6、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会后,参会人员及时传达或汇报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并做好相关记录归档。
四、接待工作制度
依据辽宁局《接待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外接待工作,做到接待客人有礼有节,体现我处待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可亲,展现辽宁局热情好客风范和形象。
1、对口接待。因工作关系对口接待上级老干部局和兄弟局领导和同事。接到通知要做好报告、请示、接站、食宿等相关事宜。
2、填写《公务接待报告单》。认真填写客人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停留时间及接待安排意见等报送办公室审批。
3、安排客人食宿。
4、接待客人要满腔热情、以礼相待。要注重细节,服务周到。
5、节省经费。接待客人既不超标准、也不铺张浪费、不奢侈,同时又不失礼节,让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6、本处离退休干部科具体承办公务接待工作。
7、安排好车辆接送站。
五、办公环境管理规定
为加强全处办公环境管理,保持良好办公秩序,营造舒适愉快的工作氛围,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出实际,制定办公环境管理制度如下:
(一)、办公环境管理
1、上班后,按要求统一着装上岗。领花、领带、肩章、胸牌佩戴整齐,确保制式服装整洁,形象良好。
2、办公桌物品、文件、材料、文件筐、书柜书籍摆放整齐有序。
3、桌椅摆放整齐划一。
4、报刊阅后上架存放。
5、保持桌面、地面、窗台“三面”整洁。
6、纸屑垃圾及时投放垃圾桶。物品、杂物及时清理,暂时不能清理的存放仓库。
7、维护办公场所公共卫生清洁,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8、办公室卫生每日一小扫,周末一大扫,节假日彻底扫。
(二)、区域安全卫生责任人
1、处长室(717房间):王可为
2、副处长室(719房间):刘勇杰
3、办公室(701房间;718房间):王丽萍
4、司机室(703房间):张成祥、孙勇、吕燕、曲义明
(三)、检查机制
1、日卫生检查:各室责任人下班前进行自查,填写《日安全卫生检查记录表》签字归档。
2、月卫生检查:刘勇杰负责对全处卫生环境进行检查,填写《安全卫生月检查记录表》签字归档。
六、办公设备、物品请领保管制度
为加强办公设备及其它物品使用管理,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制定办公设施、物品领取发放、管理、使用制度。
1、按照辽宁局有关办公设备管理规定,加强办公设备维护、物品领用、发放等工作的管理。
2、请领办公设备及物品程序。由综合科根据全处实际需要,统计填写物品请领单,由处长审核签字后,内勤人员到局物管科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物品。
3、发放使用。由内勤人员根据需要负责发放办公、保洁物品。
4、做好登记备案。建立物品管理帐目,做好入帐、使用登记。
5、妥善保管使用办公设备。
6、妥善保管备用物品。
7、仔细使用办公物品,能用的尽量用,不挥霍、不浪费。
8、加强国有资产的维修、保养和使用,落实各项责任制,杜绝国有资产损坏与流失。
七、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处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根据辽宁局新大楼考勤管理规定,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处长请假均应填写请假申请,提前3天通过oa报辽宁局办公室办理呈批手续,由辽宁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成行。
2、副处长请假由正职领导审批,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3、处内其他人员请假,一天以内报分管副处长,一天以上报处长批准,特殊情况须附相关材料;
4、人员休假:按辽宁局规定,处长审批后上报人事处备案。
5、请假者需填写《离退休干部处绩效管理请假申请表》,交综合科统计归档。
6、全处所有人员上下班划卡按照辽宁局规定执行。
7、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主要领导离开期间需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全权负责全处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工作。
8、如有违反,按辽宁局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如需要对费用进行调整,则向局财务处及局领导进行申请;如无需调整,则按上年预算计划安排全年经费的使用。
2、年终形成全年的经费使用报告,分析使用情况。
3、使用经费时,必须逐级审批,按照预算计划支出使用经费,做到单项不超计划。
4、遇有应急事项,需调整经费计划的,应如实的逐级报告审批。
5、杜绝小金库,除正常服务老干部少量机动经费外,不得存有多余现金。
九、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1、各项支出必须以相应的预算计划为依据,无计划或超出计划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的票据,均应由经办人、处长或主管局长签字后,由内勤人员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3、经办人员要对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对违反国家统一财务制度规定的不合理开支不予报销。
4、对各类会议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要严格按局财务处门的统一规定执行。
5、离休干部住院、门诊医药费的报销,严格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处长进行审批签字后报局人事处、财务处审批报销。
6、财务票据报销实行处长负责制,如处长不在则由指定的副处长负责审批签字,并做好登记。
7、财务报销由综合科负责。
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处内建立详细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检查固定资产与所建帐目是否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按需要向财务处请领设备,对办公设备应按规定使用,妥善保养。
3、定期(每年至少一次)与财务处国资科核对固定资产台账。
4、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所有设施及设备,严格按照产品出厂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保证产品的使用寿命。
5、固定资产设施及设备到期使用年限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注册报废。严禁私自报废固定资产。
6、固定资产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
十一、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所有设备使用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严禁私自使用设施及设备。
2、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与操作,每次使用时必须做好登记。
3、定期对设施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4、检查电路及线路的安全情况,以保证设备无故障,线路、电路无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5、设备使用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
十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按照辽宁局人力资源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及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2、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及教育。
3、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重点对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培训。
4、认真落实辽宁局关于干部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着装的管理规定。
5、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开拓创新,抓好服务工作的全面落实。
6、人力资源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
十三、合同工使用管理制度
依据辽宁局《合同工使用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合同制人员使用与管理,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制定合同工使用管理制度。
一、合同工指辽宁局使用的不纳入正式编制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本处合同工使用由局人事处统一管理,离退休干部科协调。
三、基本要求:
1、具备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技能要求,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2、本处离退休干部科按照处长决定,负责安排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与使用,并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安全和服务意识。
3、合同工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辽宁局各项规章制度。
4、安排参加处有关会议,掌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
5、合同工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养成讲文明、讲团结、讲纪律、讲效率、讲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形象良好、态度和蔼、说话文明、服务周到。
7、合同工一并纳入绩效考核。
8、负责为合同工定期发放劳保用品。
9、出现下列情况的可终止或解除劳务关系。
(1)、试用期间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2)、体检不合格,患有疾病不能胜任工作;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的;
(4)、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5)、违反政策的;
(5)、因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无故旷工超过规定天数的(一次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因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终止合同,解除劳务关系。
10、新聘用的合同工须填写《用工需求表》提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科存档;对调整的合同工须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11、工资及其他待遇按辽宁局和派遣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2、其他事宜按辽宁局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根据辽宁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制定安全措施,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教育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的有关要求。制定安全措施如下:
(一)、安全制度
1、加强教育,警笛长鸣。利用周一处务会和定期安全会议,以案例为教材,进行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举一法三、引以为戒、敲响警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防患未然。
2、加强“四防”工作。每天下班前,各岗位(房间)责任人负责关闭水源、电源(各种电器、灯泡、空调等),关好窗、锁好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案件工作。对进入楼内形迹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进行盘问,发现破绽及时报门岗保安人员。
3、妥善保管钱物。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允许放置办公室过夜。
4、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辽宁局和处《机动车管理规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精心驾驶、文明驾驶、按章驾驶、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章和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停放车辆要锁好防盗锁、车门和后备箱,现金和重要证件随身携带,不要放入车内,以防车辆和物品被盗。
5、做好公文和网上文件信息安全。对密级文件和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及时处理,严防泄密,严格按照本处相关规定执行。
6、传达贯彻有关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会议精神及各项安全工作要求与规定。
7、定期检查,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日小查、月大查的检查机制,做好检查记录归档。
8、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责任区域划分,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实行责任人自查与分管领导检查相结合;分管领导自查与主管领导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9、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堵塞安全漏洞、杜绝安全隐患。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保卫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做好登记备案。
10、安全责任人和区域责任人发生变动,责任人应重新明确与调整,报局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公司标准化的实施,保证通讯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本规定。
1、手机话费补贴标准话费的补贴,公司每个人员手机补贴106元,其中每月返,37元需自己缴纳69元公司来报销,余额不足需及时充值,保持通讯畅通。如超出补贴标准自行支付。手机及卡号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要爱护公共财产,若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应及时汇报办公室办理,并按原价赔偿。
2、手机自领用起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前必须保持畅通,随时能联系到本人,如月内有三次联系不上本人,报销50%,五次联系不上,手机费不予报销。在信号不好时,可用私人手机联系,确保随时联系到本人。
3、无特殊原因不得拒接未知电话。
4、上班时间内不得使用公司手机办理个人事情。
6、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7、手机微信、qq的使用,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首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取消当季话费报销资格。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实施乐捐制度。
8、如发现手机及卡号私自交于公司以外人员使用,按次计算,每次扣罚50元。
9、调离原岗位或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的由该原岗位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
10、套餐含300分钟国内通话时长100分钟本地通话时长和800MB国内流量,注意使用情况查询。
手机的领用的公司各营销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核通过,报告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办理手机领用手续。
一、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意识,严格遵守规定和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九、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要符合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和管理措施。
十、没有存档价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才可定期销毁。
十一、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认真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贿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反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反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为加强部机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2001〕14号)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保密局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责任追究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区保密委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
八、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己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人员。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法律责任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仪容仪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务必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但是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务必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持续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持续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一天派人轮流值班,持续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齐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务必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员工务必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一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上班时间务必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掉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每一天务必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下班前务必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状况实施。(另行通知)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立刻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职责人承担。
二、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职责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资料,用心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三、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状况,并作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引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投诉,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卫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要每一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到达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务必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贴合卫生要求。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持续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持续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四、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块状食品务必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隔、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五、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务必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务必合理,各工序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装食品使用贴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务必经常清洗,持续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务必消毒。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持续个人卫生。
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六、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①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持续干燥和整洁;
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持续个人卫生。
七、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①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资料,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②销售食品务必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④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⑤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八、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务必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贴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②采购肉类食品务必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③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务必有中文标识;
④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资料;
⑤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回答人的补充20__-11-0309:02九、除害卫生制度
①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③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十、卫生检查制度
①卫生管理人员应每一天进行卫生检查;
②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③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④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⑤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善及奖惩记录;
⑥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①从业人员上岗前务必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②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③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④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十二、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①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②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③档案资料: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十三、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①食品添加剂务必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
②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③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④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⑤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
⑥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职责追究制。
十四、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务必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务必有索证。
③.面食间清洗水池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④.面食间案板务必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⑤.务必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
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持续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十五、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进入裱花间务必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务必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持续室内清洁状态。
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持续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十六、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①.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②.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④.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⑤.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⑥.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⑦.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⑧.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持续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十七、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场所务必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②.所用畜禽肉类务必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④.制作间务必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⑧.从业人员务必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持续个人卫生。
十八、餐具用具洗消毒卫生制度
①.专人负责。
②.洗消间大小务必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③.设有洗、刷、冲三个水池,并有标志。
④.热力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
⑥.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时消毒、冲洗、保洁。
十九、原料采购证制度
①.餐饮用食品采购务必索证。
②.需索证食品种类:米、面、油、畜禽肉类、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
③.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务必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
④.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
⑤.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十、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废弃油脂务必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②.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③.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④.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⑤.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⑥.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