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制度时,需要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要怎么写学生会的制度有哪些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学生会的制度有哪些,供大家参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1、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好校团委宣传部及各系安排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条幅、公布、黑板报等;
2、按时召开宣传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内部例会,强调近期工作,完成好宣传委员的考核:
3、按时按量将宣传部月工作总结、正、副部长会议记录、宣传委员考核表、黑板报统分表交到校团委宣传部。
4、值周的干事负责好当周的宣传工作(有大的项目时,另做安排),做好记录,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清洁工作场所,整理好笔,纸,颜料等物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值周的干事要把过期的通知或海报撕掉,保持宣传栏的整洁。
6、干事应在部长的组织带领下,明确工作任务后,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7、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8、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9、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10、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11、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12、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13、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滨河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
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
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成员、成员义务
1、所有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干事都是本会成员。
2、遵循以上说明所有会员义务。
3、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种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4、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广泛征求听取学生对各项工作和意见的建议,报请有关部门解决。
6、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在校内外以身作则,力争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形象。
六、岗位责任制与职权
1、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团委设正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及外联部、社团部、纪检部、内务部、宣传部。
2、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3、团委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4、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所有的资料经主席审阅后,一律交由秘书处整理归纳并统一存于团委办公室。
5、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6、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团委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8、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全体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_,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党组织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
(10)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9、团委副书记职责
(1)作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主持各团支部书记的例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团委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6)决策团委学生会行政决定。
10、团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组织策划学年度新团员发展工作。
(2)负责团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3)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4)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6)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备案、归档
11、团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团文件的收发工作。
(2)负责新团员发展的培训工作。
(3)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12、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2)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协助团委副书记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4)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5)外出代表学生会。
13、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2)按分工负责学生会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4)加强与副书记、主席及各部门的联系。
(5)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权。
14、学生会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负责统计总结每周各部门的量化工作。
(4)协助副书记、主席团安排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15、学生会外联部职责
(1)负责校内讯息传递。
(2)负责与外校交流合作。
(3)邀请和联系其他学校参加我校组织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互相间的了解和学习。
(4)与企业单位联系,为学校举办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
16、学生会纪检部职责
(1)负责参与学校纪律管理。
(2)负责活动期间秩序维持。
17、学生会内务部职责
(1)负责校内信件分递。
(2)负责校内卫生管理。
(3)负责会内日常办公室事宜。
18、学生会社团部职责
(1)负责管理校内社团、统筹社团安排,协调社团资源。
(2)负责社团的评优表彰和重新登记、注销工作。
19、学生会宣传部职责
(1)负责校内宣传工作。
(2)负责会内网络电脑维护。
七、动开展申报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申请通过,策划人必须拟定一份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且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八、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如有特殊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外联部及其干事负责通知。)
2、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并附上带有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名的请假条。
4、由秘书处负责做会议记录。
5、不允许穿窄脚裤,不允许带饮料与食物进会议厅。
6、会内不允许大声喧哗,如有任何意见应向主持人示意后提出。
7、处罚条例
(1)迟到者,需现场演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方可进入会场。
(2)没按要求请假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本章程其中一章节抄写一遍。
(3)无故缺席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其中1~2个段落,在次周例会上背诵。
九、扣分制度
1、由各秘书统计各部门情况,每部门基底分10分;每周五各秘书把表格交给副秘书长,在例会公布各部门分数。等于或低于8分的部门要在例会检讨。(部门分数每周更新)
2、每周十分有一分的卫生分,及九分平常分组成。(卫生部分由次日值日秘书负责检查)
3、值日、例会无故缺席,每干事每次扣1分,迟到,每干事0.5分,部长翻倍。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必须向各部门的秘书请假,向部长请假无效),每人1个月最多能请假一次(包括例会,值日,活动等等,特殊原因除外),扣分数量按缺席统计。
4、例会、值日各部门各部长都参加。
5、每周例会由未达到分数部门中最低分部门进行检讨。
十、总结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报团委学生会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2、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3、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及广播站进行宣传广播。
4、秘书处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十一、换届、辞退、退出制度
1、严禁带非团委学生会成员进入团委办公室或开会现场。
2、未经同意用团委办公室的电脑,或用作私人用途,即时退出团委学生会。
3、未经同意,以团委团委学生会名义向老师请假或向外透露内部信息的,一经发现,退出团委学生会。
4、在团委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团委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5、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拖延责任,不闻不问。并在换届后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辅助。
6、干部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7、免职
(1)凡本会干事,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团委学生会干部大会讨论,报团委会批准,可以免职。a.违反本会章程。b.玩忽职守。
c.损耗学校或本会声誉。
(2)凡可能被免职者,将于七天前得到书面通知。
免职者之职位空缺,须由大会指定人员代任至学代会另行选举。
8、退出团委学生会者需要上交辞职信及工作证。
十二、经费
1、来源
(1)经费来自团员每年定期交纳的团费。
(2)部分经费来自社会人士赞助及通过合法渠道而得。
2、使用
本会经费使用由副书记、主席负责管理。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学生处审定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郴州理式职业中专高斯贝尔分校),交学生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和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学生处
(2)学生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得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5)学生处会同学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学生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学校党组织和行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目标的有力助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是改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一环,学校团委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少年学生的纽带。在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团委在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跨世纪的合格接班人起着重要作用。
一、团委组织形式
㈠组织体系
1、团委由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并接受学校行政部门的指导。
2、团委设书记和副书记各一名,下辖组织、宣传、文娱、体育部门,每部设委员一名。
3、每部有部属会议,其成员由各班团支部相应的委员组成。团委直接领导各部和各班团支部,负责召开会议。
4、团委的基层组织是各班团支部。
㈡团委干部
1、团委干部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的先进团员。
2、团委干部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3、团委日常工作由团委书记负责,部长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各部成员协助部长工作。
4、团委各部成员,如在一定时间内(3个月)工作中没有起色,经团委会讨论,报送党委同意后,停职或调换其职。
5、团委干部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评为先进,优先进入党校学习的资格。
二、团委的任务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帮助学生搞好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积极锻炼身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学校共青团的活动都应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去创造性地开展。
具体任务如下:
1、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习共青团的章程、历史,使他们对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任务、作用有充分的认识,认清自己的奋斗目标、权力和义务。
2、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认清形势,明确时代重任,树立远大的理想,帮助教育后进青年提高思想觉悟,达到共同进步。
3、健全团组织的等团的各项制度,增加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的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参加各项社会政治活动和公益劳动。通过活动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培养他们的社会活动能力。
5、巩固发展校园文化阵地,利用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和交流学习经验,引导同学健康积极的向上发展。
6、有计划,按程序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管理好团校,并协助党委办好党校,做好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
7、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工作计划,同时指导团支部做好各项工作,每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8、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有意义、富有开拓性的团工作,可开展文娱、体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9、每学期末考核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晋级达标活动,评比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0、积极主动的完成学校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团委干部的工作职责
㈠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在学校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团委工作。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同级党委的方针、政治及上级团委的指示,贯彻落实学校行政部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学校团委工作的全局规划,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召开各种团工作会议。
3、抓好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负责管理、指导学生会,对团干部和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选拔培养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团支部,帮助他们协调关系,上下沟通。学期评出先进,促使团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
5、管理、组织好学生课余党校、业余团校,严把学生的推优入团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6、积极引导管理好电视台、广播台等学生社团,为发展学生的个人兴趣,培养各种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作出努力。
7、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政教处及各处室开展工作。
8、深入团员青年中调查研究,掌握他们的意向动态,维护青年利益。带领他们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
㈡团委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
⑴了解培养学生积极分子情况,组织好每项的推优入团工作,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⑵了角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团委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负责考核优秀团员,推荐进入校团委。
⑶了解和掌握各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⑷搞好团员统计工作,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办理每年度的团员注册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⑸建立团活动记录簿负责对各种团活动和各支部的突出活动、特色工作进行详细记录。
⑹负责对业余党校日常事务管理。
2、宣传委员
⑴了解团员、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⑵组织团员和积极分子学习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知识考核。
⑶根据党的指导和校团委安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⑷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
⑸组织宣传好每项的团校、党校工作。
⑹办好黑板报、宣传窗、并负责组织定期对支部班级黑板报进行检查、评比。
⑺负责对各支部的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积极主动完成社区工作。
3、文体委员
⑴发动和组织团员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的骨干。
⑵组织重大节日和特殊情况的庆祝活动,并在平时经常性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⑶组织好健美操队。
⑷对各团支部及团员在校内外取得的文娱、体育、专业竞赛等较大成绩进行详细记录。
⑸负责广播站、电视台的文艺节目制作,团歌及校园歌曲教唱等。
⑹负责业余团校日常事务的管理。
附:
1、团委各委员在经校团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召开全校各支部组成的本部部属支委会议,全体团委委员列席,做好会议记录。
2、校团委成员每月定时召开一次全会,总结上月工作,交流经验,反映问题,计划布置下月工作。
3、各种会议、活动都不能影响正常教学时。
(一)经费管理制度
1、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省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学生会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5、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发票的由个人负责。
6、每月第一个星期由生活部进行报销工作,各部在要报销的发票后用黑色钢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不按照要求书写,恕不进行报销。
7、生活部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为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
8、每学期结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主席团、团总支老师及有关领导作汇报。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学生会一般财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获得的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学生会内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置放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应先打借条,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应妥善管理,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借条。
4、外院系或院内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时,须经我院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学生会器材为公共财物,各部门应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三)档案管理制度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管理工作。
1、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1)规章制度类: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各部下属机构制度等。
(2)计划总结类:学生会及各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部的月份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
(3)名单联系类:本院老师、学生会干部、基层班级干部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全院学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学生会联系方式;学期时间安排表、课程表等。
(4)内部刊物类:学院内的报刊杂志等。
(5)外部交流类:学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获奖评优类:学生会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及校内、院内各项活动获奖资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7)其他: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2、各部应及时将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保留资料交与秘书处存档,并自行保存本部各项活动资料。
3、各学生会正式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负责存档(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4、秘书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
5、本会档案只供本院学生会干部查阅,但在查阅之前须经秘书处同意,并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须经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同意,并进行登记;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阅,须经本院团总支老师批准,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6、秘书处负责将学生会档案磁盘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
(四)工作证使用制度
1、院学生会工作证只限院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
2、秘书处负责工作证的分发,并统一管理。
3、各成员在各类大型活动中须佩带工作证。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以便尽快补办。
5、学生会成员退会应交还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