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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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规范企业管理,在制度面前实现人人平等。什么才算好的社团制度创新?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社团制度创新,供大家参考。

社团制度创新篇1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蓝墨轩请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

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

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

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

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

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

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

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

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条:附则

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2,本章程最终归属权归蓝墨轩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伪造侵权。

3。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社团制度创新篇2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社团制度创新篇3

总则

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

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

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

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__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指导教师:本校音乐老师

活动地点:行政楼二楼

社团制度创新篇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一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二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三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四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五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六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社团制度创新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为:进才中学北校爱"乒"才会赢社团

第二条:进才中学北校乒乓球协会是在学校学生处直接领导下的依据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以独立自主的发展乒乓球运动为宗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乒乓球协会的宗旨在于普及乒乓球运动,发展更多的乒乓球爱好者发扬国粹,团结校内所有喜欢乒乓球运动的朋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水平,互相了解沟通增进友谊,推动学校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增进和其他学校,社团之间的友谊,并用以宣传学校整体优势,为学校和社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条:社团口号是“爱我国球,爱我中华!”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乒乓球协会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方针和有关规定不定期组织校内业余乒乓球活动和比赛,促进学校乒乓球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根据乒乓球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内体育气氛。团结在校学生。

第七条:乒乓球社的具体工作是:

1.组织校内的业余乒乓球娱乐活动以及非专业比赛;

2.组织校内乒乓球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

3.负责协调和组织和其他学校乒乓球社团的交流和沟通,组织一定的协作活动项目增进了解,互相帮助。

4.拟订有关校内活动比赛的细则,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5.联合校内各个社团,增进社团协会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本校学生提供身心全面发展的文体展示与娱乐平台。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乒乓球协会的会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进才北校学籍,除非特别申明,不吸收外来人员成为会员;

2.完全承认并保证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所有规章制度;

3.愿意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所有乒乓球活动和比赛;

4.发自内心本着对乒乓球运动的爱好参加本协会而并非其他无关或是有害本社团的目的;

第九条:申请成为进才北校乒乓球协会会员的所有手续:

1.提出入会申请;

2.填写个人入会登记表;

3.考核入取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具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

3.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4.对协会的管理运做具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无条件执行本协会的所有决议,承担协会委派的任务,认真负责;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保护协会财产利益;

3.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

4.热情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比赛;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建议以及能够帮助协会更好发展的资料;

第十二条:协会会员退会自由,但应书面通知协会,一旦退会失去所有会员权利。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由协会管理会协商,通过表决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主要负责

第十四条:为了让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体现分工协作的优越性,提高工作效率,特进行机构设置和实行分工管理。

第十五条:协会管理层设社长一名,其他管理人员视协会规模再定.

第十六条:本协会会长,以及管理层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协会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学习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第十七条:会长行使主要权利:

1.召集和主持协会活动;

2.检查核实协会决议落实情况;

3.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各自工作。

社团制度创新篇6

一、社团申请程序:

凡金山中学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发起成立社团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详细内容见《上海市金山中学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具体要求见待批社团有关内容)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二、社团分类及评定方法:

为了方便社团部管理并使各社团更有效地开展活动,社团部决定将所有校内社团分为:正式社团(包括校级重点社团、校级普通社团)、待批社团两大类。

待批社团:

所有新申请且通过审核的社团即为待批社团。待批社团有3个月的考察期,社团部将根据该社团在考察期的表现决定该社团是否能成为正式社团。

(一)审核要求:

1、有完整的申请材料;

2、社团的主题及活动形式新颖,积极向上;(内容形式与以成立社团不重复的优先考虑。)3、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并在申请表上附上指导老师的意见及签名;

4、除申请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发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该社团的同学的签名;

(二)活动要求与注意事项:

1、经批准成为待批社团后,该社团拥有3个月考察期,可以在学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讲座、播放影片、CD及爱心义卖、户外活动等。所有活动开展流程须遵循社团部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2、考察期内必须开展2次以上活动,并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3、考察期到期后,团委老师及社团部根据社团活动情况,认为该社团符合要求的,将批准其成为正式社团(校级普通社团)。

4、待批社团不享有学年末社团评优的资格。

5、若待批社团考察其中开展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活动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团的规定,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正式社团:

正式社团为学校正式认可批准的社团,有资格参加年度的评优及其他有关活动。

(一)校级重点社团:

校级重点社团在校园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重点扶持的社团类型,每学年将由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社团的活动赞助。(详见社团资金问题方案)

评定方法:

1、所有校内正式社团均有资格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每学年末,社团部将根据当年社团评优总体情况决定下一学年的校级重点社团名单,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学年,表现优异的社团可连续成为校级重点社团,表现不佳则降为校级普通社团;

3、凡社团活动成绩优异、社团管理规范出色的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4、社团部经综合评定后将适当选取个别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评定要求:

1、社团活动开展积极,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有意义并在校园内有较大的反响。

2、社团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经典活动;

3、社团有一定的规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遵守社团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分数排名靠前;(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二)校级普通社团

校级普通社团为普通的正式社团,经费由社团自行筹集,学校不予资助。

评定方法:

1、通过考察期的待批社团及原有正式社团中未被评为校级重点社团的即成为校级普通社团。

2、每学期末,社团部将根据社团考核分数决定下一学期的社团名单。若社团在该学期未达到考核要求,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评定要求:符合社团考核制度标准。(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三、社团考核规范:

(一)考勤记录

1、社长或社团负责人需及时到会,社团会议无故缺席作扣分处理,每学期累加汇总,记入优秀社团考评总分。

2、社长无法到会时,应委托骨干成员参加会议,转达会议内容。

3、一个学期内3次无故参加会议将给予警告,若无效则考虑撤换社团负责人。

(二)社团活动

1、凡有活动,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连续1个学期无任何活动且经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动计划者将予以解散。

2、活动结束两周内需上交《社团活动备案表》,同时需上交成果实物(期刊,杂志,光盘等)或活动照片及详细报道(或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校园网页面)。

3、如供稿给校园网将予以一定加分。

4、汇报的活动需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参与性强,根据活动情况予以加分。

5、如在活动中售卖杂志、CD等物品,需将价格报于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杂志单价需低于人民币十五元。

6、社团期刊、杂志需交由社团部及团委老师审阅后发行,擅自出售者将予以扣分。

7、各项打分将综合指导老师评价,社团管理委员会意见与团委意见,如有对评分有异议者,在学期末可提供查询。

8、如需要社团给予一定协助,则需在《社团活动申请表》中注明,经社团部讨论决定是否提供帮助。

(三)团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规定

1、社团因活动需要可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资金。申请资金时需要书面的申请书(包括指导老师的意见,资金数目,活动计划,事后活动报告),社团管理委员会根据活动的情况决定是否拨给活动资金及资金数目。

2、各社团若要向社团成员收取会员费的必须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收取标准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10元。

3、各社团也可自行联系赞助单位,筹集资金。但筹集情况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的报告。

4、各社团的资金使用必须规范有续,资金必须用于本社团的发展。

5、社团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个社团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以批评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团,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学校处分。

(四)常务规定

1、社团宣传海报、传单(复印前)需经社团部盖章批准,如需复印,需由社团部负责人或团委老师签名批准。大张海报一律张贴在食堂门口的宣传板、食堂正面右边的墙上、超市门口的墙上,小张传单可贴在每班宣传栏中,不符合规定张贴或未经批准的海报一经发现社管部有权进行处理。过期海报请务必自行清理。(小贴示:食堂门口风大,贴宣传画时请加以固定,否则第二天“残骸”难寻)

2、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并予以采纳的社团可酌情得到加分。

四、社团评优制度:

(一)评优要求:

1、遵守社团考核规范,社团活动开展具有良好的纪律性、组织性,社团内部管理有序。

2、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反响良好,社团在校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人气。

3、每次活动及时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社团活动备案表》,社团资料有序齐全,网站内容丰富。

(二)评优办法:

1、每学年末,社团部将进行统一评优活动,具体将以经验交流会形式进行,所有正式社团均有评优资格,所有待批社团可旁听交流会。

2、交流会后,由各社团社长或负责人无记名投票选出十个候选优秀社团,选票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

3、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票数统计,并根据学年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十个。

4、十个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下一学年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享有一定数额的由学校提供的活动经费。

五、校级重点社团资金有关规定:

1、除上一学年十个优秀社团自动成为校级重点社团之外,社团部将根据综合评定,另外选取1~2个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将得到由学校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校级普通社团及待批社团不享有此权利。活动经费经申请,校团委视情况进行批复。

上海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社团部

社团制度创新篇7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扣相应分值。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社员素质

1、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社团制度创新篇8

一、总则

(一)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团体。

(二)学生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三)学生社团的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活动。

(四)学生社团口号:参加一个社团,培养一种兴趣;学会一门知识,练就一项技能;体会一个成功,享受一份快乐。

二、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社团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三)活动课程要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四)每社团辅导老师一至二名,社团辅导老师由教师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计划、组织、执行、评价、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

(五)社团活动每周两课时,固定活动时间。周四下午,低年级社团3:50—4:50。中高年级社团、校级社团,3:50—5:20。

(六)活动内容安排上,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七)学校负责合理安排各社团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八)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九)每次活动时间,师生必需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不准迟到、早退。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十)各社团教师要制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活动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十一)辅导老师需在每一次的活动中注意积累各种原始材料(方案、计划、总结、活动图片、校本课程、活动记录等),为日后的展示评比活动提供充分的保障。

三、学生社团考核表彰

(一)考核项目:

1、活动成果;

2、校本教材;

3、教案;

4、活动记录;

5、其它材料(计划、总结、点名表、章程、制度、教师、学生活动感受等);

6、师生出勤情况。

(二)学校社团考核小组对各社团平时活动情况、期末成果展示情况、纸质材料准备情况以及师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学期末对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三)平时活动考核。要求要有教案(活动设计)、点名册、活动记录、校本教材,学生活动效果良好。考核组各成员根据要求每次给各社团评相应的分数,满分100分,评分结果列入期末社团综合考核。

(四)辅导教师考核。要求辅导教师提前到活动场地做好活动准备,不迟到、不早退,要能掌控学生活动情况,不能放任学生自由活动。辅导教师有事要提前请假,无故旷工一次扣元钱;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该老师元。

(五)期末活动展示评比。各社团每学期末要进行成果展示,并积极参加学校演出活动,并对社团各种纸质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根据平时考核、成果展示、纸质材料考核情况给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六)评优表彰。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团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社团,并对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老师给予表彰。并从学校优秀社团中择优推荐社团参加区优秀社团评比。

四、附则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学生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社团内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之解释权属钢二路小学德育处。

社团制度创新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第十三条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收取或缴纳参赛费的需挂靠单位和团委审核。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正规票据(手写涂改无效)、已审批的计划、预算交社联财务部(挂靠单位的社团上交实际发生明细或账目,以备审计),所有票据需经税务局查证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活动实际产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报账完后的相关票据由学生社团挂靠单位保存。

第十六条交通费可使用武汉通充值发票和公交车票,需注明人数及往返地点,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十七条下次申请活动经费应在上次活动经费报销完之后,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章财务监管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团委给予社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相关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对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1、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2、不配合社联财务部审计的;

3、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4、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5、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6、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7、决算超支严重的;

8、不按规定配备专门财务负责人的;

9、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11、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学生社团活动注册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社团制度创新篇10

第一章社团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街舞协会简称街舞社。街舞社是在05级计算机科学多媒体设计专业(肖刚)的申请下,经由院团体部的批准,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成立,属于精品社团之一。街舞社属于体育健身类社团,隶属于院团体部管理并受学生会监督。街舞社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青春.活力.舞动”为口号,以“宣传街舞文化.推广街舞文化”为协会精神,“一切为了社员.为了社员的一切”是我们协会的承诺。成立至今,社团经过多个年头的发展,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修订完成了《成都师范学院街舞协会章程》《街舞社干部考核制度》《街舞社日常活动条例》),各项活动也越来越规范。现社团主要进行:JAZZA、PIPPIN、BREAKING三种舞种的教授。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一)每周按时进行社团常规教学活动(特殊情况除外)对社员进行街舞培训,并做好通知工作。

(二)加强舞队成员的训练,积极参加各种比赛以及各种演出。

(三)开展街舞交流学习,与其他街舞团体学习交流,提高自己水平,发展新时期的街舞社团。

(四)加强社团成员与成员,干部与成员之间的交流,营造好的社团氛围。

(五)每个月以不同形式开展两次例会,在会议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缺席。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例会,应提前向社长或理事长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辞退或降职处理。

二、社团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街舞社内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素质,增强并规范对街舞社社团干部的监督与考查,激励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本会实行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条街舞社每学期期末对本社干部进行考核,结果由理事长负责记入《街舞社社团干部考核表》一同存入街舞社人事案。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

1、会议考勤、开课值班考勤。

2、纪律观念(会议、值班、活动纪律)。

3、对街舞社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况。

(二)工作能力:

1、部门内部常务工作。

2、部门内部梯队建设(学风、纪律、干事素质培养)。

3、部门内部执行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三)工作成绩:

1、活动开展成效及成绩。

2、部门威信及评价。

3、学业成绩(以上一学期智育成绩为准)。

(四)其他:

1、遵守校规校纪及本协会制度。

2、社长对干部的评价。

三、社团会员考核制度

(一)社团成员考核制度采用积分制,期末考核分为三个模块:日常训练5分;活动考核5分;特别表现5分;总分共计为15分

(二)日常训练活动和活动考勤两个模块,各占10分,共计20分:

1、日常训练活动由社长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出勤登记;考核分值为每参加一次训练每人记0.1分,学期末进行累积。

注:每学期总分最高分为10分,不得突破。

社团制度创新篇11

一、学生社团为非盈利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盈利性活动。

二、学生社团自成立时即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三、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财务人员须在社团中担任副社长或相当职务。

四、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大部分需自行筹集,对于大型活动学生社团可寻求社会赞助,但具体事宜须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并由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

五、社团财务人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六、社团部将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销该社团,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具体处罚条例参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处罚条例》)

七、社团财产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理;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在院团委指导下处理。

八、会费标准

1、会费上限为20元。

2、视社团性质和需要,如增加会费,需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团部会议通过并上报主管书记批准,方可实行。

社团制度创新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

第二条、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的大学生运动类社团。

第三条、阳光骑行社宗旨:协会倡导“融入自然、深入社会、挑战自我、体验别样人生”。旨在通过别样的自行车骑行考察生活体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社参加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社团会员资格:凡具有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自行车骑行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社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团会员权利:

一)在本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社团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社团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权向社团提出申请,以社团名义集体出行;

七)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七条、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完成本社团安排的任务和宣传本社团;

二)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纪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三)执行本社决议,听从社团各项活动安排;

四)自觉按时交纳一定会费(女生无需缴纳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有维护本社团利益、爱护本社团公共财物、为本社团争光的义务;

七)自觉维护社团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第八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长达一学期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社团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社团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监督本社团的财务活动;

六)决定本社团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在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理事会必须对会员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理事会职权包括: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正副会长和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会工作;

五)负责制定计划总结。

第十五条、理事会选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二名;下设若干理事。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理事会须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组织管理制度:

一)社团将有三个部门:活动部、外联部、宣传部,一个工作监督组

二)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权限:三个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团长负责个社团的事务,并拥有一定决策权,一个副团长抓外联部工作,一个副团长抓活动,宣传工作,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及社团财务开销情况。注:经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社团主办活动,社团日常开销和社团发展等方面

第十九条、负责人

一)条件:必须热心于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二)权限: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社团章程约束;

三)产生罢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时,将临时罢免并由社团监督小组代替其全部职责,经过民意调查,如有半数及半数以上同意,那么将召开临时社团会议并选出新负责人。

第二十条、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员提出,然后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章程修改,最后提交每年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终止程序

社团在活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时,将成立一个工作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关方面的调查,接受院系的处理结果,如需终止社团运行时,将紧急召开社团会议,按照院系指导意见进行执行。

第四章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社章程,有计划、有纪律地开展和组织。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的活动任务是:通过自行车骑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二十四条、本社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出版内部刊物须经学生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并备案。

第二十六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定期组织免费为师生进行自行车的修理与维护(因社团新成立暂不举行);

二)举行中短途自行车骑行活动;

三)举行以自行车骑行为方式的观光、考察和环保活动;

四)在校内与其他社团联欢,以及与其他学校的同类社团进行交流与学习。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

一)社团会员所交纳的会员费;

二)社团通过活动的组织费收入以及所拉赞助所得。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每年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讨论研究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每学年会员费,用于本章程所规定的业务发展和会务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的经费由工作监督组组长负责管理,会员费、学院团委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并随时接受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检查。每届理事会的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所在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阳光骑行社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生效。

社团制度创新篇13

一、工作制度

1、新农之声的工作作风是团结、务实、创新、有为

2、活动分工以部门为单位,各个部门的的成员由部长负责并领导工作。

3、工作中,新农之声成员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有三次无故缺席者劝其退出社团

4、开展大型活动时,各部门以分工不分家为原则,对包干到部门到人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属工作态度问题致使失误,活动总结会议上提出严厉批评;活动由几个部门负责时,由其统一安排分工,各部门及成员必须服从。

5、部门或个人组织的自创活动,必须有活动构想后,以书面形式制定活动方案,经开会讨论表决认可后方可执行。

6、各部门成员由带队部长直接分配工作任务,成员在工作中的问题直接向带队部长反映。

7、分组制度均为意向性分组。所有成员必须服从部门的统一调配和分工,必要时允许出现工作的交叉和互换。

二、会议制度

1、协会召开内部成员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向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方可。

2、会议程序:会长主持总结,各部门汇报工作。本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各成员对工作有建议和看法,在会前做好书面或口头准备;同时,对一些大型活动,先由会长介绍,然后各部门讨论,提出相关建议,最后根据情况加以总结,再加以分工。

3、一些会议可由部门新成员主持,便于培养下一届骨干

三、部门会议制度

1、各部门的常规性会议,主要是进行前期工作总结及近期工作安排,由部长主持,要求全部成员到会。会议的重要性在于统筹规划部门工作,总结工作成绩及不足,提升工作效率,加深部门了解,沟通部门感情等,是一个组织不可少的必要环节,应该引起全体成员的高度重视。

2、严禁开例会时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勤现象,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迟到早退或者不能到者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4、会议过程中,严禁有人破坏会议气氛,扰乱会议秩序,或者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发短信,打电话,看报纸杂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等。

5、各成员必须详细了解会议中有关工作的安排及要求,必要时作记录。会后应及时完成指定工作,不明白之处应该尽快询部长。

6、每次部门会议由专人负责签到,三次无故不到会者予以严重警告、批评,四次不到会者予以除名,上报办公室去除其档案。

四、请假制度

1、社团会议、举办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确实因为情况需要,事先没有请假者,需事后补假,补假需有正当理由,经核实后才能生效,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3、无故缺席达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五、干部制度

1、社团干部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广大同学的榜样。

2、为保持社团干部的连贯性,每学期各部门招聘一定名额的成员,老社团干部有指导新干部工作的义务。

4、社团干部必须顾全大局,对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必须无条件完成,有意见者可提出。

5、对于部分工作被动、态度马虎的社团成员先给以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

6、严重违反校规,做自动退出社团论处。

7、每月总结开会出勤情况,表现不好或经常缺勤的成员要求写检查

8、社内人人平等,地位不分高低,社员要有组织有纪律,对部长有任何不满,或认为部长有偏私行为,可直接向社长反应情况,情况严重更会请当事人一起参与会议。

部员制度

1、本部成员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出现拉帮结派、互相争斗现象,一经发现,不问理由,立即开除。

2、与社团其他兄弟部门和睦相处,团结互助,相亲相爱

六、财务制度

1、不得私自占用社团用品;

2、各部门所缺办公物品及时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3、活动所用经费凭相关发票等财务凭证报销;

4、部门财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在活动所用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

6、借出的办公用品须按格式做好记录,并登记和签字,由本人确定该外借物品的收回;

7、提倡为部门奉献;

七、工作事项

1、策划的书写

(1)部门分配策划的书写要按质按量,按照策划书标准格式书写。

(2)策划书内容一定要全面,各项准备事项,待办事项都要写清,做到办活动时事事有人做。

(3)部门要求所写策划最晚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上交。

(4)经过审阅合格策划要及时填写好申报书,及时申报,延迟不得超过两天。

2、活动举办

(1)提前与其他部门或者社团联系沟通,做到策划书具有很高的可行性。

(2)举办活动必须按时或者提前到场准备,尽量做到活动万无一失。

(3)办完活动要开会总结经验,提出闪光点与不足,改善不足,发扬闪光点。

社团制度创新篇14

一、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2、在新桥中学范围内组织社团,均应向团委申请登记,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3、申请成立新社团时应提交包括社团章程、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负责人情况、成员资料在内的书面材料,报团委批准。

4、社团成员人数限定在20至50人范围内,低于20人的,取消组社资格;高于50人的,作适当限制。

5、社团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的活动。

6、社团活动要以保证完成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原则。

7、每个社团需聘请至少一名校内老师做指导。

8、社团应在团委指导下,结合本社特点,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本社团全体成员开会讨论通过后,报团委批准后执行。

9、社团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10、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要有书面的计划、总结,并报请团委审批,不得擅自行动。

11、社团在一学期内未举办过两次以上的大型活动,该社团即被取消资格,自动解散。

12、学生团体的活动均应在课外活动期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活动(含会议)需提前一周得到团委相关部门的批准。

13、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参加人数未达规定,累计有两次以上,该社团即告解散。

二、社团成员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在团委的指导和管理下组织开展活动。取得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2、新成员招募:

(1)招募时间统一定在新学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团面向新生招收成员,老生原则上不在招收范围之内。

(3)社团负责人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结束后,由社团负责人将成员的基本资料上交团委备份。

3、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则上由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由团委临时指定。

4、社团要明确规定社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本社团的活动特点和范围。

5、每人只能参加一到两个社团。如在社团中担任干部的,只能参加一个社团。

6、社员在参加社团活动时,应随身携带社员证。团委指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凡社员被查到未带社员证参加活动的,累计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员资格,并对社团进行扣分、批评;凡非社团成员被查到参与只能由社团成员才参加的活动的,对该社团及社团负责人进行扣分、批评。

7、社员累计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即被取消社员资格。

8、团委每学期结束前,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考评。凡考评不合格的社团,取消组社资格。

社团制度创新篇15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社团制度创新篇16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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