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构建平安柯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故事的讲话稿3分钟,供大家参考。
亲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五(3)班的朱__,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那就是“法”。“法”是我们明辨是非的界限,也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对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神圣而模糊的词。事实上,它离我们不远,它就像空气,水和面包,总是在我们身边。在日常生活中,法律和道德无处不在。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顺畅;如果没有各种法律法规,社会就会混乱,甚至消失。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同学们一定听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因为是比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也不要因为是比较小的善事就不去做,一个人踏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
人们常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我们从小就养成各种坏习惯,以后再想改正过来就很难了。有些学生喜欢逞强好胜,总想惹一下其他人。例如,当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绊倒了别人。有些学生喜欢打架,伤害到其他学生;有些学生不爱护公共物品,故意毁坏物品;有些学生以大欺小,这些都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许的。情节严重的,会依法给予惩罚。因此,我们应该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法律。
对于少先队员来说,可以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搭乘公共汽车的时候,我们可以给有需要的人让座;红灯亮起的时候,我们要停下来;在路上的时候,看见垃圾可以主动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在家里的时候,我们可以为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些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人人都这样做,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好。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从小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始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在校园之外,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让每个人都成为诚实守信,遵守法律的公民。
最后,我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好好成长!
谢谢大家!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讲开始之前,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参加司考的?请举手。(手势:举手)
前几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一个老乡,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乡见老乡嘛···而且是一个县的,一个高中的,邻班的,开学以来大家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时间仔细聊聊天,这次我们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后的打算,毕竟就要大三了,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怎么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将来干什么,他说,你们监狱每年那么多人参加司考,那你总要考司考吧,我说,对呀,有这个打算,毕竟最后一次机会了吗。他说,那就是啦,如果你对法学感兴趣,你就可以走这条路啊,难道你学法律只是为了将来的谋生?你就没有一点点的兴趣?这一句话直接把我问蒙了。
因为是文科出身,所以在当初填志愿,选专业的时候就是填一些法学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联系的专业,后来误打误撞来到了中警院,听说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呗,如果再考一个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现在才发觉,原来在我的认识中,法学、法律、法律职业就是高大上的,学好法律,考过司考,就可以有好工作,就意味着高薪,成为“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呢?
05年的时候,在我们安徽合肥,有一名律师叫,江业胜,因为贿赂官员和法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为了承接诉讼代理业务,获取不菲代理费,重金贿赂官员多达百余万元,还曾贿赂过法院领导。
江业胜在合肥律师界很有名,我就在想,学习法律,成为法律人,难道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谋生之道?在获取生存技能之外,我们要学习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从根本上说,法律的目的是除暴安良,惩治不法之徒,为被害人提供最稳妥的救济。法律人,应当具有最基本的正义观、是非观和善恶观,追求个案的公正处理,这源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国传统,显示出一种超越生存和功利考虑的追求。
20__年2月26日晚,9时30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歹徒枪击,为维护社会正义、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与持枪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8。她在基层工作15年,自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因业绩突出,马彩云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及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这是真正的法律人的坚守,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基层的司法事业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热忱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中创造伟大,在奉献中实现价值。
“法律人”是关于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就拿律师来说,律师是法律人,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一般的职业,是关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法律关系的智慧,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者,是对法律和正义的维护者。
我们为什么要立志进入法律,成为法律人呢?我想,我们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并没有作非常认真的考虑,只是觉得现在学法律现在很热门,于是就考司考?考法硕?不过我觉得,这就可以了。就像我的老乡说的,哪怕我们只有对法律的那么一点点的兴趣,只要坚持着一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确理解法律人该是什么样的,照理必须先搞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究竟是什么,这需要系统的学习研究,需要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才能明白的事。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当我们真正进入法律人的行列时,
一定要时刻铭记公平、正义、平等、自由、诚信的价值观,应该是我们一生的追求。虽然在很多的情况下,
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难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马迁所说,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谢谢大家!(鞠躬)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1999年宪法修正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学校也不再是一个世外桃源,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这些无知的青少年,青少年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
同学们可能会以为犯罪离我们遥不可及,仿佛就像那大洋彼岸的事情一样,我们只需隔岸观火,眼见火势蔓延着,却认为火势是绝对不会殃及到隔着大洋的我们。
不是的,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某一个村庄里,有一个小男孩在读三年级时迷上去网吧上网,导致经常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家人发现了,他还坚持说他没有偷,他的父母很生气就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可是他并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因为他怕爸爸妈妈再打骂自己,所以他不再偷家里的钱。但他竟然变本加厉,去偷邻居家的钱,他的行为让他的家人感到十分失望……不管他的父母再怎样管教他,也没有用!最后,他的家人在无奈之下把他送进少年管教所……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感到惋惜的事啊,一个原本品学兼优的孩子,因迷上去网吧上网被送入一间没有欢声笑语的少年管教所里,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世界的美丽在于人们对规则、法律的遵守。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让我们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时谨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如若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_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我们要积极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对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加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将近12周岁学骑车必须有家长陪同;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那就让我们所有的同学都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快乐的小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