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程校长、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些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建设尤为重要和紧迫。小学生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他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
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适合小学生口味的教育资料。市教育局委组织部分一线的老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车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图书阅览、上网等方式了解立法背景等知识,提高大家的认识水平。在此基础上,选择小学阶段法制教育的重点和切入点,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用平和生动的语言,编写出小学生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讲稿,为法制教育在我市深入开展创造了条件。
小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动脑筋,发掘社会资源,强化法制教育,为构建法制社会、和谐社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在一个由__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光明战士;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严厉智者。所以,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近来看到一篇文章,是嘲笑德国人的:在德国留学的大学生见德国人做事循规蹈矩,便想去捉弄他们。于是便在两个相邻的电话亭上标上“男”“女”两字,然后观察他们,最后他们发现,德国人就像见了“男”“女”厕所一样,都往自己该去的亭子打电话。曾有一段时间,女电话亭里空无一人,男电话亭却排了一大队人,却没有一个人到女电话亭去。留学大学生们惊讶极了,想不到德国人可以“呆”到这个程度,便很好奇的去问他们,德国人只是平静地耸耸肩说:“纪律嘛,就是让人来遵守的。”
德国人的刻板可以让我们笑掉大牙,特别是让那些漠视法律,一贯无视规则的人嘲笑几天,但静下来想想,我们都已经漠视这些多久了?我们总是自以为聪明的认为,活人为什么要被规则捆住呢?
其实,有法制看守的世界才是高贵生命的圣洁花园。相反,无视法制,对抗规则的心灵是被魔鬼钳制着的不自由的心灵。
德国人的回答让我们生活在“礼仪之邦”的国都里的人感到汗颜。也许是我们背负了太多枷锁的压迫,以至于我们翻身以后也可以漠视对社会有益的原则,当被漠视后,现实问题也多了,人情,金钱,权力……一切都可以改变法制,那我们还要怎么生活呢?
我们早就该把法制牢记在心中了,不要认为法制是死的,法制不就是让人遵守的吗,否则要它干什么呢?
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
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很高兴这天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齐。我这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期望透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也许,大家认为我所说的都是些大道理,也许大家会觉得讲的都离我们很远,但是我会透过一下这些话,来告诉大家,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守法其实很简单。
我们同学们有没有发现,我们的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夜不归宿、打架斗殴,偷窃、故意损毁财物等等……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们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就应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同时还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处处都遵纪守法,那我们就没有自由了。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乱闯红灯,就会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另外,纪律也在约束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学校有纪律,单位有纪律。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多么宝贵的宁静!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大家就觉得很难受,这种自由就消失了,必然要有纪律来约束和制止这种行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我们大河坝学校一向是十分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你们的成长带给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就应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无论是外地也好,还是我们身边,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的学习氛围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们一方应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潜力。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近些年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在那里,我们来看一下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自身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潜力脆弱,别人说,我们去搞点啥,弄点啥,谁家玉米地里的玉米多好多好,我们掰些回来烤着吃,几个伙伴们一吆喝都去了。你们知不明白,其实这种偷东西,法律上来说就是盗窃,就是违法的行为。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由于我们还都是孩子,所以有些时候没有大人想得那么多,比如,他弄坏了我的杯子,我就要找几个人去揍他一顿出出气。其实这些都是很简单常见的违法行为。如果你们一失手,打严重了打成重伤了,假如把人眼睛或是啥打坏了,怎样办?那就是犯罪了,是要被判刑的,受到法律的制裁。三是贪图享受,此刻每个家庭的生活条件都越来越好了,很多小朋友都光明白和家里伸手要钱,很少说,我给家里怎样样能减轻点经济负担,怎样样能让父母过的简单。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从而种下了懒惰,贪婪的祸根。不明白付出,只明白索取。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当前很多孩子家里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就爷爷奶奶,对孩子的管教也不够,不严。很多学生家里不明白你在学校里表现怎样。父母在外管不到你,爷爷奶奶拿你没办法,就能够偷着出去上网,玩游戏等等,这些都是让我们养成恶习的因素;二是学校和家庭管理的脱节,很多孩子在学校,家里不明白到底去没去上课,在家里,老师不明白到底放学回没回家去,还是去网吧了。所以,很多孩子都在这种空隙里跑去上网,逃课等等,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很多恶习,不可悔改。三是社会消极方面的误导,由于当前的社会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趋向金钱,利益化,使得很多学生对道德和法律的观念也慢慢淡化,越来越向钱看齐,认钱不认人。尊老爱幼、尊师重教,刻苦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越来越淡化。
所以,对学生来说,让违法犯罪远离校园,远离自身,是十分重要的。许多案例证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必须的条件,必须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师生的正气。正气就是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品行,我们的为人、处事,我们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祖国的心。那么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如何使我们在这么完美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呢,除了好好学习之外,我们还就应如何加强自我防卫潜力呢,有以下三点期望同学们多学习学习: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潜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我们都有上学读书的权力,如果你们的家长不让你们来学校读书了,你就能够说:对不起,国家法律明确保护我们未成年人有理解义务教育的权力,这是我的权力,你们务必保证让我上学。这就是我们明白了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力。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应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假如说:放学后,在门口遇到三五个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向你们勒索钱财怎样办?我们的同学能够一边机制巧妙的和他们周旋,一边能够掩护其他人脱身,跑回去给老师或是我们派出所报信。老师或者是我们就会很快过去帮忙你们的,这不是很好嘛,既惩治了违法犯罪又保护了大家,我们还能在团结斗争中不断成长,不断成熟。
3:掌握基本的求生技巧和安全意识:遇到侵害,学会报警。如果遇到坏人打哪个电话呢:110;如果遇到有同学或家人受伤严重呢120;如果遇到火灾呢、119。那我们打了报警电话又如何正确报案呢:拨通报警号码,电话通了以后:是110/120吗,我叫谁谁谁,我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什么事情,将你所看到的状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说清楚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为啥发生这个事,什么原因;结果怎样样。这些简单的状况必须要讲清楚,以便于我们的民警或是救援人员迅速准确的找到你、帮忙你。同时提醒大家的是报警电话是紧急状况下才使用的,不要随意或是没事了就打报警电话。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大家都晓得在那里我就不强调了。消防安全个性重要,和我们息息相关,平时我们要做到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比如说火灾发生后要低着身子,俯身爬行向外逃生,要有秩序的撤离。这些都是我们就应掌握的常识,也是关键时刻救命的稻草。
总之,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期望于广大的青少年,都要靠你们将来去完成。我们要“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里刻苦读书,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期望你们多学习知识文化,多读书,读好书。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期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