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那要怎么写遵纪守法案例演讲稿呢?这里提供一些遵纪守法案例演讲稿,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接受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现在做起。邓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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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小校园。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律,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它似一架天平,挑剔的标准衡量着每一件事物,不偏不倚,肩负着公正和平的重任。我们如同大洋中的一艘轮船,只有我们每个人做到遵法、守法、知法、懂法,才能不触碰到那条令人追悔莫及的、犯法的“海岸线”。
随着盐价的上涨,餐馆店主为节省成本,便用亚硝酸盐更替了食盐,导致多人中毒。劣质奶粉使得多少婴儿变成了“大头娃娃”,多少婴儿变成了瘫痪。不法分子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一个“利”字,背离了商业道德,背离了良心,把人民利益和生命抛在脑后,也亲手把自己送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保障;法律是一条铁链,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就连我们的周恩来总理,都要遵守法规。一次,周总理乘车去开会,司机却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狠狠批评了司机良久。因怕耽误了开会,同车的其它干部想制止交警的话,却被总理制止了。我们想想,总理遵守规章制度,不就是为了给我们做个榜样嘛。
正所谓“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在法律这座天平秤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只有对与错,而无身份的高低贵贱。古往今来,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不逾越法律的警戒线。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都无不体现着法律的公平公正。记得马克思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法律打交道。法网恢恢,无论君臣还是平民,都不能逃脱法律的掌控。只有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我们社会才能有条不紊,完善和谐。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未成年人,现在的一次小小的放松很有可能酝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等受到法律的制裁时才深深懊悔呢?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不守法,就如同给自己五彩斑斓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乌黑的颜色,无法再绚丽多彩,无法再抹去!
法律是是和谐之基,是公正之火,是文明之花。让我们携起双手,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用法律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繁荣安定的伊甸园。让法律的幼苗,种植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公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社会就会安定,经济就会发展。在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了酒,他们在回家路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某报记者与他们交谈时发现:他们打架全凭一时冲动, 根本没有想过后果,而且他们毫无法律意识.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生活中常常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2011年7月5日广东省台山市汶村镇17岁男中学生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三个同学晚上8时多行驶至村路口路段时,车辆失控翻侧,造成摩托车损坏,四人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驾驶人陈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再如2012年7月25日,一辆装载土石方大货车,行至270省道新会金牛头大桥路段处,在转弯过程中,与相向行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车上4名15--18岁的青少年死亡、摩托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每年发生的这样的事故多的枚不胜举.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他们不懂法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犯法,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虽然,我们对“遵纪守法”这个词组并不陌生,但是实际上,“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因此在科技和社会如此发达的今天,犯罪率和违规行为的出现也随着股票的上涨而同步上升。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让我们在这一学期里,带着“遵纪守法”,重整行囊,在我们的人生目标中再加上“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公民”,努力学习,努力完善自我。相信在这一学期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很大的进步与收获!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良好习惯,做文明小学生”。古人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很久以前,有个小和尚,想学会理发来帮寺庙的和尚剃发。于是他就开始用冬瓜练习,只是每次打水洗冬瓜时总要顺手把剃刀插到冬瓜上。没多久就学会了如何剃发,当他第一次帮人剃发,去打水洗头时,“顺手”把剃刀插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小和尚成了杀人犯。
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他用冬瓜作练习时养成了把剃刀插向冬瓜的习惯,尽管为自己的师兄剃发时心里想着这是人不是冬瓜,但手却不听使唤,习惯性地把刀插了上去,因此,是那个小小的坏习惯害了他。
虽然这个故事有几分夸张,但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从我们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比如: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吵闹、不乱丢垃圾;按秩序做事;在校园里,微笑面对老师和同学,热情主动地打招呼问好;平时热心真诚地帮助有困难的人;行走在大街上时,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与文明和安全同行;在公共汽车上,能热心地为身边的老人、抱着孩子的乘客让座…… “文明”就像空气一样,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体现文明。
如果你还没有做到,就从现在开始。在家,做孝敬父母的好子女;在学校做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让我们爱护校园里的一草一木,让我们在课堂上认真学习,课下和同学快乐友好地玩耍,让我们在这里留下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小学生作文《做文明小学生演讲稿》。将来当我们长大了,走向社会,我们就一定会成为一名好品德、懂法规的.优秀公民。
你生活上的一点一滴,你工作中的一言一行,都是小事,所谓聚小流以成江海,都是以小事成就大事的。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同学们,良好的习惯是成功的一半,点滴之处见精神,做文明的、高尚的人,就从这些细节开始吧!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_”,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__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十年寒窗苦读,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跨入了大学的校门。在这里,我们吸纳着前人的智慧精髓,接受着人文道德的洗礼。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是大学生,我们有毅力畅游知识的海洋、有韧性攀登科学的顶峰,更有理性穿梭于多彩的世界。
人们给了我们光荣的称号,给了我们这么多幸运的光环,更给了我们衷心回报社会、家庭的神圣的职责。这就是我们大学生应有的良知。在这知识的殿堂里,我们是否做天了与良知为伴,让灵魂得到崇高、让人格得到高尚、让人生得天升华呢!有的人做到了,时刻让良知牵引自己前行,努力为以后的人生铺垫着坚固的基石。然而,令我们可悲的是,在这通往光明与辉煌的路上,有人却轻易地抛掉了良知,让阴暗遮掩了自己。
马加爵,这个曾经的乖孩子、昔日的优等生,但谁也无法想到,他竟然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同窗的四位同学。四个不瞑的灵魂走了,留给我们的却是深深地思索。马加爵,作为一个大学生,本应该捍卫自己的这片良知净土,积极乐观,战胜心理作遂。但可惜的是他泯灭了这一切,让自己同罪恶的凶犯站在同一平台上,最终让邪恶毁掉了自己。他是可悲的,因为他没能让大学生的良知在自己的心中根深蒂固,因而造成了今天这无法挽回的悲剧。
还有一个不知该为他的不幸而哭,还是该为他的幼稚而笑的咸阳大一男生,由于在情人节送花给仰慕的女生遭到拒绝,他竟以选择跳楼而结束了自己和生命。他去了,人们给他的只是同情,同情他的年少、同情他的无知。作为大学生,没有大学生处理问题的冷静,更没有大学生应有的宽阔胸怀,这真的是作为大学生的悲哀。
更有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为了替父还债,竟然绑架了邻居小孩,勒索20万元现金。被拘捕后,却以没想过伤害人质为由,要求宽大处理。真令人痛心,这种痛是为她如此薄弱的法律意识的痛;为她就这样轻易断送自己美好前程的痛;更为她作为大学生,却抛弃了大学生良知的痛。
等等的事件,在我们周围发生,带给我们的是震惊、是思索。我们心中自问:是什么使我们当中的他们发生了质的变化?是自卑、是懦弱、是无知,我这就是回答。
面对生活的挫折与打击,他们没能凭毅力与智慧战胜,因愚昧而失败;面对生活的陷井他们没能悬崖勒马,因盲目而坠入其中。一切罪恶地发生都是错的,看似生活的错,听似别人的错,但我认为更应该批判的是作为大学生,却抛弃大学生良知的他们。我们是大学生, 我们真诚、乐观、自信、文明,我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对人生满怀信心。这就是我们的本质,这就是我们的良知。马加爵,他们抛弃了这些,这是他们的悲哀,但我们不要。我们懂得生的意义,我们铭记人生的哲理——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类谋幸福之中,在生命逝去时,让精神之光照耀万代,让人类之火熊熊燃烧。
同学们!别让愚昧的悲剧重演,重演在这洋溢着智慧与活力的舞台上。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守我们的良知,以此来演奏属于我们当代大学生的优美乐章!让我们携起手来,捍卫我们的良知,以此来开启属于我们当代大学生的人生航帆!
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我是初二(6)班刁欣桐,今天我国期下演讲的题目是:《规范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
哲学家威廉·詹姆斯说:“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人生。”可见,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
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乘坐“东方”号宇宙飞船进入太空遨游了108分钟,成为世界上第一位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当时几十个宇航员在培训,为什么加加林能脱颖而出,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个偶然事件。原来,在确定人选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参观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把鞋脱下来,只穿袜子进入座舱。就是这个细节,一下子赢得了罗廖夫的好感,感动了他。罗廖夫说:“我只有把飞船交给一个如此爱惜它的人,我才放心。”所以加加林的成功,得益于他良好的习惯。有人开玩笑说:成功从脱鞋开始。实际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的习惯能够给人带来更多成功的机会,坏的习惯往往使你在不知不觉之中走向失败。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而每个同学的言行举止也正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程度。然而,在校园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值得我们重新进行思考。
比如: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应该最能激发我们每位同学爱国爱校的情怀,那么请反思一下:你有没有高声的唱国歌唱校歌,有没有认真地向国旗行注目礼,有没有认真吟诵校铭呢?
也许有人认为,你说的这些都只是小事,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其实也就是这些身边的所谓“小事”,往往成为一个人塑造人格和积累诚信的关键。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留英学生曾讲述过这样一段经历,在他出国留学期间,遇到一家非常和善的房东,他们就像对待亲儿子一样解除他所有后顾之忧让他安心学习。可是这位留学生每晚回家都使劲关门、劈劈啪啪的走路、大声咳嗽,引起了房东的不满,房东多次善意提醒都未能奏效,在万般无奈得情况下将他逐出家门。而且因此,留学生一连遭到了六家房东的拒绝,他最终领悟了老房东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良好的习惯和修养是人的第二身份”。
为了进一步规范言谈举止,提升思想境界,培养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适应终身发展的需要,成为有大家之气、大家风范的精英学生,为将来“德业双馨,成名成家”,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幸福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作为邗中学子,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邗江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细则》,从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生活起居、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来进一步养成良好的习惯。叶圣陶先生说过:“心里知道该怎样,未必能养成好习惯;必须亲自去做,才可以养成好习惯。”好习惯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作为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就至关重要。
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帮助我们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做为一个社会人,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每一件小事,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
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与他的行为习惯息息相关,古今中外的例子都能证明。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学生,祖国的未来,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播下好习惯,收获绚丽人生吧!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宁静、有序、有着良好学习环境的美丽校园。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要讲的内容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同学们,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必须首先做到遵纪守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遵纪守法。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大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要有法律意识,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行为品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指导我们的行为。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阵地,我始终认为,我们老师首先应该教会学生做人,其次教会学生文化知识;而学生到学校来,首先是接受老师的教育,学会做人,然后才是学好文化知识。所以只有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有了严格的纪律,学校才能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事实证明,学校有了严格的纪律,老师才能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生才能学会做人,学好文化知识。
那么,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怎样做呢?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是遵纪守法最基本的要求。
在学校里,我们中学生必须遵纪守法,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不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比如:学生不能在校内骑自行车,上课要认真听讲,作业要独立完成,在阅览室阅读时应该保持安静,在实验室上课不乱动实验仪器,在食堂吃饭要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内不攀摘花木等等,不做违纪违法的事,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在家里,我们中学生也要用家规和法律来约束自己,要尊老爱幼,要孝敬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履行一个家庭成员应该履行的义务,维护家庭所有成员和睦相处,使家和万事兴,做一名合格的好孩子。
在社会上,我们中学生更要遵纪守法,为使自己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尊重生命,安全第一,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开展集体活动要讲文明礼貌;到公园游玩、参观名胜古迹必须要爱护公物、保护文物,不做损坏公共财产的事;与他人交往不霸道,礼让三分,做一名合格的好公民。
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应该做到的事,而且在过去的一学期中,我们学校也充分利用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班会课、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同学的日常行为规范、法制法规、安全等教育,许多同学都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获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是,遗憾的是,在我们学校里,仍然有少数学生身上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是“懒散”。“懒”指懒惰,“散”指生活散慢,没有规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轻的表现为经常迟到、早退、睡懒觉,不肯做作业,抄同学的作业,甚至花钱请同学抄作业,随便乱扔垃圾;重的表现为逃学,到街上闲逛,上网吧,甚至夜不归宿。整天无所事事,到处闯祸。有的同学甚至认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没有什么关系”,这是极端错误的。小错不断,必定终成大错。所以,无所事事,惰散千万要不得。
二是“奢侈”。有的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肯穿校服,不顾家庭条件,追求名牌,嘴馋,喜欢吃零食,出手大方,讲究享受,甚至出入高消费场所,生活上讲攀比。只知道自己舒服,哪里知道父母赚钱的辛苦啊?一旦不能满足自己奢侈的欲望,怎么办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因追求享受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人。
三是“骄横”。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这种人往往分不清是非,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他们在同学中拉帮派、当“大哥”、胆大妄为,大同学敲诈勒索小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流氓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危害极大。
前一阵子,我们学校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初三和初二就有几个男生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三个人打一个,结果被打的不服气,又纠结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报复。报警后,派出所抓住了一个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其他两个跑到外面去了,派出所的民警在继续抓捕。还有初二一个男生敲诈初一一个男生两包香烟,然后卖了60元钱,都湖塘去玩花了30元,剩下的30元就到网吧打游戏。这位同学难道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在犯罪吗?如果他不知悔改,继续这样下去,最终的结局大家也应该知道了。
同学之间难免会有些小冲突和小摩擦。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一定要冷静,一定要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意识,一定要向老师、学校报告,一定要通过老师、学校进行处理。绝不可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抛在脑后,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具有拉帮派、爱打架、以大欺小、敲诈同学的学生,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否则,将后悔莫及啊!
我记得成校长在开学典礼上强调过,凡是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心慈手软。所以,在这里,我代表政教处表个态,对于那些经常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听从老师教育,不服从老师管理,而且无理取闹,屡教不改的同学,只要班主任老师把他的材料报上来,有一个处分一个,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养奸。这样做是对绝大多数同学负责任,也是对犯错误同学负责任。对前一阵子打架的学生,敲诈勒索的学生,希望班主任老师赶紧把他们的材料报上来,我们政教处一定要给予严肃处理,严厉的处分。
同学们,我们每位中学生都必须明白:一方面中学生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每位中学生都要学法、懂法、守法,必须自觉严格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我希望我们每一位中学生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校园安全文明和社会团结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我们中学生遵纪守法的美德发扬光大。
时光荏苒,依稀之间我们早已过了“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年龄,曾经的激扬文字、曾经的吟风弄月、曾经的为赋新词、曾经的嬉戏言笑,都已在生活的琐碎与无奈中消失殆尽,这便是机遇与挑战同在的年龄,这就是迷惘与清醒并存的我们,我们压抑着青春的激荡,收敛着年少的狂放,远离了憧憬的诗行,却迈向了理性,抛弃了感情的冲动,却走向了成熟,而且在这里走过的每一位拼搏者也都深深地懂得翱翔的翅膀需要广阔的蓝天,因为我们需要施展大学生的才华,时代也呼唤着彪炳史册的风流人物。
而我们这些当代的大学生们又是如何面对纪律与法制的呢?我们今天谈论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合格文明的大学生”就是提醒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说法律是限制罪恶的话,那么纪律则是规范的是一种秩序,遵纪守法应该是文明的大学校园最起码的界限,它们保障了校园里的阳光与空气。我们遵守法纪,也源于这样的觉悟,有法有纪,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扔掉了枷锁与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最富于理想的当代大学生,也具备当代的道德与智慧,我们不会与纪律与法去顶牛,更不会以身试法,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纪律与法将我们的理想支撑成了广阔的天空。“天高任鸟飞”就把天空交给翅膀,让我们自由地翱翔吧!
让我们看看云大学生马加爵刺杀舍友一事,一个曾经优秀的学子,一个在邻居眼里曾经那么懂事的孩子,为何会如此残忍,而毫无人性! 有人说,他可能上自卑;有人说,他可能是家庭的贫穷,我却认为他是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他没有奋臂蓝天,而是落到残忍与血腥的地方,他以极端屠戮了同学,从纪律里抽出的法律宝剑也彻底惩罚了他们的罪恶,纪律与法律为他画了一个铿锵有力的黑色句号。
没有认知上的改变,很难有行为上的突破,没有行为上的突破,就不会产生新的自我,人有一万个理由自卑,就有一万个理由自信!丑小鸭之所以变成白天鹅的秘密,就在于它有勇敢地挺起了胸膛,骄傲地向着蓝天扇动了翅膀,而法律永远不会惩罚蓝天上翅膀。
血淋淋的事实向我们证明:法律并不束缚我们的理想,相反,它为我们支撑了广阔的蓝天,“青天道不住,毕竟东流去!”在这个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时代里,让我们记住这血的教训,珍惜生命,遵纪守法,我相信每个人都有翱翔蓝天的自由,每个人都能迎来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