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公民权力通过《宪法》确认,人民通过《宪法》赋予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我们的社会从“人治”走向“法制”,用法律这把“利剑”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使我们能安居乐业,使我们能够在平等、和谐、自由的环境中学习,追求梦想。
“我们作为一名初中生,一名未成年人,宪法与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相信在座的同学中肯定有过这种想法,甚至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想的。说实话,在没有学习《宪法》之前我同样存在这种天真的想法。同学们!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那么,我们有许多保护青少年、未成年的法律条例,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知法犯法呢。请记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但是,我们同学中有不少“知法犯法”的,比如抽烟、打架斗殴、迟到早退、旷课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而校领导根据学校规章,对那些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做出了处分,这就是“依法治校,违法必究。”而进入酒吧、歌厅、网吧、购买烟酒等行为,对于未成年来说都是触犯法律的。近年来未成年的犯罪行为逐渐增多,手段残酷,影响恶劣。今年四川一名13岁少年小武为抢劫手机,将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女教师,女教师被烧成特重度烧伤,这一事件让人瞠目结舌;又如15岁的魏明,在同学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带他吃喝玩乐,因为缺少父母陪伴,魏明把王大哥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对他说:“有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方便出面,你帮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不认识你。”被这么一教唆,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对方头部受了重伤,而15岁的魏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我们可以看出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我们很多学生缺乏法律知识还不自知。同学们,学法,我们才不会因为世界好奇而盲从、盲动,才不会在外界美丽外表诱惑下受到伤害,才不会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我们才懂得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x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x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__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_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有位法律人士(劳伦·却伯)曾说过,“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普通法律法规是骨架,宪法就相当于国家和整个法律体系的灵魂。
学习宪法,就是了解一个国家,了解国家法律的灵魂和根本。法律年年变化、年年出台无穷尽也,但宪法只有一部,是我们国家最本源、最根本、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纲领。学习和了解宪法,就等于了解所有国家法律的方向和基本内容。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新时代的我们,一定要了解宪法,学习法律,才能真正了解我们的国家,才能为国家的建设出谋划策。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 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
人,是社会人,离不开社会和人类群体。而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完全随心所欲。自由不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宪法,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
不会拥有真正的自由。宪法和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约束和保护。有了宪法、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道德才有底线。一旦没了宪法、法律,邪恶的坏人和伪君子们,将伸出爪牙,残害任何比他们弱小和善良的人们。那么,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道德败坏的世界!想象一下,就可以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多么痛苦的事情啊!既然宪法、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学习宪法和法律,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宪法和法律,将成为我们最坚实的护盾和最锋利的武器!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每年“12?4”期间,学校都要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们的最高行为准则.我们要守法首先要遵守宪法.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的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中学生每天的
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我们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生活中重要地位和作用。
我们知道宪法和法律都是为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我们要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哪些事必须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和谐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全面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将来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而努力奋斗!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大事,也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设立宪法日,表明我国对宪法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也表明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政进入一个新阶段。
这对于全国人民深入了解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具有重要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提高对宪法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全国人民的宪法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它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我国的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的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
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其他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遵循宪法原则和精神,违背宪法的法律法规是无效的。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治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治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在宪法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政党、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违反法律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即使没有违反法律,但违反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也会受到宪法的追究和制裁。
宪法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宪法的权威是绝对的、神圣的。
我们要深入了解宪法,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推动宪法的实施。
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实施依宪治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宪法的权威性如何,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实践证明,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动荡不安,首先挑战的是本国的宪法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
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却寥寥无几,甚至很长时间内我国只有《宪法》《婚姻法》,很多领域无法可依,因而出现了以权代法、以言代法,造成我国法律环境和法律秩序的混乱,直到大革命,法律环境和法律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甚至造成无法无天的动乱局面。
1975年修改的宪法,是在期间进行的活动,反映了大革命中的一些左的错误思想和观点。
因此,1978年粉碎后对宪法又进行了修改。
1982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时期的需要,又通过了新的宪法,即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依据宪法精神和原则,加快了法制建设,制订了240多部法律,使我们社会生活有法可依,为我国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之所以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与我们有一部好的宪法不无关系。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我国的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保证。
”我国的改革开放,在宪法和法律的保证下,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改革开放任重道远。
我们只有拥护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新阶段,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加强宪法的学习和宣传,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平时,人们往往遇到的都是具体的法律问题,因此,对具体的法律印象深刻,意识很强,而对宪法则很淡漠。
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利用各种渠道,采取现代化宣传手段,在全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要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增强宪法意识,不仅把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体现在具体的法律法规中,而且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凡是违背宪法的事坚决不做,违背宪法的话坚决不说,努力创造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首个国家宪法日已经过去了,而学习、宣传、维护、实施宪法的任务只有进行时,永远没有过去时。
我们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x班的x,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的信仰”。
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1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国家的“法制宣传日”,并在此基础上,将这一天升格为“宪法日”。
这意味着不仅要树立宪法信仰,而且要以一种新的、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这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的规则。依法治国“法”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构成的完整的法律体系。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一项根本国法。
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已得出这样一个启示:宪法是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执行宪法,是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保证。忽视、弱化甚至破坏宪法,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得不到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必将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它的实施。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高高在上”的宪法已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
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维护宪法和适用宪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
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深深扎根于人民心中,尊重宪法是一种社会信仰。这对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和实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纵观世界各国的法治,取得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更好地坚持了法治的总体理念与本国具体国情的创造性结合。
在中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对此有明确规定,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这是基于中国土壤、基于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和智慧选择。不同于西方的“宪政”,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走上建设法治国家之路;以宪法为基石,才能实现党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宪法与社会的密不可分,宪法让我们社会更和谐
当我们驾车行驶在路上,我们想到的是《交通法》
当我们消费遇到了欺诈,我们想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当我们看到少年儿童出入网吧,我们想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从这些,我们看到了宪法与个人息息相关,宪法让我们个人更幸福!
请问各位,宪法,离我们还遥远吗?答案不言自明,可以说,我们国家,社会和个人都离不开宪法,正是因为有了强大的宪法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国泰民安!
马上就是长达8天的国庆假期了,大家在欢喜雀跃计划出游的同时可曾知道,再过2个多月,我们还将迎来神圣的国家宪法日! 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决定,把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那么,去年就是我们第3个国家宪法日,我们敬爱的国家主席习近平爷爷曾经关于宪法日做出过重要指示。让我们一起重温一下吧!他在讲话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我们必须知道,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那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就成了我们从小就必须要根植于心的信念,请注意,是必须要!!现在,作为一名小学生,身心都还弱小,我们虽然还不能每次遇到恶人都能出手制止,行侠仗义,但是我们可以把守法的种子种在心田。
麦克莱说过,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约瑟夫·儒贝尔说过,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所以,在我们的心中,请大家种下守法的种子吧,请播种善良!当我们长大成为具有行事能力的公民时,相信内心那颗守法的善良的种子,就会开花儿,那么,我们的行为也必将绽放出自由的美丽的光芒!她将照亮我们的人生!
战国时期,韩非子说过: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就是说,法一定要让人明了,而术一定不能被人觉察,所以,我明白了这场演讲比赛的意义,请允许我代表参赛的同学们,感谢主办方的精心筹划,感谢老师的良苦用心,也感谢大家的聆听,谢谢!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可大家未必知道今天就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们国家设定“法制宣传日”的用意应该是:国家依法治国,百姓心中有法。所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同学们,大家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可以说美好的前程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基,因此,不但要学好文化课,还必须要有法律知识,做到心中常有法,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平静时想到法,激动时更不能忘记法,必须时时处处用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样做合不合规定,这样做违不违法。
生活中许多细小的事情,也会酿成大错,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紧的是大家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一下,有些事情该不该去做,该怎样去做,这也是对每个人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考验。当你无意中碰了别人一下时,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别人妨碍了你的时候,一句“没有关系”就可以成为友谊的纽带。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割不断的联系,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让一分则会豁然开朗。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每位同学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不良风气作斗争。
同学们,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法、知法、守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在淦中美丽校园内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下面,我倡议,我们所有的老师和所有的同学一起宣誓,请举起我们的右手、握紧我们的右拳,开始:
“我宣誓:忠于宪法、维护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刻苦学习、奋发图强、报效国家、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为我的梦中国梦而奋斗!”宣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