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的本质在于“讲”,而不在于“演”,它以“讲”为主、以“演”为辅。由于演讲要诉诸口头,拟稿时必须以易说能讲为前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晚上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让宪法深入我们心中》。在演讲之前,大家应该会对我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宪法如此庄严,演讲如此严肃,为什么你今天不穿正装呢?这个问题会在我接下来的演讲中位大家解答。
在我们的印象中,宪法貌似离我们很远,但那是真的吗?其实不然,举个例子,我们每天上学,老师给我们传道授业,貌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宪法里面刚好有这么两条:
1.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力。
2.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力。
老师在劳动,我们在学习。那这样看来宪法离我们不远啊。但是如果我要在场的同学一字不差背诵出宪法第二章第一条,大家可能做不到。我可以,因为我刚看过。那么宪法离我们这么近,我们却对他不熟,自问一句,宪法真的在我们心里面吗?
如果讲的过分一些,在各位不反抗的前提之下,我要在现场杀掉一个人,宪法能有什么作用吗?它是一本书能跳起来把我拍晕吗?它只能告诉我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且在我杀掉那个人之后通过法律对我进行惩罚。然而它并不能保护那个人。两件事情可以阻止我杀掉这个人,第一,你们首先奋起反抗先杀掉我。这就是最早的法,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来自汉莫拉比法典。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个思想被逐渐淘汰。第二,大家应该能猜到,就是我的自律与道德心。我的知识告诉我不能这么做。
使人知其不能为者,为上,使人畏其罚而不为者,为下。宪法与法律演化了数千年却一直在发展下等法律,而真正代替上等法律行使其责任的,确实人治的道德与自律。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我为什么没有穿正装。宪法庄严,是应该用正装来衬托,但是却不应该像是正装一样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不需要的时候放在一边看都不看。宪法应该是这样(拉链)应该是便装,随时随地陪伴在我们身边,监督我们熏陶我们,这样宪法才能起到它应有得作用。
在座的都是优秀的大学生,老师也是佼佼者,我们之所以不犯法,就是因为我们从小受到得教育。同理,要让宣传宪法起到作用,必须让宪法靠近我们。20___年宪法修正案,看似与我们没有太大关系,但仔细一看,它更贴近我们的生活了。国家也意识到学法懂法并不是一朝一夕得事情。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在心里埋入医科宪法的种子,随着我们成长,在我们心里扎根,不断教育与熏陶我们。宪法只是一本书,不能使我们不违法,只有我们读它学它真正理解它!这样吸纳发才能真正成为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乃至保护社会得参天大树!没有如此长久的陪伴,哪来那句:我爱你,宪法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_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
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总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___班___x。
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在场的各位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我叫___,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___心理系。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感觉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今天我们能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宪法给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们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一切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和行动指南,具有最大的法律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它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具有重大的作用。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修改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着眼于健全完善党、国家和军队三位一体领导体制,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3、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势必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最强有力组织保障;
4、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写进宪法,使得宪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确保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拼搏奋斗完成这一目标。
总的来说,宪法修正案体现了我国宪法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特点。
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社会的骨干,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我们的宪法意识水平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宪法的贯彻和实施。作为现代大学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首先,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2、其次,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
3、再次,我们要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大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势在必行的一个重要举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夯实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凸显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设立“国家宪法日”,首先在于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活动准则、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决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一言以蔽之,宪法权威决定着法律权威、法治权威。维护宪法权威有赖于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目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质上来源于全体国民对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宪法日”意味着是“宪法意识深化日”、“维护宪法权威行动日”。
二、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于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凝聚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价值,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正如列宁所言:“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和途径。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国家机构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权利保障是宪法精神的核心内容。人民的权益要靠宪法保障,宪法的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从根本上讲,宪法的实施需要形成以宪法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共识,需要将这种社会共识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宪法的权威要求现行宪法获得人民普遍服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国家宪法日”,也意味着是“宪法价值的信仰日”、“公民权利的宣言日”,“公权力的规范日”,经过年复一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必将进一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只怕违法,不怕违宪”是错误观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还在于宪法作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阶的最高性、调整范围的广泛性、条文内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来认识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母法从宏观上、原则上、全局上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进行系统调整和规范,是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其本身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立法领域作出具体规范,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宪法为统领的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具体化,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按照宪法思维,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对宪法的违反。然而,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宪法较远”的错觉,认为违反刑法、民法、诉讼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而违反宪法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种“只怕违法,不怕违宪”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如不及时矫正,将使至高无上的宪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闲法”。由此,“国家宪法日”还意味着是“宪法宣传日”、“宪法知识普及日”、“宪法价值体验日”,通过庄严庄重、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使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宪法宣传活动中感受宪法的崇高地位,在点点滴滴的现实生活中体验、认知宪法的价值,从而把遵守宪法作为指导、规范行为的最高准则,把维护宪法权威作为神圣的公民责任。
诚如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大家好!
人的一生很长,有很多人陪伴,有父母,有子女,有爱人,有朋友,但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有温度的“伙伴”,它会陪伴我们更长的时间,无形却有力,守护着我们的现在与未来,这颗守护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有人说宪法太高大上,冷冰冰的离我们很远。我不相信,在我大学的《学生手册》上,开篇就印着宪法,我一条一条地去阅读,去思考时发现,它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
那么宪法在哪儿?它在我们的成长点滴中。
我很庆幸,我现在是一名师范专业的学生,几年后我将成为一名学前教育的老师,紧追宪法步伐,努力发展学前教育,忠于祖国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树德育人,我们坚信:奉法者强则国强。
最后,我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你,守护着我们的现在与未来;你,是我愿意守卫在教育事业的强大动力;你是后盾是明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保证。从今以后,你的威严,将由我们来守护。
我知道,在未来,宪法这颗守护星,会一直守护着我,指引着我。
致敬,我们永恒伟大的守护星。
谢谢大家!
之前我无意看到一篇文章——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分析与思考,文章有几点让我印象深刻,其中一个就是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在宪政建设中具有战略地位。但是,当前大学生的宪法意识不高,对宪法的了解少、兴趣低,宪法权利意识差,没有形成宪法至上的理念。这也促使我决定体会宪法的独到之处。之后也是我深有感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从中宪法的重要意义凸显而出,但是作为我们来讲应如何将其统一呢?以下为我个人的看法:
首先是知法。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其中宪法的第二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我觉得我们需要明确我们大学生的义务,其中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4条义务是我们需要履行的。
国家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作为大学生我们应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到保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七(2)班的刘_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
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所以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威严与壮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