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中会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仲裁和诉讼等,能够避免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下面小编给大家提供一些转让合同简单参考,希望对大家写转让合同简单有帮助。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一台塔吊转让于乙方。现签订此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塔机情况:本次转让共计一台塔吊,机械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63C塔机是山东公司年月生产,出厂编号:。
第二条:塔机价格:经双方协商塔机的转让价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塔机时向买受人提供塔机证件;说明塔机的'现状。
2.乙方在购塔机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塔机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塔机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塔机后,负责塔机的维修。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塔机验收合格后,支付贰拾贰万元给甲方。
第五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DH55-5小挖(带破碎锤)1台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23246,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110000.00;大写(壹拾壹万圆整)。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6)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乙方将一次性付清机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8)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0)如该设备属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1)甲方银行收款帐号:
乙方银行转款帐号: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电话:电话: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和车库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以总金额11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购买甲方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滨江苑公务员小区8栋2单元10层902室,建筑面积137.87平方米)及车库(库号8—303,面积21.23平方米)。因房屋可在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而车库不能过户,故就车库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付清购房款后拥有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甲方自愿将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可长期使用车库,并享有车库实际控制权。
2、在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应将与车库相关的.所有证件交于乙方。
3、如果今后车库可以过户,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4、此协议在公证机关可以公证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进行公证。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汇龙国际花园地下电动车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电动车停车位编号
转让的电动车停车位位于汇龙国际花园幢地下停车库,编号为号,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电动车停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汇龙国际花园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39;所有权。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电动车停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
2、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物业公司备案,就电动车停车位物业管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车位,须服从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管理服务费用及车辆充电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元元整(100元),参照电表年终多退少补。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三、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车辆类别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时间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___(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______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证号_________)
车辆保险险种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4___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配置_____________
其它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1、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
2、自_________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将过户、转籍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同时,_________方支付清_________方过户手续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_________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2、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延期交付的违约方应按延期交付天数每天人民币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延误期内的风险责任。
4、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本合同解除,_________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_________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_________方相应损失。
5、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风险承担
二手车交易及办理过户、转籍手续过程中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保管人承担;未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自然人(签章)__________经办人/自然人(签章)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西:
南:北:
二、转让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年月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受让方:
见证方:
年月日
【摘要】合同转让制度在司法实践和经济生活中具有广泛的使用性。债劝让与、债务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是合同转让制度的三大组成部分,其功能各异,集体规定也有差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关键词】合同转让、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
在日常合同关系中因债权债务转移而产生的纠纷却屡见不鲜,材料所诉述的情况,我认为丙公司可以采取向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也可以进行债务的转移,就是让债务人甲所欠的100万还给债权人丙,此举乙只需通知债务人甲即可,但需取得债权人丙的同意,如不同意则无效,不能进行债务的转移。关于债务的转移的相关知识和问题如下:
一、转让制度的现状分析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按照所转让的内容不同,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转让的让与、合同债务的承担和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三种类型。当然,转让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以为转让的内容有所差异,其条件和效力也有所不同。债务承担制度同样也经历了由不承认至一定条件下允许的演变经历。我国民法①也承认合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一旦转让,就会在转让方与受让方及相对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就转让方与受让方而言,在全部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方将成为新的合同主体,或取得转让方的权利,或承担转让方的义务,或兼而有之。而转让方将脱离合同关系,由受让方代其位;在部分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方与转让方或一同成为债权人,或一同成为债务人。值得一提的是部分转让不可能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因为该活移转的两种情况中,无论是合同的承受,还是企业的合并,都是全部转让,由此可见一班。另一方面就转让方与相对人而言,在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以后,相对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履行,而应当向新的合同当事人作出履行。如果相对人仍向转让方履行债务,则不构成合同的履行,更不应使合同终止。
二、合同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
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是该合同中的权利能够被让与的基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已经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即为标的不能,其转让行为为无效。如果受让人因此遭受损失,让与人应予以赔偿。因可撤销法律行为所发生的债权以及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也可以成为债权让与的标的。但是,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债权归于无效,或者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经完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受让人可以因此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
2、合同权利须通过协议转让合同债务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转让合同债务的协议,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依据。
3、让与的债权须具有课转让性并非所有事的债权都可以转让的。《合同法》②第七十九条规定了三种不得转让的债权:一是依照合同的性质不可以转让的。此种权利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有效,否则会违反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二是当事人特别约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当事人约定禁止转让的债权,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不得转让。三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4、债权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让与经让与人和受让人达成一致协议①郭明瑞、房绍坤:《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②王玉梅:《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即可移转权利于受让人,但如果债权人不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仍然对让与人履行合同。若债权让与的效力在让与合同成立时也对债务人发生,则意味着债务人不知道债权已经让与的事实而对让与人实施履行的行为无效,这显然对债务人不公平。《合同法》所确立的原则是让与通知主义,即只要让与人将让与事实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让与便对债务人发生了法律效力。实践中,因交易内容不同,让与通知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三、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即债权让与对让与人和受让与人双方当事人的效力。在债权全部让与的情况下,让与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享有原合同债权;债权部分让与的,原债权人就转让的部分丧失债权,与受让人一起就各自的部分,享有独立的债权。让与人应当告知受让人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包括债务人的住所地、履行方式,并应交付债权证明文件、占有的担保物等。让与人对出让的债权及其从权利负责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如果因权力瑕疵给受让人造成损失,让与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即债权让与对让与合同当事人之外关系的效力。一是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全部转让的,让与人与债务人完全脱离关系,债务人成为受让人的债务人;债权部分转让的,让与人就转让的部分与债务人脱离关系,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对其受让部分履行债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务,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二是对保证人的效力。债权让与一般不增加保证人的风险和负担,所以原则上保证责任并不受债权让与的影响,只是在保证期间内的债权让与,保证人就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事先有保证责任仅限于特定债
权人的约定,那么保证人可以不再承担发生债权让与后的保证责任。四、债权债务转移引起的诉讼主体变更债的权利主体是债权人,债的义务主体是债务人。债的实现取决于债务人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就可能引起民事诉讼,作为债务人在民事诉讼中成为当事人既顺理成章,也符合法律规定。材料中,当债权债务转移以后发生纠纷时,需要确定诉讼主体。前文我们简述了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方式以及成立要件,这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对债权债务转移成立的基本要求,也是债的当事人在转移债权债务时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所以,
⑴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的关键。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
⑵在债务承担情况下,债务人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才能退出债的关系,否则引起诉讼,原债务人仍然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⑶在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分两种情况,法定的概括转移无须通知、同意,合并、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的成为合同当事人,也是适格的诉讼主体。而意定的
概括转移须经合同相对方同意后才能退出合同关系,从而排除诉讼上的主体资格,充其量也只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些债务人或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或因出现不可预料之情事可能出现原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新债务人,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在我国,债务承担应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属于债的变更中的主体变更,即只变更债务人,但不改变债的内容。债务承担的特征是第三人加入债务,完全或部分的替代债务人的地位;如果债务得不到履行,债权人得向第三人主张全部或部分权利。债务承担的实质要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承担人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可转让的债务。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或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
第二,债务承担须不改变原债务的内容,这是债务承担的本质特征。
第三,债务承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
第四,依法律规定必须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务承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
第五,债务承担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债务承担的形式要件应要求债务承担必须依书面协议成立。
五、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
1、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就债权让与的性质而言,其实是债权人处分其权利的表现。这就要求处分人(债权人)必须享有处分权。合同的当事人自然享有对合同权利的处分权,而在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须事先取得处分的特别授权或者事后取得处分权的追认。
2、债务承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承担。该第三人叫作承担人。就债务承担的性质,其实质则是债务人转嫁其义务的表现。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义务的转嫁意味着对权利存在潜在的侵害。所以,就债务的承担、要求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手续后才能产生其预期的法律效果。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所谓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权利义务的行为。由此不难看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
甲方:
乙方:
双方就营业中汽车洗车店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元,该洗车店全部洗车工具,饰品(除个人用品外,归乙方所有)。
三、付款方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分期每月交付甲方元,年月日全部付清(如乙方中途转让须甲方同意并转让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余款)
四、约定事项:
1、于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洗车店及约定的.全部洗车工具移交给乙方该洗车店由乙方开始经营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2、该洗车行于年月日以前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有关的事宜由甲方负责。该洗车行于年月
日以后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有关的事宜由乙方负责。
3、全部付清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洗车行营业执照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
4、违约处罚: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双倍返还作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还可以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凭证。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