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安全协议书

| 康华

幼儿园教师安全协议书 精选篇1

尊敬的家长:

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园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请家长每天上午7:30——8:30分之间、下午1:30—2:30分之间将孩子送到园内。为了孩子的安全,入园时必须将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孩子自行在园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三、孩子早晨来园后应送保健老师处晨检。半托幼儿如有需要喂药者,请将药交与保健老师处,注明用法、用量,并请签上家长姓名,另接有关部门通知,本园谢绝代喂抗生素及补品类药物。

四、一般情况,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园,请事先向教师递交假条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五、孩子的接送: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 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有参加园外兴趣小组的幼儿,请家长提前告知老师,签好委托书,并由园外兴趣小组老师持委托书接送幼儿。

六、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七、为保证孩子离园时的安全,请家长注意:

(1)离园时,因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能尽快离园,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由责任自负。

(2)穿行楼道时教育幼儿爱护楼道内的设施,提醒幼儿逐级行走,不跑不跳,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半托幼儿进餐时,家长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探视孩子。

九、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在园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幼儿姓名:_______________

教师签名:____________

幼儿园教师安全协议书 精选篇2

幼儿人身安全是幼儿园的生命线,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每一名幼儿教师的重要职责,为使孩子们能够快乐、健康的在幼儿园中生活、成长,幼儿园特制定教师安全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检查 教师按幼儿园规定时间到岗后要对幼儿活动区域内的玩具、器械做出安全排查,幼儿来园时,教师必须认真对幼儿的衣物、口袋全面检查,如发现有下述物品:零食(糖果、果冻等);零用钱;危险物品(如刀具、火柴、细小颗粒物、有毒及危险性玩具用具等);饰物(项链、手链、耳环等)要及时教育并暂时由本教师保管,幼儿离园时交与家长并给予提醒。若由于教师排查不细、处理不当引发安全事故,由教师承担责任。

2、迎送要求 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按时到幼儿园规定地点迎、送幼儿,迎送过程完全凭接送卡。当幼儿接送人发生更换时,教师要及时与其父母取得联系,认可后方可履行交接手续。如有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没到园,教师应联系家长询问原因,掌握幼儿安全状况。

3、反馈诉求 在交接过程中家长对于幼儿身体状况、生活需求的陈述要认真听并做好记录,当完成家长的诉求时,应及时给以答复。

4、保育要求 教师与家长完成幼儿交接后,教师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设计活动,并根据本园实际对幼儿在园活动实行无缝隙监护,教师不得谩骂、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幼儿入园至离园时间段的安全完全由所在班级教师负责。

5、离园要求 对于没有按时接走的幼儿,教师应陪同幼儿耐心等候、与家长沟通联系,在家长未到园这段时间幼儿的安全仍由教师负责;教师还应负责协助门卫劝说本班未带孩子离园的家长尽快离开园所。

6、监督接送 教师对于本班幼儿的接送人、接送方式必须掌握并做好监督工作,当不符合接送要求时,教师要予以警告。

7、联系沟通 教师在接手班级时,要掌握幼儿详细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并将自己的电话告知家长,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及时通知,确保家园联系畅通。

8、未尽事宜 教师除遵守以上协议外,对于其它未尽事宜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幼儿园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幼儿的安全牵系千家万户,教师的责任意识与之息息相关,希望幼儿教师引起高度重视,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于幼儿教师不遵守以上协议及其它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承担责任,并取消全年评优评模,考核末位,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幼儿园名称:

教师姓名:

20__年2月24日

幼儿园教师安全协议书 精选篇3

为了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合作,达到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机关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我们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关于幼儿就餐问题:

1、幼儿园早餐时间是8:00,请您早上8:00前(最好能提前十分钟)一定将孩子送到幼儿园,以及时就餐

2、8:00前各班均有老师在班里接待家长,以便您能及时和老师交待孩子因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需要老师协助的事宜

3、超过8:00老师可能将牛奶、豆浆或稀饭匀给其他幼儿,既使有稀饭等也已经凉了,孩子吃后会不舒服

4、为了孩子的健康,家长不得进入幼儿园餐厅。

二、关于幼儿衣物:

1、幼儿因天气不好所带雨衣、雨伞等雨具,家长在送孩子时要带回,以免放在幼儿园家长拿错、自动雨伞意外伤及幼儿等事故发生

2、幼儿平时所有衣物和玩具,如帽子、外套、小围巾等,因幼儿多,容易丢失、拿错,请家长写上孩子的姓名(只做标记,别人难以区分,最后剩余的小件衣帽,马夹经常无人认领)。幼儿入园时不要带贵重玩具和易造成伤害的玩具,以免丢失或造成伤害

3、幼儿园提供的幼儿午休用品,免费使用,家长带回洗晒时丢失者,按价赔偿,全套50元

三、关于接幼儿离园:

1、幼儿离园关系到幼儿的安全,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主要成员接幼儿离园,有特殊情况要别人代接的,要提前和幼儿园老师联系。另有特殊情况,要早和班内教师打招呼

2、如无特殊情况,不准随意接孩子离园,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接、早接的,传达室一定要盘查清楚,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家长必须耐心合作

3、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和值班老师“再见”

四、关于幼儿安全事故问题:

1、家长要按规定送幼儿入园,必须将孩子送到园门里,孩子有病或身体有某种特殊情况的要当面和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以免造成危险

2、为安全起见,家长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和带有可能伤害幼儿身体、皮肤饰物的衣服

3、国家已于20__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的,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4、为减少争端和损失,幼儿园每年在9月份开始组织幼儿集体加入学生意外保险,每年12元,家长如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请提前与幼儿园联系,否则视为同意

5、幼儿园的小朋友之间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一些小的磨擦也是难免的,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得擅自找孩子解决。如因此造成恶果的,责任自负

五、为了幼儿园的安全,早上7:50—8:20、中午10:40—11:20幼儿进餐时间、中午幼儿午休时间家长不得要求进入幼儿园

如无意见,请主要家长签名后交给孩子所在班老师。

龙城市市直机关幼儿园(章)

幼儿家长签名:

幼儿园教师安全协议书 精选篇4

幼儿园教师安全责任合同书 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幼儿园与幼儿教师签订以下安全责任合同书:

一、幼儿教师按个人分工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隐患立即汇报。 二、幼儿教师应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幼儿在幼儿园的安全。

三、幼儿教师每天要做好晨检记录,严格履行幼儿因事、因病不到园的幼儿家长代为请假制度;幼儿如有什么异常及时与家长沟通。

四、每天早上对幼儿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孩子上下学幼儿教师要在教室门口按时接送和监督,要求幼儿不拥挤,保证出入教室的安全;幼儿教师要时刻观查幼儿是否有异常现象,做到及时发现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六、室外活动,幼儿教师视线不得离开幼儿活动范围,要随时要清点幼儿人数。

六、对班级物品、桌椅、发现破损等问题及时汇报维修。

七、不允许幼儿吃陌生人送来的食品;幼儿带来的食品、药品若变质或过保质期,禁止幼儿服用;严禁幼儿带小吃、零食尤其是一些三无食品,其危害性要告知家长。

八、严格执行幼儿家长持接送卡接送幼儿,陌生人接幼儿一律不得放行,谁放行谁负责;幼儿教师送离幼儿时必须亲自把孩子送到家长手中。

九、幼儿教师要具备用电安全常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十、幼儿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十一、在工作中,如果因幼儿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教师要负全责。

十二、值班教师应严格把好门卫关,防止幼儿走失。

本安全责任合同书请幼儿教师认真阅读、认可后签字。

幼儿园方(签字): 幼儿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园教师安全协议书 精选篇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同,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以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想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 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 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日期

14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