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现有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均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元(¥_______________)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四份,交百世汇通贵阳分拨中心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一份,此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创共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转让股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自有股份折成股,每股人民币_____万元,共计人民币__万__千__佰__拾__元,将____%的股份有条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份价值等于人民币__万__千__佰__拾__元(¥______)。
第三条甲方转让股份的前提条件是:1、乙方为甲方的正式员工;2、从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店工作。
第四条乙方认购甲方的股份均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所有认购股份的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五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认购股份的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乙方参股入账的凭据。
第六条双方合作的店,在管理上由甲方统一管理,在经济上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入股人可以随时查阅支出单,并向甲方管理部门提供《经营日报表》并于下月5号前提供仓库《盘点表》及现金、银行存款存折及收、付报告单(包括当月经营的所有原始单据)并核对当月收支。甲方保证每月提供月结算清单,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七条股权分红按年计算,每月的分红时间为一月份。
第八条股份分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股权分红=乙方实缴股本金×(月利润率-20%资产折旧费和风险公基金)×12个月即月股权分红=月利润率-20%资产折旧费和风险公基金第九条如有合作发展需要增加和发展下一家,则按各占股份比例进行资金投入,原有所在店的股份不变。如有增加,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第十条本店经营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如遇经营不善或须转让或转手,经双方确认,则按入股人所占股份比例分配转让或转手资金。
第十一条退股和违约从入股之日起任何一方提出退股或解除协议,则视为违约,按投入资金的50%支付违约金给其他方。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如甲方遇不可抗力因素(战争、火灾、地震、风灾、行为或非甲方的原因等)而导致甲方无法经营的,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责任、义务、权利。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让渡方: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德律风:
受让方: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德律风:
鉴于:
1、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办理局挂号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中断20__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 股,此中甲方作为 股东,持有 股,占总股本的 %。
3、 方拟让渡,乙方拟受让甲方所持 股 股分,占 总股本的 %。
甲、乙两边本着划一互利、互助成长、等价有偿、诚笃名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法则》等有关法律、标准及法则,订立本股分让渡公约,作为明了两边在完本钱公约项下股权让渡所产生的权力和任务的根据,以资甲、乙方互助遵循践诺。
1、定义
1.1 本公约中,除非辞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1.1.1公约:指甲、乙两边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所签订的股分让渡公约。
1.1.2让渡: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 标的股分转移至乙方名下的行动。
1.13管帐报告: 经过议定审计的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的管帐报告。
1.1.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
1.1.5基准日:指 年 月 日,即为 报告中断日。
1.1.6标的股分:由甲方根据本公约让渡并由乙方受让的 股股分。
1.1.8是指中国法订货币人民币。
1.1.9签订日:是指甲、乙两边签订本公约之日。
1.1.10见效日:具有本公约第15.1条付与其含义。
1.1.11股分让渡结束日:指甲、乙两边扫数交割标的的股分让渡总金额并在深圳证券挂号的有限公司办好标的股分的挂号过户手续之日。
1.1.12停止日:指甲、乙两边大略任何一方根据本公约的有关法则停止本公约的践诺和/或清除本公约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公约等十三条付与其含义。
1.1.14财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
1.2本公约援引任何法律条则,均该当作出以下明白或解释:
1.2.1签订本公约时见效的有关法律条则及其点窜、补充。
1.2.2签订本公约时见效的凭占有关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关照、命令。
1.3本公约中每一款的题目为便利提醒,并差错条目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感化。
2、股分让渡
2.1甲方赞成将其所持有的 股 股分根据本公约的法则和前提有偿让渡予乙方,乙方赞成按本公约的法则和前提受让标的股分。
2.2本公约项下的股分让渡结束后,乙方将持有 股国度股股分,占康达尔总股本的 %。
3、管帐报告
3.1甲、乙两边赞成将 作为本公约之必备附件,并以《 报告》中业经有资格从事证券交易的中国注册管帐师考核验证的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该年度报告中的相干信息作为甲、乙两边此次股分让渡的资产及财务根据。
4、承诺与包管
4.1作为股分让渡方及康达尔的第一大股东,甲方就本公约签订日之前甲方本身以及 有关环境向乙方作出以下阐明、承诺和包管;
4.1.1法律职位处所
① 为经当局有关部分审批而合法建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康达尔具有按其交易执照进行平常合法策划所需的扫数有效的当局批文、证件和允许。
②甲方系标的的股分的合法扫数者,享有与此对应的一符合法权柄。
③甲方根据本公约的法则向乙方让渡其所具有的 标的股分,该股分未建立任何典质、质押或其他任何式样的包管及/或第三方权柄。
④除本公约外,异国其他任何见效的或将会见效的公约和/或其他束厄狭隘性安排导致将标的股分让渡给任何第三方。
4.2作为股分受让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以下承诺和包管:
4.2.1法律职位处所
①乙方为经当局有关部分审批而合法建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具有按其交易执照进行平常合法策划所需的扫数有效的当局批文、证件和允许。
②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和典范性文件的法则,乙方具有受让甲方具有的 标的股分的法定资格。乙方有权根据公约法则和前提从甲方受让 股分。
4.2.2财务本领
①乙方具有充足的财务资本和资金本领践诺本公约,公约的付款扫数以人民币现金付出,并包管遵照本公约的法则如期、足额付出股分让渡价款。
②乙方不会因订立、践诺本公约导致其财务资本状况产生紧张坚苦和别的庞大逆向感化。
4.2.3第三方干系
①乙方订立和践诺本公约不构成对其与任何三方干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公约、公约、责任和任务安排、承诺、束厄狭隘)的障碍。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与第三方干系而导致的使本公约不能践诺或不能富裕践诺的障碍。
4.3连续性
本条前述甲、乙两边彼此作出的承诺与包管是连续的,在本公约有效期内,该等承诺和包管将被视为反复作出,且不因股分让渡交易的结束而失效。
5、让渡代价与付款方法
5.1参考中所载明的康达尔每股净资产值为0.13元,甲、乙两边赞成将本公约项下标的股分的让渡代价肯定为每股0.13
5.2本公约项下甲方向乙方让渡的 股分的让渡价款为人民币(下同) 元。
5.3甲、乙两边赞成的付款方法以下:
①本公约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付出让渡价款总额的20%作为 ,付出数额为 元。同时也作为践诺本公约的 。
②本股分让渡经 承诺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付出让渡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二期付款,付出数额为 元。
③本股分让渡经 承诺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付出让渡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三期付款,付出数额为 元。
5.4乙方应将上述让渡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龙岗区投资办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若甲方根据必要对上述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变动,则甲方应在商定的付款日之前起码提早十五日向乙方发出版面关照,不然由此导致的付款耽搁,乙方不负担当何责任。
5.5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向甲方付出让渡价款。
5.6乙方有权提早付出任何一期或扫数应付让渡价款,甲方对此表现赞成并将赐与收款上的尽力互助。
5.7触及本公约项下股分让渡的税费,由甲、乙两边按有关法律、标准的法则缴纳;未明了定法则的,由两边各负担50%。
6、信息表露与挂号过户
6.1本公约签订后,应根据甲方当真、乙方帮忙的原则,凭占有关法则依法定要乞降程序将本公约按有关法则上报各级有关主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办理部分)审批。
6.2标的股分的让渡审批及变动挂号由两边互助办理,在不违背本公约各项商定的环境下,两边必须在对方发起要求后敏捷供给有关文件,不然由此酿成的耽搁或吃亏由耽搁负担。
甲方(转让方):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双方投资设立的__市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1原目标公司:是指签订本协议之前以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某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成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新目标公司: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具体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退出某某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为前提)和管理,并由乙方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责任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
1.3净资产价值:是指为了实施股权转让,由双方共同确认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总额。
1.4__专利:非商品,本协议仅指__
1.5有关业务:是指原目标公司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
1.6有关职工:是原目标公司所有在册职工。
1.7原目标公司工商登记的现有股东及股权比例。
张三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80%;
王一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20%。
1.8原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双方确认,甲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__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__%,乙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__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__%。
1.9本协议中原目标公司和新目标公司除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外,仅仅是为行文时理解条文之方便,实际上均为目标公司某某有限公司,并不表示存在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主体。
二、原目标公司的背景情况
双方是以原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已经处于__的情况下履行本协议,双方对原目标公司的实有资产处理和原目标公司的有关合同没有异议。
原目标公司无形资产中拥有__专利许
三、股权转让比例及价格
3.1双方一致同意,经过股权转让之后,甲方退出原目标公司的股权,甲方所持有原目标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3.2在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时,甲方应将股权全部变更至乙方名下;或者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依照乙方确认的股权受让人及受让比例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3.3甲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万元(大写:__元整)人民币。
四、股权转让资金的支付
4.1支付方式和标准
股权转让资金由乙方__支付。
4.2支付时间
4.2.1在__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的资金支付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直至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为止。
4.2.2若乙方延期支付某批次的资金,应承担逾期期间的以该批次应支付总金额为基数、以每日承担0.5%为比例的违约金。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在乙方支付最后一批股权转让款项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或甲方主动向乙方提出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日时,双方另行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5.2甲方明白和确认,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所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可能是乙方一人、也可能是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也可能是包含了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
5.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或新目标公司承担。
5.4甲方明白和确认,为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签署有利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增加甲方义务的,乙方承诺该增加的义务最终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6.1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全面负责新目标公司的运营与管理,承担原目标公司所未了结之有关业务、承担原目标公司未支付之费用、依法履行和处理有关职工的劳动关系,合法自主经营新目标公司。
6.2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有权重新整合新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制定新目标公司的发展战略。
6.3双方均明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所述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前,甲方已经完全退出新目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自行承担新目标公司新产生的各项负债,在此期间新目标公司所发生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6.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可就具体事宜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至深圳市地法院方起诉。
6.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__份,__公司存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附件一)号:住所:
身份证(附件二)号:住所:
乙方(受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营业执照见附件三)
鉴于
(1)邢台县凯茂焦化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附件四)成立于20__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注册地位于:
(2)甲方为目标公司全部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其中__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7.5】%的股权(人民币225万元出资),__先生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人民币375万元出资)。
(3)目标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水许可证》、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立项备案通知、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其中,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至20__年11月3日)及《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均已过期。
(4)目标公司现有资产见资产清单(附件五)。
(5)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及薪资水平见员工名单(附件六)。
(6)目标公司现有负债情况见负债清单(附件七)。
(7)目标公司与邢台县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村民小组于20__年10月1日签订之《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目标公司租赁土地300亩,租金1000元/亩/年,租期30年。租金每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每年10月1日和次年6月1日。
(8)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开展洗煤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含目标公司的资产和权益)转让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含目标公司资产及相关权益)具体为:
(1)__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7.5%的股权(即:225万元人民币出资);
(2)__先生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即:375万元人民币出资)。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款与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目标公司100%股权(即【6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圆整),其中:
(1)__先生出让其持有目标公司37.5%股权价格为¥元整(大写:【】圆整);
(2)__先生出让其持有目标公司62.5%股权价格为¥元整(大写:【】圆整)。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采用分期(二期)支付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整)。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在甲方与乙方就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并双方在报纸上公告【3】个月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确认:公告并不免除甲方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债务的承担/清偿义务),且在全部满足如下条件时,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70】%(即人民币【】元整),但应扣除应由甲方承担的债务、税款及罚金/滞纳金等款项。
a.如目标公司存在因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前已存在事实而形成债务、行政处罚、税款补交或其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已书面披露或未披露的),甲方已经全部足额清偿完毕;
b.甲方未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或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
c.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d.甲方签署且已向乙方提供保证函(附件八:不可撤销保证函)。
(2)甲方指定接收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姓名:
银行账号:
第三条目标公司交割及工商变更
1.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与乙方办理完毕目标公司交割。目标公司交割完成后,双方在交割清单上盖章签字确认,交割清单双方盖章签字日为交割完成日。交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水许可证》、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立项备案通知、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以及其他归属于目标公司的证照;
b.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账册;
c.目标公司的所有合同或协议;
d.目标公司的法人治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e.目标公司资产清单(见附件五)所列资产;
f.其他所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上述交割完成并不免除甲方在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所述之证照延期、更新、年检或备案等义务。
2.甲方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完毕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少包括100%股权转让乙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变更和章程修正备案)。
第四条过渡期
1.本协议约定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署日至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下称“股权工商变更日”)。
2.在过渡期内,甲方应按照一个尽职管理者的标准管理经营目标公司,不得故意损毁、转移目标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已提交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资产清单内的资产)。
3.在过渡期内,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签署或解除合同、处分债权、录用新员工、调整薪酬,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作出质押、抵押及托管等处分措施。
4.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实施对目标公司股权存在权益受损和转让障碍的行为。
5.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甲乙双方共管;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当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交予乙方。
6.如甲方违反上述2、3及4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债务的承担
1.股权工商变更日前目标公司存在的债务由甲方承担,股权工商变更日后目标公司形成的
债务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并保证,截止股权工商变更日(含该日),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公司不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目标公司尚未承担的支出;
(2)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应付未付的款项;
(3)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未知的负债、诉讼、仲裁、行政款项补交(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质检、环保、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及处罚、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劳动纠纷及各类诉讼/仲裁)、其他需由公司承担的款项等使其股东权益受损之事项。
3.如目标公司存在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事实而形成的任何债务而给乙方或目标公司带来的损失、损害,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赔偿应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六条税费的承担
1.如目标公司存在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从而导致目标公司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补缴、罚款和为恢复正常纳税状态而发生的费用),不论任何原因,均由甲方全额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3.如因甲方不严格履行上述1、2约定义务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先行由乙方或者目标公司支付的,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甲方赔偿/补偿乙方或目标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赔偿/补偿应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做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针对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行为已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及其他必需的权力机构的批准,不会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情形;
(2)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担保的情形;
(3)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
(4)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不存在土地补偿和村民安置补偿等其他需要付款的情形,所租赁土地的租金已足额缴纳至20__年12月31日或本协议签署之日,以较晚者为准;
(5)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对资产清单所列资产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不存在其他任何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
(6)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解决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如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的甲方或目标公司原因/事实而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协调解决,并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甲方特别承诺: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重新申领和20__年工商年检,营业执照有效期不早于20__年10月15日;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重新申领和年检;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重新申领,且有效期不早于20__年1月30日;
(4)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的建设工期延期备案,建设工期延长至不早于20__年6月30日;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全部债务的重组剥离,取得债权人出具全部债务清偿证明、或者债权人出具的全部债务豁免证明、或者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转让书面证明或债权人作为债务转让协议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达到目标公司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为零的状态;
(6)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解除和经济补偿(取得员工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保证不追究目标公司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并就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补缴取得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取得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7)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与邢台县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村民小组对租赁土地四至图的确认函,并将目标公司起租之日起所有租金支付凭证交付乙方。
3.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的行为已获得了其股东会的批准;
(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
第八条保密
1.本协议书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长期。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严格遵守本条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保密信息(但须要求该等专业顾问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依法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保密信息(上述2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专业顾问的泄密行为,视为披露方的泄密行为),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解除
1.存在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声明和保证,如该声明和保证为不可纠正的,或者虽可纠正但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
(2)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逾期超过60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限期纠正通知送达后,限期届满且超期60天仍未纠正。
2.存在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或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公司交割,且逾期超过30天;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且逾期超过30天;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乙方限期纠正通知送达后,限期届满且超期30天仍未纠正。
第十条目标公司股权回转
1.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签署必要法律文件,甲方自行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应签署必要法律文件并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应签署必要法律文件,甲方负责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未在乙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4.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公司交割,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5.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并足额清偿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日前的债务、税费、罚金等,且在乙方相关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未清偿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声明和保证,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7.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10%;
8.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要求的限期内纠正,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对违约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各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9.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金额的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3】天内无条件返还乙方。
10.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3】天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的赔偿金。
11.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1.一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相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下称“通知”)均须以书面文件发出。
2.发出任何通知均应写明本条第3款所列的作为收件人一方的通讯地址。任何明确写明收件一方通讯地址的通知按下列规定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由专人送递的,送至收件一方的通讯地址时视为送达;
(2)由速递邮寄的,在投寄日后的第三(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由传真传送的,则于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
3.双方的详细通讯资料如下:
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发给甲方中任一方的通知均发至前述所列甲方的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4.甲方或乙方改变其前述通讯地址的,均应按本条之规定及时通知相对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一方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15天内将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决定延期履行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1.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唆使或促使或接受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该等第三方接触。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4.本协议经甲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协议附件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甲方本人同意,就__幼儿园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在%的股份作价人民币__万仟元,依法转让给乙方。(注:甲方参股的不计在内)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万仟元,该转让价款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即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万仟元。
四、甲方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该幼儿园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不得隐瞒,否则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签订后,__幼儿园成为合资幼儿园,甲方占有%的股份,乙方占有%的股份。在10日内到有关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自公证之日起,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公证机关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20年月日在重庆区签订。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杨(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资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x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资,乙方并未实际出资也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仅是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