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23日,可口可乐首位外籍CEO古巴人郭思达在纽约宣布,可口可乐更改其行销99年的饮料配方,以新可乐取代老可乐。此举引发了广泛的抗议浪潮。老对手百事可乐在一旁坐收渔利、乐不可支。至6月底,新可乐的销量仍未见起色,可口可乐被迫向市场屈服,宣布恢复老配方的生产。管理层并未全盘放弃新可乐,但这个新配方的产品(后更名为“可乐Ⅱ”)在5年后终因缺少购买而消亡。可口可乐更改配方被《纽约时报》称为“美国商界一百年来最重大的失误之一”,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众情感作出了错误的判断。
万科董事长王石作为一位资深职业经理人,应对这次四川大地震,也犯下了类似的错误。他在博客里写道,“我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这不仅是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我仍认为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以及“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要慈善成为负担”。这些个人言论同样引发了公众的抗议浪潮,并严重影响到公司品牌形象、股价和产品(房地产)的销售预期。
平心而论,王石的言论本身在立论上是站得住脚的,甚至堪称理性,与巨大天灾面前全社会普遍情绪化的反应相比显得难能可贵地清醒。但问题出在,王石混淆了他三项不同身份之间的界限。
他有哪三项身份呢?
首先当然是上述职业经理人的身份,王石被誉为“中国最优秀的房地产职业经理人” ,他也一向以此为傲;其次是万科品牌代言人,王石最广为人知的个人爱好是登山,他把这项个人爱好与万科的企业精神成功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万科事实上的形象代言人,以奥运火炬在鹏城传递的相关报道为例,不少报道都提到“万科董事长曾登顶珠峰的王石传递火炬”_,可见万科、王石、登山这三者在人们的印象中已经形成一种固定的联结,并直接关系到万科的品牌形象;第三是意见领袖,这一重角色是基于前二者所带来的话语权优势而次生的,通过公开场合言论及个人博客等方式发挥社会影响力并营造其个人形象(进而强化企业形象),亦经常间接为其职业经理人身份及企业利益服务(如:“楼市拐点论”、“楼市无垄断论”等)。
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品牌价值是动态的,处于不断被评价、不断被重新估值的过程之中。成熟的企业应该避免主动惹起争议、波及企业形象,致使品牌价值受损。上述可口可乐改变配方引起的品牌危机就是一次典型的“无事生非”。而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勤勉、任事谨慎,凡事以企业利益为先,切忌因个人行为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因此,如果王石仅仅具有意见领袖的身份,他发表以上言论并无不当;但正因为他的三项身份密不可分(尤其第三重身份源自前两项),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机,他说这些话之前,更应该对公众情感的走向及可能激发的反应进行必要的评估和正确的体认,以免因个人“理性的狂热”激起众怒、殃及企业。可惜的是,王石理应具有的职业操守却未能战胜个人言说、表态的冲动,甚至还试图挟一己企业员工之众、共同挑战社会公意(虽然这种公意不一定是明智的),俨然在以卵击石。(其实,万科捐200万为限、员工捐10元为限,本可以静悄悄地去做,完全不必酿出这样一场轩然大波。)另外还一种可能,王石表面上是以意见领袖身份提供独立见解,其实却是在制造逆向营销,因为宣布巨额捐款的企业太多,非此不足以标新立异。那么从后果来看,他显然是误判并失败了。不论如何,在此次风波中,出风头与愚蠢,王石的表现二者兼具。
相比较而言,神舟电脑董事长吴海军“内部字条”“流出”事件(字条批示“希望没有向灾区捐款的员工离职”,甚至“还骂捐了款仍有怨言的员工是混蛋”),虽然同样引起争议,但吴海军对公众情感的判读明显比王石精准。虽然王石的言论看起来更加理性、立意更长远,吴海军的批示则已经触及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底线,但王石的“卖直”在舆论及公众反应上却输给了吴海军的“血性”。
依照勒庞《乌合之众》一书对群体心理的分析,“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行动”,“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引领还是对抗群体感情的狂暴,就成了个人英雄表演成败的关键。意见领袖也许可以采取与公众为敌的招人厌憎的先知姿态,职业经理人却不可以,因为他首先必须对企业负责;品牌形象代言人更不可因个人的言辞鲁莽而拖累企业。这一次,王石以一项身份进行的表达却触犯了另两项(更重要的)身份的禁条,可谓是彻底栽了个跟斗。
可口可乐更换百年配方之前经过了数年的客户调查和大规模的口味测试,因此事后分析认为“口味测试出卖了可口可乐”,换言之,可口可乐犯下的是可以原谅的错误,而郭思达也以迅速的改弦易辙来化解这场信任危机。与之相比,王石此次错误则属纯粹的个人行为,我们可称之为“不自量力的傲慢”。既然大错已铸成,王石更应该向郭思达学习,本着对企业和股东负责的职业精神,向“群体感情的狂暴”低头,谦卑而诚恳地进行危机公关,以求化解此次无端惹出的风波。若非如此,适合王石干的,恐怕不是万科董事长的职位,而是南方报系的时评撰稿人。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作者是一位法国人,他的血液里带有法国人特有的激进与狂热。我并不是十分认同勒庞的观点,勒庞在书中阐述个人一旦形成群体,群体就会拥有个人永远都不会拥有的一些心理与思想,一个温和的人在融入了群体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例如革命爆发,他就可能会成为一个徒。他还认为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种.种特质是人类处于原始状态才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在他的笔下。群体毫无理智可言,他们极容易受到暗示和煽动。群体对既有真理的维护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无论是谁只要动摇了真理的权威性,群众就会十分残忍的对待他。希帕蒂娅是生活在东罗马帝国时期的女数学家。她既聪慧又美丽。
由于宗教迫害,希帕蒂娅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们脱光了衣服,对这位伟大的女数学家施以暴行——他们用蚌壳割下了她的肉,又将她的尸体焚毁。这在我们看来是十分残忍的举动,可是群众们却可以做出来。我相信在他们只是个体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来的,也许连想都想不到。
先且不说勒庞的观点是否有些不妥,但他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例如十字军的远征(勒庞在书中举了大量与十字远征军相关的例子)以及拿破仑。除了这些耳熟能详的例子之外还有关于马萨罗尼的故事,布瑞维利尔夫人等等。这使你即便不认同他的观点,却还是不得不说他的观点是那么的令人信服,但是既然是研究大众心理的书,举例子的话是不是不光要举西方国家的例子,更应该有亚洲,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例子呢。
勒庞的用词也大多带有完全肯定的色彩。“必须”“一定”之类的词语在他的书中经常出现,相反“可能”“也许”之类的词却很少出现,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这样大胆的用词也是我对这本书十分痴迷的原因之一。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首次出版的一部研究群众心理的著作。
开篇就是一个定义: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群体。群体是个活的生物,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即群体心理。
接下来,陈述群体的特征: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与轻信。
本书语言简单通俗直接,一路读下来的感受,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看着书上总结的群体特性,联想着现代中国发生的红卫兵破“四旧”、以及文化革命中的种.种恶行,还有近期新闻中的各种群体事件:例如砸“日系”车辆、各种传销组织等。对于勒庞的总结,我内心是频频点头。几乎认同群体就是野蛮的原始人。
不过合上书,再仔细推敲,如果许多人凑在一起就是群体,那么学校,是一个群体。公司是一个群体。一个读书会,也是一个群体。一支保护国家,抵抗外族侵略的军队也是一个群体。难不成,我们都生存在野蛮的原始社会中。
我想,一些群体表现出来的野蛮个性,并不是因为群体的特性使然,而是组成群体的个体或者群体“领袖”的个性与野心决定的。
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特性,把群体统称为乌合之众,显得简单粗暴。书中列举的各种例子,只选取符合书中描写群体特性的历史事件,更多不符合特性的历史事件就未被提及。
尽管书中的观点显得偏颇,但依然是值得认真读的一本书,其中很多观点更是为我们敲响警钟。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作者是一位法国人,他的血液里带有法国人特有的激进与狂热。我并不是十分认同勒庞的观点,勒庞在书中阐述个人一旦形成群体,群体就会拥有个人永远都不会拥有的一些心理与思想,一个温和的人在融入了群体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例如革命爆发,他就可能会成为一个暴。他还认为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种.种特质是人类处于原始状态才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在他的笔下。群体毫无理智可言,他们极容易受到暗示和煽动。群体对既有真理的维护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无论是谁只要动摇了真理的权威性,群众就会十分残忍的对待他。希帕蒂娅是生活在东罗马帝国时期的女数学家。她既聪慧又美丽。
由于宗教迫害,希帕蒂娅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们脱光了衣服,对这位伟大的女数学家施以暴行——他们用蚌壳割下了她的肉,又将她的尸体焚毁。这在我们看来是十分残忍的举动,可是群众们却可以做出来。我相信在他们只是个体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来的,也许连想都想不到。
先且不说勒庞的观点是否有些不妥,但他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例如十字军的远征(勒庞在书中举了大量与十字远征军相关的例子)以及拿破仑。除了这些耳熟能详的例子之外还有关于马萨罗尼的故事,布瑞维利尔夫人等等。这使你即便不认同他的观点,却还是不得不说他的观点是那么的令人信服,但是既然是研究大众心理的书,举例子的话是不是不光要举西方国家的例子,更应该有亚洲,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例子呢。
勒庞的用词也大多带有完全肯定的色彩。“必须”“一定”之类的词语在他的书中经常出现,相反“可能”“也许”之类的词却很少出现,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这样大胆的用词也是我对这本书十分痴迷的原因之一。
我十分喜欢心理学,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而选择了学习新闻。我认为新闻学可以帮助我认清大众的心理,他们是怎样思考的,他们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心理,又为什么会像勒庞说的那样出现“群众是盲目的”类似这样的观点,又是否因为群众是盲目的,是狂热的,又是容易受到暗示的,所以才会出现法西斯时期那样疯狂的状态。我对人们的思想着迷,但是我更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着迷。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
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终于花了2周的时间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看完了,这本书是以我认为相当缓慢的速度看完的,看完之后居然是一头雾水,无奈又拾起再看了一遍,心境不同,收获不同。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本书中偏见很多,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他指出这本书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从他们成为群体一员之日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