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这样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与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与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心得与感想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与感想
作为一名学生,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法治实践活动。这次活动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知识,也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社会。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参观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机构,了解了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我们还参加了模拟法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体验了法律实践的过程。这些经历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社会。
在这次活动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的重要保障。同时,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法律不仅存在于书本中,更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在这次活动中,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我意识到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知识还比较匮乏,需要不断地学习和积累。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在社会实践方面的经验还比较欠缺,需要不断地锻炼和提升。
总之,这次法治实践活动让我受益匪浅。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同时也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更加成熟、更加自信地面对生活和挑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在对100名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问卷调查时,对“你认为学习法律是否重要”一题,100%的大学生选择“重要”和“非常重要”,没有一个大学生选择“不重要’,问其理由时,有70%的大学生选择“法律素质是21世纪人才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
第一,市场经济主体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强迫他方与之交易,不得把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给他方。第二,市场交易行为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如今的市场交易己极少有物物交换形式,绝大多数市场交易的时空跨度已大大增加。合同已成为市场交易中最重要的形式。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的订立步骤,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等问题,都需要法律予以明确规范。还有,市场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例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具体化,使其在实践中更具操作性。第三,市场秩序需要法律予以调整和规范。要实现更加合理的资源优化配置,保护正当竞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秩序,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来抵制假冒伪劣,投机倒把,行业垄断,权钱交易,地方保护,行贿受贿等现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市场经济运行的每个环节都与法律息息相关,而高等院校培养的大学生将来必定要进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从事市场交易活动。所以,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学生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生力军,法制教育的作用比以往更加重要。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民主的法治思想不可能自发地在人的头脑中产生,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改变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树立现代的民主法治观念,所以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思想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当今社会,信息泛滥,大学生中间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高校中,我们吃惊地发现许多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常识缺乏,他们对网络虚拟世界的了解超过了对自己周围生活的了解。大学生对偷盗、伤害他人、乱发不良信息等反映是冷漠和无知,他们甚至不觉得这是违法行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成功与否将成为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四)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法律意识水准。另外,法制建设又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全会公报的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突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依据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因权利而有法治,为保障权利而实行法治。人民的权利权益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着力点。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是各个部门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源泉。保障民权,首先应当从宪法中寻找依据。部门法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展开。贯彻落实宪法,就要求全面落实部门法所规定的各项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完善权利保障的体系和机制。同时,法律中如果存在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或者不当限制的情况,必须依据宪法予以纠正。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严格依据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够让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依宪治国执政,这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关键。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前提是坚持“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最近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清理,检验的就是我们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的问题,凡与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废止,以保证党规与宪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党规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是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要求。只有让党规既符合党章又符合宪法法律,才能保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我国是一个坚持_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_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_作为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既要按照党章、党规办事,更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这就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四中全会的亮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权利,但以前都是没有激活的。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对宪法监督机构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而具有现实意义的要求,侧重点就在于规范建构对具体法律、法规具有监控和审查意义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使宪法具体条文及其整体精神能够贯穿进宪法以下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宪法有效实施和法律、法规合宪,保障行政、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只有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机构真正担负起捍卫宪法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才能为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规定,建构出具有明确法律地位、运行程序、管辖规则和行为效力的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的具体机构及其制度安排,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此项职权的具体化、机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