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内容是“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事例一:
2014年1月11日凌晨1时27分,云南省香格里独克宗古城发生大火,火灾烧毁房屋100多栋,初步测算造成经济损失达1亿多元人民币。起火原因已为客栈管理者用火不慎引起火灾。2014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浙江温岭市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专家告诉我们引起火灾有三个条件:一是可燃烧的物质,如棉质、木质、纸质、油质等材料;二是帮助燃烧的物质如氧气、空气等;三是火源,如打火机、火柴、电气等。
所以老师提醒同学们注意:
1. 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在家不玩火,家长不在家,不要使用煤气灶。家里尽量不要使用蚊香,即使使用,注意周围不能有易燃物质;有私家车的家庭,提醒爸爸不要把打火机、提醒妈妈不要把发胶之类的物品遗忘在车内,夏季气温高,此类东西都会自燃自爆,从而引起火灾。
2. 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不要玩电源插座;在家使用电视、风扇、空调等家用电器,用完后务必要关闭电源;在学校,离开教室时,关闭灯、扇、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电源。
3. 回家时,从室外进室内时,如果闻到煤气的味道,千万不要开灯。因为石油气的着火点很低,在按电源开关的瞬间产生的火星会引起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这时,最好的做法是捂住口鼻,立刻关掉煤气开关,然后打开窗户通风。
4. 在此,我还要提醒老师们注意:充电设备尽量不要在学校使用,确有特殊情况的,决不允许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在教室内充电,无人状态下充电,过量充电。
事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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