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环境,提高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应急能力的训练,及时解决、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范围
预案范围包括火灾、交通、建筑、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秘书、副乡长军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派出所、企业办、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网通支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
四、事故紧急处置
(1)指挥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拟定的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报请指挥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事故处理组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物资、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5)通讯联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中各个小组之间以及对外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交通、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二、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内有2位值日教师值班,值班老师当天早上必须在七点半到校,放学时,值日教师应及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挤压事故,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如一名值班老师护送学生前往就近的医务室或拨打120进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师通知其家长。放学后待全部学生全部离校方可下班。
2、课间在活动场地发生意外事故,应由发现老师立即控制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校长室或总务处、教导处、班主任,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请求救护。
3、在5、6年级各班选出2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各班教室门口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遇情况不明、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和班主任。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上报中心校和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总务处,并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突发疾病,必须在半小时之内及时报告校长,并及时报警请求救治,同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7、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值班老师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校长室、教导处等协同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校长指派专人处理,并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总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通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进行扑救(禁止组织学生扑救),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本班学生进行疏散。
9、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五、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晨会活动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教育周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6、学校要张贴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7、每遇长的节假日,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发放告家长书,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
一、编制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集团公司组织协调下,各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责权一致。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该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五、组织保障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处置集团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集团公司范围内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指挥和协调;研究确定公司应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性意见;决定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和预警发布;调查和处理重大和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安全部)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收集分析各下属企业报送的安全生产相关信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3、参与开展、督促检查安全生产预案演习工作;重点企业应该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发生突发事件时,作为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启动与实施
1、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企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该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该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先期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救援行动,控制事态扩大。
2、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需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初步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质量安全部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委会员决定是否启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单位。
3、应急预案启动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迅速参加相关抢险救援、调查、协调、稳控工作,协助事发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4、应急结束。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需报上一级应急机构的,报上一级应急机构批准后实施。
5、调查评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要会同事件责任单位,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总结报告,并归档保存。
七、附则
1、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需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应预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各类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在我镇辖区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工作,镇政府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殷洪岩担任。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和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和特别管制措施,帮助调用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必要时请示上级统一组织协调武警队伍参加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督导各社区、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应急救援演练。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2)应急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各应急队伍、职能部门、社区配合,组织协调进行抢险救援。
(3)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八中队、交通所、各社区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新闻报道组:由党政办牵头,统一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告知工作。
(5)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落实资金和物资保障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安监所牵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8)善后处理组:由民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安全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的情况报告镇政府指挥部。
五、应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根据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牵头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队伍,携带相关救援工具,赶到现场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不及时、玩忽职守,瞒报、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1.目的
为了完善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救援,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范围
本预案使用与公司范围内所有发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体)
2.2人体意外接触(正己烷、甲苯)伤害。
2.3正己烷职业中毒
3.组织领导及职责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3.2应急救援队由义务消防队员,现场救护员,以及组长以上组成,分两个应急救援小组。
3.3责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严重事故时应指挥应急救援队按有关方案实施救援。
3.3.2应急救援队接以发生事故广播时应到大门保安处集合,接受任务,开往现场进行救援。
3.3.4遵循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各类事故应急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4.1.3切断火源(若易燃泄漏,则必须切断污染区的点火源)
4.1.4急救伤员(参照化学危险品受伤人员急救程序执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处理泄漏(泄漏场所通风――堵漏或更换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体意外接触伤害
4.2.1根据受伤人员的的状况决定用厂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2.2迅速将伤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顺畅。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2.4皮肤接触时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时应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冲洗或者用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5眼睛手污染,应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彻底清洗不少于15分钟,冲洗时应提起眼帘,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4.2.6迅速送医院治疗。
4.3正己烷职业中毒预防
4.3.1正己烷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排毒。
4.3.2使用场所必须设立警示牌,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4.3.3对新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肝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皮肤病的,严禁从事本项作业。
4.3.4接触者发生异常时,及时治疗。
4.3.5定期检测空气中正己烷含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3.6改进工艺,减少接触机会,尽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剂清洁剂。
4.3.7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4.4甲苯职业中毒的预防
4.4.1减少和消除甲苯的发生源。
4.4.2采用通风排气装置,降低作业环境甲苯蒸气的含量。
4.4.3加强个体防护。
5.注意事项
5.1每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讨应急预案合理性,不断完善。
5.2经常储备应急救援的有关物资,消耗后应及时补充。
5.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按程序进行。
5.4安全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管理。
5.5各从事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成立持有内部化学危险品的上岗证的人员组成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小组,报安全组备案。
一、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与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安全生产事故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德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2、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协调机构为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司救援组、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队和社会力量。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参与处置;搜集掌握现场情况,确定总体作战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根据灾难变化,做出局部停水、停电、停气、设定警戒范围、封闭道路以及人员疏散撤离等重大决定;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根据需要封闭现场,组织专人负责事故原因调查、核定事故灾难损失。
三、应急救援办公室管理职责
1、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公司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编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车间和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管理工作。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指导各车间和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协调与相关部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6、承担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救援组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八个应急救援组,分别由公司各部室人员组成,应急管理职责为:
1、通讯联络组:由行政事业部成员组成,行政事业部部长任组长,负责与报警台联络及时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并通知各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处理组:由人力资源部、信息工程部成员组成,人力资源部部长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抢险救援组:生产准备部及下属生产准备车间、物流部、市场管理部成员组成,生产准备部部长任组长,负责协调事发单位的现场救援,协助消防人员划定警戒区,消除危险源,抢救伤员,疏散财产;有权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卫组:由保安部和质量保证部成员组成,保安部部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导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
5、医疗救援组:由后勤服务公司成员组成,后勤服务公司经理任组长,负责设立现场救护点,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6、后勤保障组:生产制造部及下属各车间、采购部、铸造生产制造部及下属各部门负责协调抢险人员的物资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调处理伤员救护工作。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施工现场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现场事故评估;
③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控制紧急情况;
⑤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现场施工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负责人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技术经营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财务科、机械管理科、物业管理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质安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9、事故现场副指挥由该项工程负责人担任;
10、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后勤供应组、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项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一、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演练是为了检验、评价和保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练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
2、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人力和设备等);
3、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4、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识;
5、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
三、演练时间和地点
20__年x月x日x时的在施工现场进行。
四、演练的类型
全面演练:针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公司应急组织的应急能力。
五、演练的范围
1、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2、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3、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六、演练的参与人员
1、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项目义务消防员。
人员组成名单:
任务:救助伤员
2、控制人员: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程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3、模拟人员:在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的人员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扮演受伤人员)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门的人员)。
4、评价人员:负责观察演练进程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5、观摩人员:来自于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有关人员以及观看演练过程的观众。
上述人员在演练过程中应佩带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七、演练过程
1、准备阶段
A、项目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B、各演练的参与人员明确、熟悉各自在演练过程中的任务、职责。
c、项目部负责提供演练参与人员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2、实施阶段
A、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B、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C、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八、演练结果的总结评价
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演练记录进行总结,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__
副组长:__
成 员:__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对事发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街道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预防为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三条药品安全事故,是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的药品质量事故、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药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一)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二)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的药品质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
为及时、妥善处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等情况,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持正常的医药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使用与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
1.成立处置小组
2.在医院领导指挥下,成立处置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医教部部长、药剂科主任、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同时,其他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开展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处理对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根据处置小组的指令,及时召集相关临床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减轻药品对人员、人体的伤害,药剂科迅速开展控制,追回等祥光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将对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药剂科迅猛收集、整理药品信息、确定事件影响的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调查事件发生过程和评估人身损害的相关性。处置小组应当在24小时内弄清事件发生的过程,包括发生事件的科室、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明确事件的性质,确定人身损害的原因和药品的相关性。
4.损害处理事件
(1)假劣药品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召回院内所有该种药品,封存,报上级部门备查;查看该种药品配送流程,检查该种药品的质检报告,配送公司的资质,如果质检报告和资质均符合要求,损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负责。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药剂科核查负责人,损害事件由负责人负责。
(2.)调剂错误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追回患者手中的药品,换给正确的药品。调查分析调剂错误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5.损害事件后的整改,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处置小组要及时向院长提交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药剂科药根据损害事件的发生经过进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加强环节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三级:一般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在市内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故。
二级:较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故出现频繁等,已造成一人重伤、五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一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伤、十人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总指挥,医院办公室主任、医教部主任为副总指挥,感染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等部门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医院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负责处置药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药剂科: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抽验;深入现场,及时调查、收集药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二)医院办公室:负责调查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负责协调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行政调查工作。
(三医教部: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和救护临床科室;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转移。
(四)临床科室:负责调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所出现的一切情况。负责救护受伤人员。
第三章信息处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由医院行政监督、临术医疗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八条在获悉有关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九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过程,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危险、拟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分析等;
阶段报告,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建议。
第十条通过监督检验、举报投诉、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药品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或已经造成人体伤害的假劣药案件;
(二)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三)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登载的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
(四)其他途径获得的可能或已经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或线索。第十一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对本预案第十条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估。
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信息或报告后,应对下列事项立即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变化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一)药品安全事故的类型、性质、等级;
(二)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度、涉及范围及发展趋势;
(三)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第十三条指挥部各成员及所有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混乱。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针对三个级别的药品安全事故,设三套应急预案。分别为第一套预案、第二套预案、第三套预案。
(一)第一套预案,处于一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减低损失率,减少死亡率,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带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应急工作汇报为每2小时一报告。应急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当日上报医院主要领导。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4、所有工作人员服从统一调度,休假人员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开通所有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加强应急值班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应安排双人双电话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科主任带班。
6、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问题。
7、车辆统一调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统一调度。
8、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向媒体及时发布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应对措施。
(二)第二套预案,处于二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控制药品安全事故扩散。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必要时,应联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赶赴现场。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专报制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由一名科主任带班。每天一次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
4、保障联系畅通。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随时相联系,随叫随到。未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5、加强协作与监管。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
6、及时同有关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人心。
7、其他应对措施。
(三)第三套预案,处于三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查险情。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置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3、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指挥部办公室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5、加强药品安全的监控。加强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药品监管信息,密切关注、分析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6、引导舆论。联系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启动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县政府。经批准,医院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在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工作人员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予以责任追究。对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本预案由药剂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