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及职责,建立高效、有秩的事故处理和应急体系,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成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营运的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公司内各种车辆(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发生的各类交通安全事故。
2)、公司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他突发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市民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出发点,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各单位支持、参与应对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工作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各部分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将平时的管理与应急处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努力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组成及职责
在公司经理室的领导下,下设安检科,设立专职安全副经理,安检科长及副科长。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公司安全事故的处理。
2)、决定对一些重大事故上报公司,共同协调处理。
2.2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公司设立的安检科,下设科长、安全副科长及安全员,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的日常工作。
1)、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
2)、编制、管理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各种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事故的信息统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各项安全信息数据库及档案。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集相关部门参加事故抢救。
5)、组织指导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学习、宣传和交流,以及对应急救援能力的评估。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控与信息汇总
安全部门对交通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研究,制定安全事故监控方案和程序,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险情及隐患,应采取行动,如险情及隐患重大,还应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处理消除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交通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应急决策
公司安检科在接到安全事故报案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及等级,应立即做出如下处置:
1)、轻微事故,现场未撤消的所属事故路线的安全员应赶赴现场协调处理,无论现场是否撤消,都应立即将事故报公司安检科记录在案,并在12小时之内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
2)、一般事故,在接到事故报案后,所属事故路线的安全干事必须立刻赶赴现场(或医院)协调处理。同时报公司安检科记录在案,并在12小时之内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安全员应对事故损失是否会扩大,做出评估,必要时应上报公司分管经理及科长和副科长,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3)、重大事故,发生此等级事故,公司经理或分管经理及安检科长、安全人员及事故线路的管理者,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现场的抢救救援;组织公司人力对伤者和伤者家属、以及死者家属进行安置及疏散;及时向交通局安检科报告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同时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应对事故现场状况,及自身的应急能力,进行评估,由公司经理研究决定,是否上报交通局主管部分,来共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特大事故,在得知此等级事故后,必须在1个小时之内上报公司各级相关领导各主管部门,公司领导班子及所有安全人员及相关中层必须在第一时间全部赶赴事故现场,听从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做好各个方面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努力将财产和人员损失降到最底。
4.3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人员,确认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危害已经消除,在得到交通局及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4信息上报
每月都要对公司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详细信息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的日常工作机构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清理和处理事故车辆,协商和调解各种赔偿事宜,对一些重、特大事故应在公司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尽快消除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保证公司稳定,及正常营运秩序。
5.2保险赔付
事故发生后,所在线路的分管安全员,应及时将事故上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及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赔付工作。
5.3事故调查及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安全部门应认真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今后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6保障措施
6.1应急支援与保障
当事故发生后,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所属个部门都应听从统一调遣和指挥,积极协助事故的处理,在交通、物资、资金、人员、等各个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和支援。
6.2宣传与学习培训
公司不仅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培训,及教育宣传,同时所属各部门都应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做到“安全无小事,人人都关心”,提高整个分公司的安全氛围,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7附则
7.1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法
公交公司安检科电话:27159021360377688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各单位分工协作,分级负责。
(2)职责分明、规范有序、功能全面。根据各级相关部门现有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程序规范有序。同时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反应体系。
(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中,优化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4)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做好日常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培训与演习,采用先进应急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应急工作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三级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各级组织机构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运管处成立本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并督促有关企业成立相应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
市大桥处、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分别成立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相应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并在县(区)政府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局组织指挥机构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局长担任指挥长,各位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等运输企业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
2.1.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1.2.1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审定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和应急经费预算;负责发布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命令,决定启动和终止道路运输应急预案;负责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联合行动方案;负责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应急处置情况;负责承办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成员单位职责
(1)市运管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有关信息;负责组建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客运车队和应急货运车队;负责实施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负责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大桥处、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负责组织人力物力,保障应急运输通道的畅通;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3)其他部门: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协作。
2.1.3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2.1.3.1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运输应急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应急办),由分管局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运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桥处、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指示。
(2)负责做好局应急指挥部会议会务工作。
(3)负责处理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提出启动市级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
(4)负责检查指导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道路运输应急期间24小时值班工作。
(6)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市级以上响应后,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指示,具体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应急工作组下设公路抢通、运输保障、总结评估三个小组,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公路抢通小组及职责
公路抢通小组由市公路局领导任组长,局工程等相关科室、市公路局、市县乡处、局质监站、局项目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
②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运输保障小组及职责
运输保障小组由市运管处领导任组长,局运管等相关科室、市大桥处、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具体实施人员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结评估小组及职责
总结评估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等相关科室、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专家咨询组等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编写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②对道路运输保障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③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3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参与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县(区)道路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与预警信息分类
3.1.1.1交通运输行业外部预测、预警信息
(1)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信息。
(2)强地震(烈度5.0以上)监测信息。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
(4)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
(5)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6)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
3.1.1.2交通运输行业内部预测、预警信息
(1)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
(3)道路运输安全信息。
(4)道路运输市场信息。
3.1.1.3预测、预警信息监测
(1)交通运输行业外部信息由气象、地质、卫生、环保、公安交警等对应行业管理部门提供。
(2)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门提供。
(3)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安全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客货运企业负责监测。
3.1.1.4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安全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的接收工作,与上级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外部、内部预测、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的需求级别。
3.1.1.5预警分级
参照《国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应急运输保障的需求程度与保障能力将预警分为四级:省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市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县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企业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见表3-1。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3.1.1.6预警启动
局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时,按以下程序启动市级预警。
(1)局应急办提出市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市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省交通运输厅及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市级预警启动命令发出1小时内,局应急办通知相关下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
(4)局应急办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5)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
3.1.1.7预警终止
在市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时,局应急指挥部按以下程序终止市级预警。
(1)局应急办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市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或撤销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出市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在同意终止后,以文件形式发出通知,并在24小时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及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3)如预警降级为县(区)级,由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预警。
(4)如预警直接撤销,局应急指挥部负责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传达预警终止信息。
3.2应急处置
3.2.1响应级别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根据各类突发事件对道路运输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为省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和企业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四级。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发布,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发布,企业负责企业本身各类应急响应预案的启动和发布。
(1)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对符合本预案道路运输应急市级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应急运输事件,由市运管机构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道路运输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2)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对符合县级道路应急运输保障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由县运管所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道路运输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运管机构与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3)企业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道路运输企业根据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响应。
3.2.2响应程序
市级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按以下程序和内容启动市级响应。
(1)局应急办对收集到的交通突发事件信息,通过评估确定为市级突发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责成处理的交通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市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应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并于24小时内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3)市级应急响应宣布后,局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类别决定召集应急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
(4)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机构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并根据职责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3.2.3信息报送
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规定的信息报告时限,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信息报告机制。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信息报告,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市公路局负责填报。《信息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的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的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相关救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其他运输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增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执行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等。
3.2.4响应终止
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终止时,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
(1)局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向局应急指挥部提出市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的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终止市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则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预案规定采取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挥的,则必须报其批准。
3.3善后与评估
3.3.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对因参与突发事件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3.3.2调查与评估
应急运输状态解除后,总结评估小组具体负责市级道路应急运输保障行动的调查与评估工作。调查评估结果须编制评估报告并按时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总结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的基本概况。包括事件种类、预案级别、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应急运输的需求特征等。
(2)应急运输的执行情况。包括应急运输预案启动级别、时间、地点、运输线路、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投入的运输人员和装备情况、货运周转量、人员伤亡和装备与货物的损坏情况、运输任务完成情况等。
(3)应急运输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运输的经验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训;
(4)应急运输工作建议。包括对相关预案进行修改与完善的建议、对完善应急运输保障的基础设施、装备及运输组织等工作的建议,对与应急运输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的合理化建议。
3.3.3征用补偿
道路运输应急征用的补偿原则为:“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信息发布
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的新闻发布工作,按照市新闻办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相关规定执行。
4应急运输保障
(1)专家队伍
为确保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决策的科学性,需建立道路运输保障专家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包括运输管理专家、车辆专家、道路桥梁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统计分析专家等各相关领域专家。
(2)管理队伍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人员队伍由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任命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过程中的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
(3)运输队伍
各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人员构成按其作业性质包括:运输人员、维修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应急车辆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应急车辆的储备工作,建立市、县二级应急运力储备,包括客运应急运力储备和货运应急运力储备,储备车辆的类型与结构除了常用的普通货车和厢式车外,还应配备适量的冷藏车、油罐车、大件货物车和危险品专用车等特种货运车辆,以满足不同种类的应急物资运输需求。
(5)车辆集结地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建立客货运输站场信息库,选择交通便利,停车及办公条件较好的站场作为车辆集中停放点,客车车辆,普通货运车辆等集中停放待命,并派驻工作人员进行车辆调度管理;特殊车辆在所属单位集结待命。
(6)应急资金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所需的各项经费,应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中。
5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演练。
(2)宣传与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应急宣传与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应急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应急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
(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能力评估,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综合组织体系、重点保障单位分布、应急运力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提出评估方法和程序。
5.4责任与奖惩
(1)道路应急运输保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局指导道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专项预案,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结合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并报上级备案。
(2)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应制定本辖区、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校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学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2、明确各成员职责
1、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学生上车。
2、要求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3、具体安排、布置、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学生之间的矛盾。
4、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司机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司机应立即报告园长或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成员,启动本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附:接送幼儿安全责任状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乘车绝对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状。
1、值班教师按时到岗看护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园的幼儿,协助跟车教师保护幼儿上下车。
2、各班统计好当天入园人数及变动情况。
3、跟车接送幼儿教师,必须提前到岗,按时、定点(记清上车人数)接送幼儿。晚离时,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队,核实人数及路线准确无误,待车停稳后,把幼儿送上车,与跟车教师交接好。
4、接送时,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由教师关好门窗,再示意司机起步。
5、途中不准开车门车窗,不准幼儿将手臂、头伸出窗外。教师在车门处就坐。
6、离园时,各班在教室前站队、清点人数,送到大门口家长的手中。
7、禁止幼儿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门,外出必须有教师看护;教育幼儿不与陌生人打交道,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8、接送教师必须增强责任心,规范行事,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一律由当事者承担。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 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 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 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 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上访、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为完善我司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我司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风险能力,确保运输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司危货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其它相关领导成员: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其正、副经理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公司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的建设。
2、负责与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将本市和全国近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通报到全司,并督导分析事故原因,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导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日常工作执行情况。
4、负责承办全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收集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否则,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2)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初步原因准确详实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2、施救原则
(1)凡发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到处置有条不紊,措施果断有力。
(2)实施抢救中,应先重伤,后轻伤,与有关部门、医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由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长报告启动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迅速建立警戒线,疏散围观人群,设法了解化学物品性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请求专业抢险,严禁冒险蛮干。
4、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查明发生危化品运输严重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责任人,各管理环节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决定。
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单位进行整改。
一、事故预防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4、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的校服,安排适当数量的老师参与管理。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头盔。
8、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和人数,同时打110、120电话求援。
2、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汇报。
3、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校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4、学校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发布信息。
为确保学校学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制订学生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
1、学校成立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布置、指导。
二、制定学生交通安全守则
1、校内:
(1)学生在校内不准骑自行车。
(2)学生自行车要按学校规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两锁”,按要求摆放整齐。
(3)学生自行车不得放到老师的车棚、各楼梯口及其它非停车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点。
(4)学生自行车要锁、牌齐全,严禁骑“黑车”。
2、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走人行横道或斑马线。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5、不准在公路上踢球、跳绳、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7、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8、不准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护栏。
9、学生一律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自行车上学时的车铃、车掣反应器必须齐全有效。
(2)不准双手离开车把,不准站在后架上,不准一人蹬车一人扶把。
(3)不准赛车或玩车技,不准追汽车斗气。
(4)不准牵引、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拖带。
(5)骑车时不准勾肩搭背,不准互相追逐,不准并排行车。
(6)不准在车把上悬挂影响转向的物品。
(7)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不准在马路上学骑车。
(8)通过陡坡时不要高速滑行,连串或曲线竞驶。
(9)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10)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10、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走路,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1、中午未到校门开启时间不准在校门口聚集,更不准追逐打闹。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1、交通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交通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交通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交通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交通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交通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相关措施
1、交通事故: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
2、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上了县教育局备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