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早、中值班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
四、员工的考勤情况,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五、作息时间
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7:30(其中:中餐时间1个半小时)。因季节或其他原因需调整时间等,公司将及时通知
六、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睡岗等,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点名时未到;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上交现金10元,否则扣罚工资20元,迟到4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工资;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应于点名前电联主管领导,特殊情况超过2次按迟到论处!
2、早退:指未请示部门主管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上交现金10元,否则扣罚工资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扣罚未结工资的50%;一月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累计7天以上,扣罚未结工资的95%。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现金20元,否则扣罚工资50元;
七、请假制度
1、每月公休3天,所有员工公休外的请假由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每超休1天扣2天工资(月工资平均数)
2、连续休假2天以上者报总经理批准!未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3、公休、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未填写请假条休班者按旷工论处。
4、电话、短信请假者事毕2天内补写请假条,超期按旷工论处
5、同一部门不得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休假
1、客人进门后,一律先带定位,送上茶上后,再作其他询问。
2、在工作中,遵循“客人永远是对的”原则,不得与客人发生任何争执。在工作现场,需无条件听从主管调配工作。
3、所有工作人员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接听手机,在完成手中工作后,方可回电。(如果紧接着有客人等侯,则接听或回电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且手机一律调振动档。
4、遇到进出店客人或进门访客、均应表现正常亲切的询问,不要使对方感受到鄙视或不受重视。
5、使用服务顾客标准流程语言。
6、对待客人,不可因客人的身份、服装等而有不同态度,应以和蔼、机敏的态度来对待。
7、当客人进店时,应立即打招呼问侯。
8、即使客人进店时默不作声,也应积极上前问侯。
9、在拿商品给商人时,必须留心处理步骤,如果步骤有误,应立即说“非常抱歉”等。
10、如果因工作关系使某些客人被怠慢,应及时向其打招呼:“很抱歉,请您稍侯”,事后还要再次表示歉意。
11、对于有特别交易往来的客人应注意不可怠慢,但是也不可以特别礼遇动作,让其他客人感觉到差别待遇。
12、对于客人的姓名、住址、长相应尽快熟记,至少长相应尽早记住。如果客人已多次来店而店员仍不认识,将会令客人感到失望。只来店二三次却能以20__年交情的态度对待对方,是经营成功的秘诀。
13、要尽可能记住客人的特征、个性、尤其是耐性不佳、不易应付的客人更要特别用心对待,设法与之谈成服务。
14、如果客人询问起制造厂商或其他代理店的位置,或邮局、银行所在等等其他无直接服务关系的问题,店员不可表示不悦,应亲切告知,但如果自己也不甚清楚,也不可敷衍了事,应请教其他员工。遇到自己能力范围外,无法帮忙的事也应慎重地拒绝。
15、无特别事由,不可以让顾客进入柜台内部。为防患各种意外,必须留心这一点。
16、当客人离店时,应主动向他打招呼,尤其当他通过身边时,应向他说“再见”、“非常谢谢”、“欢迎下次光临”等等。即使不是自己接待的客人,当客人靠近时,员工也应该按上列方式接待。
17、在店内现场要使用公司规定暗语(表示项目、价格等的特别用语),目的是为了顾全客人的讳忌及保守店蚋的秘密。
18、员工同事彼此间须切记不可闲聊、谈笑或交头接耳,尤其不可谈论私事或批评顾客等等。
19、即使有重要事务待办,亦不可全部离岗。用餐、上洗手间及外出办事应尽量利用店里较不忙的时间,并在事前报告主管。要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应向其人陨工交待清楚后再离去。
20、在工作上,有时侯有的人会很忙,有的人却很闲,这时,闲着的人应尽是设法去帮忙忙的人。
21、不太忙的员工,应及时巡视检查,如果注意到店面有不清洁的地方,就应随手打扫干净。
22、如果客人有紧急事件,在不妨碍店里的业务、确保信任的情况下,可将电话借给客人使用,这时仍不要忘记以亲切的态度来接待。
23、客人停放在店前的自行车、轿车上如果放有物品,员工应督促客人留心,以免遭窃、遗失或拿错。
实习阶段对于每一个即将跨入社会走上护理岗位的护士新生都是至关重要的一段经历。现代社会激烈地市场竞争,新的医学护理模式,以及人们对健康与服务意识的增强,对我们的护理工作提出了更高地要求。而实习护生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学习和得到锻炼,在实践中进一步充实完善自己的理论,规范自己的行为,以便为自己将来的独立l作打下一个好的基础。下面就儿个方面的问题与人家共同学习和讨论。
1.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理念
护理的全部工作都是围绕病人入院到出院来展开的。人是一个生物体,时时刻刻有着他(她)各种生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病人则在此基础上还有疾病治疗护理的需求。护理工作除执行医嘱和护理操作有着严格的操作规程外,其他大量工作都是根据病人需求去做的。因此,如何满足病人的各种正当需要,就囊括了我们所有的护理工作。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解病人之所难,都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其中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住院环境、耐心细致的入院宣教、温馨和蔼的语言沟通、体贴入微的生活护理、高度负责的人文关怀等等,都是护理工作的具体体现,护理质量的高低均会在这曰常的点点滴滴中反映出来。总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病人满意了,说明我们的工作就做好了。
2.要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在护理的上作制度中,有“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执行医嘱制度”、“抢救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等。各项操作规程是我们的教科书上都明确规定了的。护理工作中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和制度约束,就会一盘散沙,工作无序,正常的工作无法准确的完成。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我们的前辈在上百年的护理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凝结了她们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有些是血和泪甚至生命所换来的。违反了这些制度和规程,轻则延误诊查和治疗,重则可能给病人造成功能障碍甚至失去生命。所以我们只有严格遵守,才能少走弯路,少犯错误,不犯错误,从而保证医疗质量,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3.要做到“四勤”
人是有惰性的。特别现在独生子女多,这种惰性、依赖性表现比较强烈,实习阶段要注意克服。带教老师最喜欢勤奋的学生,只有勤奋才能被人赏识,被人接受,才有更多的机会去学习更多的实践知识。“四勤”首先要眼勤,就是要善于观察。
①认真观察和学习带教老师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安排的周密性和计划性。
②观察各项护理操作的操作流程和具体操作手法,临床上许多知识教科书上是没有的,有些知识和经验只有心悟而不可言传,只有在实践中多观察,多领悟其中的要领,才会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有质的进步和飞跃。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第四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八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14日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壹拾陆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利,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各子公司和被录用的员工,适用本规定,并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员工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解除
第五条公司实行聘用制。公司与员工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依据工作岗位需要、品德端正、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履历清楚、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等标准,个人的学识、能力和经验能适合于招聘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符合标准的各类人员和其他临时用工人员。
第八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设部门或各部门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经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核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人员招聘事宜。
第九条试用期:
一、新聘员工应试用合格后方可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三、新聘员工报到时,必须办理报到手续:
1.填写规定的表格和个人简历;
2.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3.学历证明;
4.体验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手续完备后方可上岗。
四、公司有权根据新聘员工的考核情况和实际具体情况,选择终止试用、调换岗位或正式聘用。
第十条新聘员工经试用合格后,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临时合同。
第十一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有刑事处分记录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2.贪污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3.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4.因品行恶劣,被原单位除名者;
5.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6.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者。
第十二条新聘员工接到《正式录用通知》后,户口在本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由原单位办妥调离手续,将人事关系转入本公司(待业人员持本人待业证明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和办理手续),户口在外省市的时限二个月。新聘员工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将人事关系转入本公司者,一律视为不能来本公司工作,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同意者除外)。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其他危害公司利益,被除名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员工辞职,须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核准,在未被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离职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工作岗位的确定和调动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和业务的发展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撤消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公司的工作岗位一般分为高级管理岗位、中层管理岗位和普通工作岗位。高级管理岗位是指可以享受相当于副总经理待遇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中层管理岗位是指公司直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或者享受相当于同等职务的各级中级管理人员的职位。普通工作岗位是指公司直属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员工的岗位。
第二十条各岗位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中层管理岗位以上的职位由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按程序考核后,呈报总经理核定任免;普通工作岗位由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直接安排;各部门、各单位下属主管岗位,由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填具任免意见表,由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按程序考核后,呈报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二十一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二十二条被聘任各级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员工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下属员工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各级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下属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达到人尽其才,同时根据业务需要,有权调动下属员工的岗位。
第二十六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于10日内,普通员工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二十七条奉调到异地的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二十八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二十九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三十条奉调员工在公司内部各单位或部门之间调动,在收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内部调动通知单”后,须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作旷工。
第三十一条如果员工个人想调换工作,首先必须在本岗位上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在此基础上,员工可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呈总经理同意批示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部门执行。
第四章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包括:
(一)基本工资:对员工工作的基本保证。
(二)岗位等级工资(又称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本人情况及工作岗位确定,通过评介员工所具资格及公司岗位的不同职责和要求,确定员工的工资等级及水平,反映员工的技能及贡献。
(三)工龄津贴:补偿员工对公司过去的劳动贡献。
(四)福利津贴:用以保证员工必需生活水平的各类国家、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
(五)公司补偿养老保险金:公司根据员工所具有资格给予员工的养老保险福利补贴,以补偿员工对国家及公司的贡献。
(六)交通津贴:补贴员工上下班的费用。
(七)特殊津贴:对从事特殊工种所设的特殊补贴。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报酬。
(九)午餐补贴:对员工上班工作给予的一定伙食补助。
(十)绩效工资(又称奖金,以下同):根据公司效益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表现,所作贡献而给予的超额报酬。
(十一)公积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员工购买住房给予的补助。
(十二)基本养老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员工离、退休、养老而给予的补助。
(十三)医疗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员工看病、就医而给予的补助。
第三十三条下列款项由公司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养老保险金;
(三)员工公积金;
(四)医疗保险金;
(五)其它必要的款项。
第三十四条工资的发放:
(一)工资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
(二)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特殊津贴于每月月初发放;
(三)绩效工资年底发放。
第三十五条员工对工资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核查。如自发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其权力的,视为弃权。
第三十六条各项工资、津贴的计算、发放和考核
一、基本工资
(一)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公司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二)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三)物价补贴并入基本工资。
二、岗位等级工资
(一)岗位等级工资标准执行公司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二)岗位等级工资晋升由员工每年岗位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升岗者,直接进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考核降岗者,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为准。
(三)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岗位等级工资按以下标准发给(以正式录用为准):
1.试用期限由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决定;
2.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大专、本科生执行公司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3.特殊人才及外部招聘的人员按签订协议的工资发给;
4.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5.试用期后,根据考核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6.公司招聘、调入人员被聘于2岗(副总经理)及以上岗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四)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者,按新的岗位等级工资发给。试用期内调换工作的,其岗位等级工资不变。
(五)待岗人员的工资管理按如下办法执行。
1.待岗次月起扣除各项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发放。
2.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由所签上岗协议确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被聘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
(六)临时工转合同工者,其岗位等级工资视同外部招聘、调入人员进行管理。
三、工龄津贴
员工工龄的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工龄津贴的计算=基数×工龄工龄按虚年计发。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起薪之日起享受。每年一月份,根据员工工龄的自然增长,职工工龄津贴自然增长。
四、福利津贴
(一)福利津贴的计算按公司有关文件独立计算,合并到岗位津贴中计发。
(二)福利津贴的调整根据物价调整及公司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三)福利津贴自职工起薪之日起享受。
五、公司补充养老保险金
(一)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办法=职工工龄×基数×系数
(二)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数、系数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确定和调整。
(三)补充养老保险金按公司经济效益确定。
六、交通津贴
交通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七、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
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九、午餐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一)午餐补贴的计算方法=基数×出勤天数
(二)以下情况属于出勤:
正常上班;
因公国内出差;
因献血休假。
(三)以下情况视为出勤但不计发午餐补贴:
产假;
国外出差;
按公司有关规定享受的职工带薪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探亲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婚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丧假;